《昆山市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2015)》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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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 单元编号 E06 F01 F02 F04 F05 F06 F07 F08 F10 F11 F12 F13 F14 F16 F17 F18 F20 东至 长江路 市界 宏洋路-秦峰路 市界 市界 曙光路 市界 市界 曙光路 万园路 黄浦江路 淀山湖 长江路 长江路 江浦路 锦甪公路 市界 南至 沪常高速 机场路 沪常高速 沪常高速 北苑路 北苑路 锦淀公路 曙光路 市界 锦淀公路 盈湖路 市界 同周公路 锦淀公路 锦甪公路 同周公路 周商路 西至 江浦路 千灯浦 长江路 秦峰路 曙光路 万园路 曙光路 市界 淀山湖 长江路 长江路 锦周公路 锦商路 江浦路 市界 市界 锦周公路 北至 机场路 吴淞江 机场路 淞南路 沪常高速 沪常高速 北苑路 锦淀公路 盈湖路 沪常高速 锦淀公路 同周公路 锦淀公路 沪常高速 沪常高速 市界 园区路 主导功能 郊野 更新 生态 工业 生态 工业 更新 生态 郊野 生态 郊野 郊野 更新 郊野 生态 生态 更新 备注 双洋湖 农业示范园区 千灯浦湿地公园 度假区森林公园 白莲湖郊野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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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停车分区图

附图2-1 停车分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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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公交场站建设与停车设施配建联动制度说明

一、启动阈值

综合考虑公交场站需求和用地条件,在新建设项目或城市更新项目中配置公交场站设施。建议不同类型建设项目需配置公交场站的建筑规模阈值应满足附表3-1的规定。

附表3-1不同类型建设项目需配置公交场站设施的建筑规模阈值(单位:万平方米)

建筑类型 居住 办公 商业 服务 医院 学校 园林场馆 二、折减方法

一类区 5 6 5 5 10 8 5 二类区 6 7 6 6 12 10 6 三类区 7 8 7 7 15 12 8 在一类区、二类区新建或城市更新项目,若配建公交场站,经交通影响评价论证后,其停车泊位数可按照配建标准适当下浮折减。折减幅度根据公交设施对建设项目小汽车出行转移情况进行确定。

若假设公交车辆满载人数为60人,高峰时期发车间隔为6分钟/班,公交线路满座率在首末站为30%-40%,其中20%-30%客流来自配建项目原本的小汽车出行者,高峰小时内1条公交线路发送乘客36-72人次相当于减少项目36-72人次小汽车出行,建设项目停车泊位周转率为1.2,即减少30-60个停车位,计算公式如式1所示。分别计算不同公交线路数量对应的停车位折减幅度(2条折减60-120个停车位)。以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的商业、办公项目为例,1条线路折减率控制在5%-10%,2条线路折减率在10%-20%比较合理。

Pi??*60(1)

??????t12

式中:Pi——折减小汽车停车泊位数(个);

?——公交车辆满载人数(人次);

t——高峰期公交车辆发车间隔(分钟/班次);

?——首末站公交线路满座率(%);

?——公交客流来自配建项目转移的小汽车出行比例(%);

?——建设项目小汽车停车泊位高峰小时周转率(次数/小时);

具体项目折减幅度计算应根据不同地区、项目类型、开发规模、场站规模等具体确定,以上试算关键参数如满座率、小汽车转移率、停车位周转率等均应开展专门调查进行确定。综合考虑建设成本等影响,对停车位折减幅度进行论证。

三、折减建议指标

结合建设项目所在区位、出行特征及公交出行分担率,制定了建设项目不同公交线路数量的停车泊位折减指标。

附表3-2基于公交线路数量的建设项目停车泊位折减指标(单位:个)

建筑类型 公交线路条数 办公 商业 服务 60 75 50 120 150 100 180 225 150 200 240 170 45 56 40 90 112 80 135 168 120 150 180 135 35 40 30 70 80 60 105 120 90 120 140 110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一类区 二类区 三类区 注:(1)1条公交线路的公交场站占地约800-1000平方米;2条约1200-1800平方米;3条约1700-2500平方米;4条约2200-3200平方米;5条公交线路约3000-4000平方米。 (2)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最大折减率不超过30%。

(3)居住项目不进行停车泊位折减。医院、学校、园林场馆项目折减泊位数量结合具体情况予以确定。

(4) 配建停车泊位折减的建设项目须编制交通影响评价,具体折减停车泊位数以最终论证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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