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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关于发布《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和《接触网运行检修规程》的通知(铁运〔2007〕69号)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几个作业组同时作业时,每一个作业组必须分别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分别向供电调度申请停电命令。

第67条 供电调度员在发布停电作业命令前,要做好下列工作:

1.将所有的停电作业申请进行综合安排,审查作业内容和安全防护措施,确定停电的区段; 2.通过列车调度员办理停电作业的手续,对可能通过受电弓导通电流的分段绝缘部位采取封闭措施,防止从各方面来电的可能;

3..确认有关馈电线断路器、开关及接触网开关均已断开,作业区段的接触网已经停电,方可发布停电作业命令。

第68条 供电调度员发布停电作业命令时,受令人认真复诵,经确认无误后,方可给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在发、受停电命令时,发令人要将命令内容等记入“作业命令记录” (格式见附表1)中,受令人要填写“接触网停电作业命令票”。

验电接地

第69条 作业组在接到停电作业命令后须先验电接地,然后方可作业。 第70条 使用抛线法验电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检查所用抛线的技术状态,抛线须用截面积6—8mm2的裸铜软绞线做成; 2.接好接地端;

3.抛线时要使之不可能触及其它带电设备,抛线抛出后人体随即离开抛线,抛出的抛线不得短接钢轨;

4.抛线的位置应在作业区两端接地线的范围内; 5.接地线装设完毕后,方准拆除抛线。 第71条 使用验电器验电的有关规定: 1.验电器的电压等级为25kV;

2.验电器具有自检和抗干扰功能。自检时具有声、光等信号显示。

3.验电前自检良好后,先在同等电压等级有电设备检查其性能,确认声、光信号显示正常,然后方可在停电设备上验电。

4.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应确保验电器良好。

第72条 接地线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裸铜绞线制成并有透明护套保护。接地线不得有断股、散股和接头。

第73条 在有轨道电路的区段作业时,两组地线应接在同一侧钢轨上,且不应跨接在钢轨绝缘两侧。必须跨接在钢轨绝缘两侧时,应封闭线路。地线穿越钢轨时,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第74条 当验明确已停电后,须立即在作业地点的两端和与作业地点相连、可能来电的停电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如作业区段附近有其他带电设备时,按本规程第61条规定,在需要停电的设备上也装设接地线。

在装设接地线时,将接地线的一端先行接地;再将另一端与被停电的导体相连。拆除接地线时,

其顺序相反。接地线要连接牢固,接触良好。

装设接地线时,人体不得触及接地线,接好的接地线不得侵入建筑限界。连接或拆除接地线时,操作人要借助于绝缘杆进行。绝缘杆要保持清洁、干燥。

第75条 验电和装设、拆除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第76条 在停电作业的接触网附近有平行带电的电线路或接触网时,为防止感应危险电压,除按规定装设接地线外,还要增设接地线。

第77条 关节式分相检修时,除在作业区两端工作支接地线外,还应在中性区导线上加挂一组地线,并将两断口进行短接封线。

作业结束

第78条 工作票中规定的作业任务完成后,由工作领导人确认具备送电、行车条件,将作业人员、机具、材料撤至安全地带,拆除接地线,宣布作业结束,通知要令人向供电调度请求消除停电作业命令;坐台要令人员向车站值班员请求消除线路封闭命令。停电命令和行车封锁命令消除后,人员、机具不得再次上网和侵入建筑限界。

几个作业组同时作业,当作业结束时,每个作业组要分别向供电调度申请消除停电作业命令。 第79条 当供电调度送电时须按下列顺序进行: 1.确认整个供电臂所有作业组均已消除停电作业命令。 2.按照规定进行倒闸作业。

3.通知列车调度员接触网已送电,可以开行列车。

第七章 间接带电作业

一般规定

第80条 遇有雨、雪、雾、气温在-15°C~37°C之外、风力在5级及以上等恶劣天气或相对湿度大于85%时,不得进行间接带电作业。

第81条 间接带电作业人员在接触工具的绝缘部分时应戴干净的手套,不得赤手接触或使用脏污手套。

第82条 间接带电作业时,作业人员(包括其所携带的非绝缘工具、材料)与带电体之间须保持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000mm,当受限制时不得小于600mm。

命令程序

第83条 每个作业组作业前,由工作领导人指定安全等级不低于四级的作业组成员作为要令人员向供电调度申请作业命令。在申请间接带电作业命令时,要说明间接带电作业的范围、内容、时间和安全防护措施。

几个作业组同时作业时,每一个作业组必须分别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分别向供电调度申请作业命令。

第84条 供电调度在发布间接带电作业命令前,要做好下列工作:

1.将所有的间接带电作业申请进行综合安排,审查作业内容和安全防护措施,确定作业地点、

范围和安全防护措施。

2.在作业过程中如果发现馈电线的断路器跳闸,供电调度员在未弄清作业组情况前不得送电。作业组如果发现接触网无电时,要立即向供电调度员报告。

3.供电调度员在发布间接带电作业命令时,受令人要认真复诵,经确认无误后,方可给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每次间接带电作业,发令人将命令内容填写在“作业命令记录”中,受令人要填写“接触网间接带电作业命令票” 。

