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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乃天经地义。企业是食品的生产经营主体,也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是企业的第一责任。 食品安全,既是消费者的“生命线”,也应成为食品企业的“生命线”每个食品企业都应当好第一责任人。落实企业第一责任,既靠自律,更靠他律,使食品企业“不敢犯法、不能犯法、犯不起法”。

严格市场准入。目前国家已制定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三类许可审查制度,近两年清理整顿了一大批企业。应继续严格行政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防止不具备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的企业进入。同时适度提高门槛,强化证后监管,稳步提升食品企业素质,从源头上减少食品安全隐患。

建立追溯制度。为食品配备“身份证”,记录“前世今生”,是实现全程监管的基础性工作。应进一步完善食品追溯体系,既延长追溯环节,从流通延伸到生产、加工环节;又拓宽追溯领域,从肉菜延伸到食品主要品种,做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 完善信用体系。“业无信不兴。”目前工信部已出台食品工业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开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其中婴幼儿乳粉企业100%建立诚信管理体系。下一步将全面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建立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完善激励约束政策,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加大惩处力度。“禁奸止过,莫若重刑。”只有严字当头、重典治乱,才能真正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将食品安全犯罪处罚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可判处“死刑”,并且取消了罚金数额的限制,为加大惩处力度提供了一把利剑。今后必须按照从严从快原则,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使其不敢以身试法。 (三)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保障食品安全,是政府的责任、企业的责任,同时也需要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普通群众、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要共同参与,发挥各自优势和作用,形成维护食品安全的合力。

广大群众积极举报。2011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出台《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各地也相继出台具体实施办法,设立专项奖励资金,上海、湖北、江西等地还开通统一举报电话。有关部门正在继续完善鼓励措施,包括健全首接负责制、提高举报线索核查效率、发展群众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等。我们每个人都应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这场“保胃战”中,压缩不法分子的生存空间。

新闻媒体加强监督。媒体已成为披露食品安全违法现象的重要渠道。新闻媒体应进一步加强舆论监督,敢于揭露食品安全违法活动。同时,食品安全问题“燃点低”,容易引发公

众恐慌,舆论监督应坚持客观、公正,避免失实报道引起负面影响。

行业协会主动引导。行业协会是入会企业的“婆家”,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西方发达国家都十分注意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很多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都是从行业标准而来的,法国零售行业协会在整个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实践证明,行业协会良好的自律机制可有效减轻政府的监管压力,有利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我国各类食品行业协会也应发挥贴近企业的优势,加强行业内部约束,引导企业加强自律、遵守法律,杜绝“行业潜规则”,清除行业中的“害群之马”,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30多年时间解决了人民吃得饱的问题,我们也一定能够解决人民吃得好、吃得安全的问题。随着各项法律政策的完善和监管力度的加强,从田间到餐桌,从牧场到厨房,食品“进口”安全之路会越走越顺畅。

第七节 从PM2.5引起热议说开去——环境污染如何遏制

PM2.5(细颗粒物,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其直径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这个大家原本很陌生的专有名词,因为2011年10月以来我国多地灰霾天气造成严重大气污染,而迅速成为社会热词。之后,PM2.5被纳入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并在一些地方开始监测。2012年全国“两会”上,PM2.5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全社会对PM2.5的关注和重视,折射出当前我国环境污染的严峻性。环境是人的生存之本、发展之基。让百姓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是关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的大事。现阶段,环境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发展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民生问题。

一、环境污染为何更趋严重

应该看到,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近年来,我们在加强环境保护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积极的进展,部分流域区域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工业产品污染排放强度有所下降。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尚未解决,新的环境问题又在不断产生。 当前,到底是什么导致环境污染严重呢?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发展方式粗放。我国经济总量虽位列世界第二,但产业水平总体上较低,污染排放多,对环境破坏大。据统计,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每增加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废水排放量要高出4倍,一些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要高出10倍以上。这种粗放的发展方式若不改变,环境污染就难以得到根本遏制。

