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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和从业人员管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运输安全。

第二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第四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修理厂、检测站的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修理厂、检测站及从业人员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四条 根据企业的发展,修理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以厂长为组长、副厂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和车间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修理厂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定设在修理厂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兼任。 第五条 厂(站)对各部门及车间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与部门负责人或车间维修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依据本制度及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奖惩,考核工作由厂(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六条 厂(站)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厂(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各部门或员工对自己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厂(站)长是修理厂、检测站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站)长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及监督的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各岗位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厂(站)长不在时,由副厂(站)长全权代理履行厂(站)长的安全生产职责,检查下属各部门做好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责任人变动,接任者为责任人。

厂长的安全职责:

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了解厂(站)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制定、组织、落实相应的安全对策,对安全生产的厂(站)大事进行决策。

2.组织制定厂(站)的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及规程,并检查落实。 3.定期组给全厂(站)职工学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有关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培训,提高全厂(站)安全生产意识。

4.定期检查厂(站)检测、维修、检验的各个环节,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隐患要心中有数,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解决,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对汽车配件的进、销、存工作要心中有数,在实际工作中统筹安排,负责对供应商的有关产品安全技术资料及时收集和指导工作,对客户要负责厂(站)所有材料、配件的技术咨询与安全技术的应用解释工作。

6.对厂(站)再现的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原因,采取相应对策。出现人伤、物损的安全重大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第七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由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控制管理两部分组成。安全生产目标由厂(站)根据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集团公司的要求和厂(站)实际确定,通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形式进行落实。

1. 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逐级考核。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监督、考核、评价机制。依据规章制度,抓好落实工作;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证有效开展工作;

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或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设立、提取、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改善安全基础设施和监管手段,提高整体防御能力;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研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问题。会议确定的防范措施要认真组织落实,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后,要及时召开安全分析通报会,总结汲取事故教训,并做好记录;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并严格贯彻执行各工种及各种机电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认真检查、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安全隐患的排查情况,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书面记录;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一类维修企业行业安全生产法规,组织开展安全竞赛、“安全生产月”、“安全警示月”等活动。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技能操作、业务知识和职业素质培训,每年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做到培训到位,持证上岗;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规范程序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信息,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事故的部门、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 安全控制管理。重点做好安全指标控制管理、车辆维护管理等工作。 依据集团公司确定的安全指标进行控制管理;

高质量地完成车辆二级维护、重点项目检查计划,确保车辆技术性能良好。

第八条 修理厂车间主任和检测站车间负责人负责各自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厂(站)房屋和建筑物的安全完好、防火用电安全及车辆运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

本部门消防、电器设备的正确使用以及人身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的建立健全。

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厂(站)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协助厂(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表,按照“谁作业、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修理厂要检查和督促履行二级维护作业单和重点项目作业单填写及自检、互检、终检“三级”检验责任人的签字程序,检测站要履行做好进站车辆安全例检痕迹记录及每一工位责任人的签字程序。

3.掌握本单位安全经营状况,定期向厂(站)领导及集团公司提交安全经营书面工作报告,协助厂(站)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指导落实。

4.履行现场安全检查职责,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厂(站)安全管理负责人,督促有关部门或人员落实整改。

5.协助组织职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厂(站)执行员工上岗前及轮岗前培训教育制度。

6.指导和督促厂(站)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做作业人员按规定使用。

7.负责各类事故诉调查处理、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负责对厂(站)组织调查事故的调查报告提出审查意见。

8.负责审核厂(站)的有关安全管理的报告,审核安全经营资金投入计划及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 。对在安全管理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管理竞赛活动,监督检查有关人员搞好消防、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并保管好各种安全记录和档案、技术资料、票证。

9.车间主任负责收集掌握车间的安全信息和动态,为厂长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10.财务负责人负责筹集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负责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经营培训的经费,并列入年度财务计划,定期编制报表报领导审核批准。负责厂(站)资产安全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