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用再担保制度研究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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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状态1998年超前提出的信用再担保制度的设想被实践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和必不可少的规范担保行为和控制担保风险的制度安排3.理论转化为政策与实践的情况1998年9月课题研究首次提出建立中国信用担保体系问题并提出了全国再担保机构的设想其主体框架就是“一体、两翼、三层”的构想(一体是指政策性信用担保为主体两翼是指民间投资的商业担保与互助担保三层是指依托城市的各类担保和在省域及全国范围内的再担保)上述构想提出后得到了参加1999年2月在济南召开的全国担保工作座谈会全体与会代表的认同在广泛征求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外经贸部、中国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部委以及各个商业银行和有关研究机构的意见之后得到国务院的肯定并成为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59号文件的核心内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中央、省、地(市)信用担保体系要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担保与再担保试点探索组建国家信用再担保机构为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在政策上已经由1999年初的一个司级的文件初稿在四年内逐步上升为部委文件、国务院文件、国家法律在实践中已在中国实现了由1998年以前的几个担保公司向一个崭新的担保产业的转变并成为中国金融业的一个重要的“贷款保险、融资保险”机制 三、国外担保理论与实践的借鉴课题研究中2000年底发表的《世界各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情况和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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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体系建设情况》一文是在赴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实地考察和与美国、加拿大、日本、欧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交流的基础上形成的是中国第一个全面介绍国外信用担保发展情况和全国信用担保发展情况的权威文献也是截至目前被引用次数最多的信用担保专业文献有关国外的信用担保实践情况可以参阅此文四、中国信用担保与再担保的法律政策框架除1995年颁布的《担保法》之外中国从1999年开始信用与担保等字眼比较频繁地出现在中国党政文件、领导讲话和国家法律法规中截至目前下发与信用担保有关的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党政部门有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财政部、原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建设部、税务总局等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在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善对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建立小企业贷款担保机制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下发《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2000年财政部下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住房臵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要求加快建立包括再担保制度在内的信用担保体系并同意组建全国再担保机构2001年1.2月财政部、原国家经贸委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进行全国信用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共同联手推动信用担保体系的规范和完善工作2002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小企业促进法》要求县级以上政府都要推动信用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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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体系建设2003年8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研究建立全国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体系五、全国性再担保机构筹备的过程情况与经验教训中国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备思路提出于1998年9月实际筹备起步于2000年9月之后筹备工作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官方组织的政策性全国中小企业再担保机构的筹备(2000年9月~2002年5月)结果因为市场需求不足、政府部门异见、决策不及时、政企不分、缺少法律保护等原因以流产而告终;二是民间组织的市场化股份制全国综合性再担保机构的筹备(2002年6月提出、2003年启动)是市场需求的产物得到政府各部门的支持获得各类担保机构和投资者的响应和完全的市场化行为以及已有法律保护所以筹备工作起步顺利并有望在各个政府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的全力支持下获得成功从而实现为中国经济健康发展和金融稳定贡献力量的一份心愿之所以将官方组织筹备的政策性全国中小企业再担保机构的筹备和民间组织筹备的市场化股份制全国综合性再担保机构作为中国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的两个阶段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两个阶段的筹备负责人是一个人——陈洪隽(中国信用担保体系和再担保制度的设计和组织者、原国家经贸委处长、现中国诚信公司首席运营官);二是一个国家完全可以按照WTO规则公开选择市场化机构执行政策性业务所以中国有了市场化股份制全国再担保机构后国家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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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花纳税人的钱去搞政企不分特别是容易孳生腐败的政策性的官办再担保机构所以说第一个阶段以官方身份组建政策性再担保机构虽然失利但属于客观的选择也为组建民间投资的市场化股份制全国性信用再担保机构提供了可贵的“失败”经验(一)组建的政策依据和市场环境1.政策依据(1)组建市场化股份制全国再担保机构目前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加以限制特别是已经颁布的《行政许可法》对行政机关的作为又加以限制政府机关行使违背WTO规则的权力的可能性大大降低(2)关于独立担保机构的法律地位已在《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加以体现党和国家重要决议中均对推动担保体系建设提出要求(3)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早已明确允许探索组建国家再担保机构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均支持进行市场化股份制全国信用再担保机构的探索2.市场环境(1)间接融资信贷市场仍然处于卖方市场由于风险控制和风险分担原因银行惜贷现象仍然严重广大的担保机构迫切需要通过再担保方式进行信用能力的提升(2)直接融资股市低迷、垃圾股的客观存在等需要对信用等级不高的股票、债券;以独立担保方式提高提升信用能力来进行增级(3)市场需求1000家各类担保机构和300多亿元的担保资金迫切需要再担保机构帮助其控制风险和分担风险(二)再担保机构对政府、银行、担保机构、被担保企业的作用1.对政府(1)以经济手段帮助政府规范担保机构的担保行为;(2)以公开投标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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