经济利益驱动。一些地方在推动发展中,重经济轻环保,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只顾当前,不计长远,考虑局部利益多,着眼全局利益少,有的甚至不惜以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利益。

执法问责不严。虽然近年来环境法制建设得到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加大,但是环境保护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对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不够,导致企业违法成本低,助长了环境污染行为的发生。

体制机制弊病。目前,环境管理职能分散交叉在多个部门,环境保护的统筹协调、统一监督职能仍需加强。地方环保部门实行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不利于地方环保部门独立执法。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只限于本行政区,转嫁污染屡禁不止,跨界跨区域流域污染加剧。

环境问题错综复杂,污染行为往往是短期的,但带来的危害是长期的,其解决必然付出高昂代价。国内外发展实践告诉我们,决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必须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大力建设生态文明

(一)着力从源头上防治污染

人们常说,治污要治本,治本先清源。加强环境保护、遏制环境污染,如果只注意治理已经出现的污染,不从源头抓起,往往是按下葫芦浮起瓢,陷入防不胜防的恶性循环。因此,防治环境污染,必须从源头上抓起,才能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

首先,要积极调整经济结构。这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也是从源头上防治污染的根本之策。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形成一个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资源产品的循环利用。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大力推进环境科技进步。国际经验表明,保持或改善环境质量,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已经把发展环境保护相关技术放在优先位置。必须加快落实防治水、气、重金属污染等重大环境科技专项,力争在共性技术、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加大环保技术装备研发力度,提升国产化水平,不断降低治理成本。

实施排放总量控制。“十二五”期间,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都制定了削减指标。现在关键是真抓实干,把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总量减排目标责任制,以削减氨氮等四项主要污染物为中心,以减排项目为依托,大力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坚决完成总量削减任务。

此外,还要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作用,把好“入口关”。要严格项目环评,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项目,以及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建设项目。大力推进战略环评,加强流域、水利水电等领域的规划环评,促进区域重点产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二)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对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低,客观上造成了“企业无赖,环保无奈”的现象。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通过实行最严格的环保制度,以完善保护环境的各项法律法规为重点,用“铁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加大对污染者的处罚力度,决不允许环境违法者逍遥法外。

健全环境法规。立法是依法保护环境的根本。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了20多年,一些内容已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一些新出现的问题在现行法律中又没有明确规定,一些领域存在着无法可依的情况。当前,《环境保护法》正在进行修改,必须以此为契机,构建覆盖环保工作各个方面,门类齐全、功能完备、措施有力的环境法规标准体系,从根本上解决“无法可依”的问题,切实把环境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

坚持严格执法。“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严格执法是依法保护环境的手段,是环境保护法律落实的关键。要加强重点流域、区域、行业的执法监管,加强城市和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执法监管,持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实施跨行政区执法合作和部门联动执法,敢于碰硬,做到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加大处罚力度。环境污染事件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法律惩罚力度疲软,没有让污染环境者付出更大成本。比如,四川沱江特大污染事故造成经济损失高达2亿多元,但肇事企业仅被罚款100万元。当前,必须加重罚则,使罚款额与治污成本、污染物排放量、违法行为持续时间、污染造成的损失等因素挂钩,震慑违法行为。对于拒不改正的企业,可以依法责令停产或取缔。对造成重大污染损失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破解突出环境问题

近年来,由水、空气、重金属、化学品污染引发的突发环境事故时有发生,一些地区污染排放大大超过环境容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把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摆在环境保护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环保为民的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认真抓好水、空气、重金属污染等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增进人民群众的福祉。

抓好水污染防治。2012年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应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现在一些地区中小河流和沟渠有水皆污,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水系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通过财税优惠、项目倾斜等措施,鼓励一些地方率先摘掉流域水污染严重的帽子,让其休养生息。

抓好空气污染防治。近年来我国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令人忧虑,区域性阴霾问题越来越突出。要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打响一场以降低PM2.5浓度为重点、提升空气质量的攻坚战。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