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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施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现对隐患排查、治理作出如下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全矿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顺利开展,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 军 副组长:郭朝旭 曹广远

成员:张 杰 冉松河 张运成 张平忠 李长河 王福增 丁平伟

王 涛 张天刚 任延敏 徐志军 王 礼 赵德杰 于国山 秦林波 任中强

二、隐患排查责任制

1、矿长负责组织每旬进行一次全矿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查出的隐患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落实,安检科负责监督落实隐患的治理;负责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对下月的隐患进行安排处理。

2、安全矿长负责协助矿长组织每旬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和每月一次的安全办公会,对全矿排查出的隐患负责督促业务科室及区队进行落实整改。

3、机电矿长负责组织机电方面的隐患排查和洗煤厂的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2次,对机电方面的隐患负责督促业务科室及有关单位进行落实整改。

4、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和防治水方面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负责督促业务科室进行落实整改。

5、生产矿长负责督促采掘区队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治理。 6、生产科负责顶板方面及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每月勘察1次,并对排查出的隐患拿出处理方案。

7、机电科负责机电方面及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和洗煤厂的隐患排查,对机电方面的隐患负责督促落实整改。

8、通风科负责“一通三防”方面及业务范围内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2次,对排查出的隐患负责监督落实整改。

9、企管科负责外围单位及业务范围内隐患排查,安排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并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10、安检科负责日常的隐患排查,负责对检查出的隐患分级建档,并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监督落实整改,并进行考核。

11、工会负责组织群监员进行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统计工作,并负责对有关人员进行奖励。

12、区队负责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隐患排查,负责对本单位区域的隐患进行治理。

13、职工负责对自己工作区域的隐患进行排查,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处理,并及时汇报给现场安检员。

三、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为了使隐患排查、治理的有效开展,做到超前预防、超前治理,为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使安全工作扎扎实实在可控状态下进行,特作要求如下:

1、各区队每天都必须由单位正职组织技术员及班长以上干部参加的隐患排查组,对单位生产辖区内的各个场所进行隐患排查。基层单位排查的隐患本单位能够处理的,由单位负责人负责安排及时处理,自己单位处理不了的,及时向安检科及有关科室汇报,由业务科室制定处理措施,安检科及业务科室负责监督处理。 2、采掘区队当班班队长负责本班所辖区域内的隐患排查,所查出的隐患当班能处理的必须处理,不能处理的,必须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值班队长、调度室、安检科汇报,由安检科负责监督解决。

3、各业务科室每月由单位正职组织本科人员对本业务范围内工作进行排查、分析,对存在问题及区队反映问题尽快拿出处理措施,及时解决;对处理不了的报分管领导研究处理;矿处理不了的隐患报公司处理。

4、每班班长及跟班付队长必须向安检科以书面形式汇报本辖区发现的隐患,发现隐患不汇报一次扣当月所有安全奖励的10%。

5、群监员和青岗员对所在生产区域的隐患排查负责登记汇报工作,负责填写群监员和青岗员隐患排查汇报记录。

6、实行隐患排查(检查)建档分析制度:对各类隐患分类归档,每旬进行分析,查明隐患存在原因,并制定下步所采取措施;对隐患较多单位、不及时整改单位每旬要通报批评,并处理和处罚有关单位及责任人(评好、差系列一名)分别奖罚单位500元,正职、技术员(机电队长)另占10%。

四、事故隐患分级、分类标准

1、根据事故隐患类别的不同,确定不同的管理层面。 (1)矿级以上层面负责重大隐患、一般重大隐患的整改及挂牌督办工作,原则上哪个层面发现的重大隐患、一般由哪个层面予以督办。

(2)采区及以下层面负责一般隐患的整改处理工作。 2、根据事故隐患严重程度,将事故隐患分为一般隐患、一般重大隐患、重大隐患三类。

五、事故隐患的整改

1、区队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整改合格由业务科室组织验收或安检员验收后方可作业。

2、一般隐患或一般重大隐患若现场不具备整改条件,可有现场安检人员根据区队现场材料、人员环境等条件,与跟班副队长或班长共同协商确定整改日期。一般隐患的整改不得超过4个小时,一般重大隐患的整改不得超过8个小时。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所有隐患必须限期在最短的时间内及时整改。

3、若区队在限期整改时限内,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导致隐患不能按期整改者,区队要及时与有关职能科室沟通、协调,经矿领导批准,以新协调的时间进行考核。

4、矿、科室要积极帮助、协助区队整改隐患。

5、各职能科室、区队管理人员要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积极研讨隐患整改的最佳方案, 同时制定隐患整改的长效机制,尽量减少同类隐患的重复出现。

6、实行隐患排查(检查)责任追究制,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指定专人负责);对检查不负责任(漏检)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7、安检科负责保存隐患排查记录和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做好考核工作。

8、各单位在接到隐患通知单后,必须按规定期限处理,否则每拖延一天罚单位正职、技术员(机电队长)当月所有安全奖励的10%,扣单位安全结构工资2%、区队安全抵押金考核2分;科室正职及分管人员对所分管范围内隐患不监督处理或不及时拿出处理措施的,每拖延一天扣当月所有安全奖励的10%,对造成事故的,对相关人员从严从重处理。

9、安检科包片人员、当班安检员监督隐患及时处理,对监督不力的造成隐患不及时处理的,每拖一天扣包片人员、当班安检员当月所有安全奖励的10%。

10、对带隐患生产(被各级检查人员停头、停面的)或存在重大隐患的班组,罚队2000元,当班班队长、安检员每人罚300元,记“三违”一次,停工学习一星期,队长书记每人罚200元,扣单位安全结构工资10%、区队安全抵押金考核10分。

11、每季度单位隐患较少且处理及时的,奖区队500—3000元,正职、技术员(机电队长)另执行10%;否则罚500-3000元;正职、技术员(机电队长)另执行10%。

12、对职工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带重大安全隐患作业的、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及时处理重大安全隐患的人员,给予重奖,根据情况奖励个人500-3000元。

13、对重大隐患整实行公示制度,内容包括隐患内容、整改内容、措施、责任人、期限、监督单位、监督人,并定奖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