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办发(2012)10号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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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成部分企业所得税按100%的比例,增值税、营业税按30%的比例,作为专项资金奖励企业;企业当年出口产品的产值占企业年总产值70%以上的,经开区分成部分企业所得税按100%的比例,增值税、营业税按50%的比例,作为专项资金奖励企业。

第二十九条 凡在经开区投资新办进出口商贸企业年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每美元奖励人民币0.03元。对超出上年出口额(以海关统计数据为准)部分,每美元再奖励人民币0.01元。

第三十条 凡在经开区投资新办商贸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年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的餐饮住宿企业,自企业纳税之日起,经开区分成部分企业所得税1—3年按100%的比例,4—5年按50%的比例;经开区分成部分增值税、营业税,1—3年按50%的比例,作为专项资金奖励企业。

第三十一条 凡在经开区规划范围内投资新建经营建材、钢材、家具、汽车、摩托车等专业市场,市场建设规模在1万平方米以上、在不改变审批建设项目用途、经营审批项目5年及其以上的企业,经开区分成部分企业所得税1—3年按50%比例,作为专项资金奖励企业;市场建设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经开区分成部分企业所得税1—3年按50%比例,增值税和营业税1—3年按50%比例,作为专项资金奖励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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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凡在经开区投资新建物流配送,库容整体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日配送能力在100万元以上、自有配送汽车5辆以上、配送场地可停靠8辆车以上的企业,经开区分成部分企业所得税1—3年按100%的比例,增值税和营业税1—3年按50%的比例,作为专项资金奖励企业。

第五章 金融服务业鼓励政策

第三十三条 对新入驻经开区的银行、保险、证券公司机构总部、地区性、省市级总部及区级分支机构,新建办公用房的,对其自用部分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享受补助的办公用房,5年内不得对外出租;购置办公用房的,其自用部分缴纳的契税全额返还企业;租赁的自用办公用房,自租赁起始日起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资助。若实际租赁价格高于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的,则按市场指导价计算租房资助。

第三十四条 对新入驻经开区的银行、保险、证券公司机构总部、地区性、省市级总部及区级分支机构,自获利年度起,其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经开区所得部分,集中为专项资金,1—3年按100%的比例,4—5年按70%的比例奖励企业;自开业年度起,其所缴纳的营业税经开区所得部分,集中为专项资金,1—3年按100%的比例,4—5年按50%的比例奖励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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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总额的20%可用于奖励经营班子。

第三十五条 对在经开区新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其所缴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经开区所得部分,集中为专项资金,1—3年按50%的比例奖励企业。

第三十六条 对新入驻经开区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其所缴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的经开区所得部分,集中为专项资金,1—3年按100%的比例,4—5年按50%的比例奖励企业。其中,股权投资企业的该部分扶持资金,用于奖励该企业委托进行管理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 对新入驻经开区的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租赁、信用担保、小额贷款及其他金融中介服务企业,自税务登记之日起3年内,对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的经开区所得部分,集中为专项资金,按50%比例奖励企业的。

第六章 公共政策

第三十八条 在经开区境内投资新办企业,凡投资规模在1亿元以上的,由经开区牵头引进单位全程代办相关手续。

第三十九条 凡在经开区投资兴办企业或投资建设项目,对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或年创税超过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经开区领导牵头组建工作协调小组,为投资者提供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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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

第四十条 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须到经开区投资促进局备案登记。

第四十一条 凡在经开区投资道路、桥梁、公园、市场等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在同等条件下投资者优先拥有冠名权、广告权。

第四十二条 新办企业在建设期间,属经开区所得的政策性行政事业性规费全额奖励给该企业用于项目建设,属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收取的规费,按核准收费标准低限减半收取(不包括酒店和旅游地产)。

第四十三条 对引进具有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毕业学历的研究生采用考核招聘,即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并参加相关的考核。对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来就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可直接办理调动手续;对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具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通过考核招聘程序后,本人又自愿的,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对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在单位评优评先和干部提拔两方面优先考虑;在工作中表现特别优秀的,在干部提拔方面可以破格提拔。

第四十四条 对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并在经开区企业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具体标准:“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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