作业结束

第85条 工作票中规定的作业任务完成,全部作业人员、机具、材料撤至安全地带后,由工作领导人宣布结束作业,通知要令人向供电调度申请消除间接带电作业命令。

几个作业组同时作业时,要分别向供电调度申请消除间接带电作业命令。

第86条 供电调度员确认作业组已经结束作业,不妨碍正常供电和行车后,给予消除作业命令时间,双方均记入记录中,整个间接带电作业方告结束。

供电调度员确认供电臂内所有的作业组均已消除间接带电作业命令,方能恢复接触网正常的分段状态和有关馈电线重合闸。

第87条 无论停电与否,作业组开展间接带电作业时均应按间接带电作业程序及要求进行作业。

安全技术措施

第88条 间接带电作业工作领导人不得直接参加操作,必须在现场不间断地进行监护。 第89条 工作领导人在作业前检查工具良好,确认坐台要令人和行车防护人员已全部就位,通讯联络工具状态良好,间接带电作业命令程序办理完毕,所采取的安全及防护措施全部落实后,方能向作业组下达作业开始的命令。

第90条间接带电作业项目的具体要求由各铁路局制定

第八章 倒闸作业

第91条 接触网作业人员进行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倒闸时,必须有供电调度的命令;对车站、机务段或路外厂矿等单位有权操作的隔离开关,在向供电调度申请倒闸命令之前,要令人须向该站、段、厂、矿等单位主管负责人办理倒闸手续。

从事隔离开关倒闸作业人员按要求每年进行考试,其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三级。对车站、机务段或路外厂矿等单位有权操作的隔离开关的人员应经供电段培训、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此项工作。

第92条 在申请倒闸命令时,先由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要令人向供电调度提出申请,供电调度员审查后,发布倒闸命令;要令人受令复诵,供电调度员确认无误后,方可给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每次倒闸作业,发令人要将命令内容等记入“倒闸操作命令记录” (格式见附表2)中,受令人要填写“隔离开关倒闸命令票”(格式见附录8)。

第93条 倒闸人员接到倒闸命令后,必须先确认开关位置和开合状态无误后,再迅速进行倒闸。倒闸时操作人必须戴好安全帽和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操作准确迅速,一次开闭到位,中途不得停

留和发生冲击。

第94条 倒闸作业完成后,确认开关开合状态无误后,操作人向要令人通报倒闸结束,由要令人向供电调度员申请消除倒闸作业命令。供电调度员要及时发布完成时间和编号并记入“倒闸操作命令记录”中,要令人填写“隔离开关倒闸完成报告单”(格式见附录9),至此倒闸作业方告结束。

第95条 遇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不经供电调度批准,先行断开断路器或有条件断开的负荷开关、隔离开关,并立即报告供电调度。但再闭合时必须有供电调度员的命令。

第96条 严禁带负荷进行隔离开关倒闸作业。隔离开关可以开、合不超过10km(延长公里)线路的空载电流,超过时,应经过试验,报铁路局批准。

第97条 要加强对带接地闸刀的隔离开关使用管理的检查,其主闸刀应经常处于闭合状态,因工作需要断开时,当工作完毕须及时闭合。主闸刀和接地闸刀分别操作的隔离开关,其断开、闭合必须按下列顺序进行:

1.闭合时要先断开接地闸刀,后闭合主闸刀; 2.断开时要先断开主闸刀,后闭合接地闸刀。

第98条 各隔离开关的传动机构必须加锁。钥匙不得相互通用并有标签注明开关号码,存放于固定地点由专人保管。

第99条 电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倒闸作业的具体办法由各铁路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第九章 作业区防护

第100条 在线路上进行接触网检修作业可能影响列车正常运行时,除对有关区间、车站办理封锁手续外,还要对作业区采取防护措施。

第101条 凡从事可能影响列车正常运行的作业,除在车站设置驻站联络员外,作业组两端必须根据作业内容按《技规》的规定设置现场防护员。行车防护人员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其设置要求如下:

1.区间作业时,驻站联络员设在能控制列车运行相邻车站的运转室(或信号楼);车站作业时,驻站联络员设在该站运转室(或信号楼)。

2.作业时,每个作业组在作业区段两端,必须按规定距离设置行车防护人员,并不得侵入建筑限界。

第102条 在复线区段进行V形天窗作业时,现场防护员除按规定做好本线行车防护外,还应监视邻线列车运行情况并及时报告工作领导人。

第103条 在160km/h及以上区段间接带电作业时,必须在车站行车室及作业现场分别设置行车防护人员。邻线有160km/h及以上的列车时,现场防护人员、作业人员和机具应提前下道避让。

第104条 不同作业组分别作业时,不准共用行车防护人员。在未设好行车防护前不得开始作业,在人员、机具未撤至安全地点前不准撤除行车防护。

第105条 行车防护人员在执行任务时,要坚守岗位,思想集中,要与作业组保持联系,认真、及时、准确地进行联系和显示各种信号,一旦中断联系,须立即通知工作领导人,必要时停止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