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14年版)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14年版)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为大米和优质大米;按加工精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2.3 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大米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企业大米产品年销售额作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表1。

表1 大米企业规模划分 企业规模 年销售额/万元 2.4 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04 植物性食品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23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T 5009.145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14553 粮食、水果和蔬菜中有机磷农药测定的气相色谱法

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

GB/T 19649 粮谷中475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23372 食品中无机砷的测定 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GB/T 23502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2.5 抽样

2.5.1 抽样型号或规格 预包装产品。

2.5.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生产企业抽样时,在成品仓库按照标准GB 5491规定抽取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

大型企业 ≥30000 中型企业 <30000且≥3000 小型企业 <3000 — 5 —

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流通领域抽样时,在货架、柜台、库房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原则上应在食品保质期截止日期一个月之前抽取样品,保质期截止日期不足一个月的食品根据抽检监测的需要确定是否抽样。

在生产企业成品库抽样时,样品基数不得少于500kg(不得少于20个包装单位),应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在4个或4个以上的独立包装中扦取样品。样品基数较大时(包数大于150时),扦样包数应不少于5%。抽取样品的总量不得少于2kg。所抽样品分成两份,1/2作为检验样品,1/2用于复检的备用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抽取样品的同时抽取两个空包装袋,分别与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一起封样。

在流通领域抽样时,抽样基数应不少于抽取样品量。抽样量应在生产企业抽样量的基础上,增加1个独立包装,单独封样,作为样品确认的备用样品(原则上由抽样单位保管)。

注: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自行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时所采用的样品,应为抽取的检验样品,不得采用备用样品。备用样品仅指被抽查企业或者经过确认了样品的生产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需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采用的样品。

2.5.3 样品处臵

检验样品、备用样品分别装入密闭性能良好、清洁无污染的样品袋内,密封好后再将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装入该产品的空包装袋内。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查企业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

2.5.4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注明所抽查产品的类型。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大米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

2.6 检验要求 2.6.1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2。

表2 大米检验项目 序号 1 2 3 4 5 6 7 检验项目 铅 镉 汞 无机砷 铬 黄曲霉毒素B1 赭曲霉毒素A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GB 2762 GB 2762 GB 2762 GB 2762 GB 2762 GB 2761 GB 2761 检测方法 GB 5009.12 GB/T 5009.15 GB/T 5009.17 GB/T 5009.11 GB/T 23372 GB/T 5009.123 GB/T 18979 GB/T 23502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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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检测方法 GB/T 5009.20 8 9 10 11 12 13 马拉硫磷 异丙威 杀螟硫磷 喹硫磷 六六六 滴滴涕 GB 2763 GB 2763 GB 2763 GB 2763 GB 2763 GB 2763 GB/T 5009.145 GB/T 19649 GB/T 5009.104 GB/T 5009.20 GB/T 14553 GB/T 5009.20 GB/T 5009.19 GB/T 5009.19 注:a. 序号1-13为抽检项目。

2.6.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若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判定。

2.7 判定原则

抽检项目出具抽检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

2.7.1检验的项目全部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2.7.2检验的项目有不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GB ××××-××××《××》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监测项目出具监测检验报告,仅提供检验数据,不作判定。 2.8 异议处理复检

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执行。

3 挂面

3.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挂面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产品范围包括普通挂面、花色挂面和手工面。本细则内容包括适用范围、产品种类、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

3.2 产品种类

挂面分为普通挂面、花色挂面和手工面等。 3.2.1 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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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麦粉、荞麦粉、高粱粉、绿豆(或绿豆粉、绿豆浆)、大豆(或大豆粉、大豆浆)、蔬菜(或蔬菜粉、蔬菜汁)、鸡蛋(或蛋黄粉)等为原料,添加食盐、食用碱或面质改良剂,经机制加工或手工加工、烘干或晾晒制成的干面条。

3.2.2 普通挂面

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食用盐、食用碱或品质改良剂,经机制加工制成的挂面。

3.2.3 花色挂面

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添加品质改良剂和风味、营养强化剂,经机制加工制成的挂面。 3.2.4 手工面

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添加品质改良剂和风味、营养强化剂,经手工加工、晾晒或烘干制成的干面条。

3.3 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挂面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企业挂面产品年销售额作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表1。

表1 挂面企业规模划分 企业规模 年销售额/万元 3.4 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35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GB/T 5009.141 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 GB/T 5009.182 面制食品中铝的测定 GB/T 18415 小麦粉中过氧化苯甲酰的测定方法 GB/T 20188 小麦粉中溴酸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GB/T 21912 食品中二氧化钛的测定 GB/T 21918 食品中硼酸的测定

GB/T 22325 小麦粉中过氧化苯甲酰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3374 食品中铝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 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

食品整治办〔2009〕5号 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大型企业 ≥1500 中型企业 <1500且≥600 小型企业 <600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