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章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技术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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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技术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及其分类第二节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第三节重大危险源危险物质临界量的计算第四节重大危险源评价技术(方法)第四章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技术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技术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依靠现代科学技术来预防工业重大事故的具体体现。通过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可以掌握企业或生产过程的安全生产状况,明确安全整顿目标,提高设施、设备的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和生产的同步发展,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转移到以预防为主的轨道上来,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价技术分为辨识和评价两个方面。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技术

就辨识技术来说,在国外,最早系统地研究重大危险源控制技术的国家是英国。1976年英国重大危险源咨询委员会(MH)首次向英国卫生与安全监察局提交了建议的重大危险源标准。1979年,MH又对辨识重大危险源的标准进行了修改,临界量值从极毒物质100g到一般易燃易爆液体10000t不等。

1992年,美国政府颁布了《高度危险化学品处理过程的安全管理》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辨识提出了规定,提出了137 种易燃、易爆、强反应性及有毒化学物质及其临界量,临界量标准最小值100磅,最大值为15000磅。随后,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又颁布了《预防化学泄漏事故的风险管理程序》(RMP)标准,对危险源的确认做出了规定。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技术

国际劳工组织于1993年通过了《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此外,在国际劳工组织支持下印度、泰国、马来西亚和巴基斯坦等都建立了国家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1993年澳大利亚国家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颁布了重大危险源控制国家标准,各州将用该标准作为控制工业重大危险源的立法依据。

在国内,1997年原劳动部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青岛和成都等六城市开展了重大危险源普查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就。继上述六城市实施重大危险源普查之后,重庆市、泰安市以及南京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也进行了重大危险源普查和监控工作。参考国外同类标准,结合我国工业生产的特点和火灾、爆炸、毒物泄漏重大事故的发生情况,以及重大危险源普查试点工作中对重大危险源辨进行试点的情况,我国提出了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