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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情境四 货物运输条款的磋商

4.1 运输方式

课堂讨论:

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有哪些区别?

答:(1)船期、航线和停靠港口不同,班轮运输下有固定的船期、航线和停靠港口,租船运输下由承租双方约定,并不固定。

(2)运费率不同,班轮运输条件下运费率相对固定,租船运输条件下根据船货的供需关系来确定运费,运费率不固定。

(3)装卸费不同,班轮运输下班轮的港口装卸由船方负责,故班轮运费包括装卸费,租船条件下装卸费由承租双方临时议定,租金不一定包含装卸费。

即问即答:

矿石、矿砂类商品适合班轮运输还是租船运输? 答:适合租船运输。

即问即答:

试列举三种以上适合航空运输的商品。

答:快递文件、新鲜水果、贵重仪器零部件。

课堂讨论:

以CIF价格条件,CY/CY装运条件成交一批货物,若买方以CFS提货,提货时发现货物有破损,应如何索赔?

答:(1)不清洁提单,向卖方索赔;

(2)清洁提单,货物破损是运输途中造成,向承运人或保险公司索赔; (3)清洁提单,货物破损是货到目的港后野蛮装卸造成,向港站索赔。

4.2 装运条款

课堂讨论:

某出口合同中约定装运期限是:2010年5月10日。是否合适?为什么?

答:不合适,根据《UCP600》的规定,于或约于某日装运,可理解为该日的前后5天装运。如果是信用证结算,上述规定可理解为从2010年5月5日-15日均可装运,但是这个期限很短,不一定能订到合适的班轮或租到合适的船只(其他运输方式同样)。如果不是信用证结算,各国对该装运期限是否包含2010年5月10日前后5天没有统一认识,容易造成纠纷,不宜使用。

案例分析:

北京某公司出口2000公吨大豆,国外来证规定:不允许部分装运。结果我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大连和青岛各装10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只上,提单上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货港和不同的装船日期。试问:我方做法是否违约?银行能否议付?

分析:不违约,银行能议付。根据《UCP600》的规定,表明使用同一运输工具并经由同次航程运输的数套运输单据在同一次提交时,只要显示相同目的地,将不视为部分发运,即使运输单据上表明的发运日期不同或装货港、接管地或发送地点不同。本案中,部分装运不成立,因此我方不违约,银行能议付。

课堂讨论:

某出口公司收到国外来证:“允许部分装运,8月和9月每月装500公吨”。8月,出口公司分别将200公吨和300公吨的货物装上不同的船后发运,请问该出口公司能否顺利收汇?

答:能顺利收汇。根据《UCP600》的规定,信用证未说明如何部分装运时,期内允许继续部分装运。本案中,信用证允许8月和9月每月装500公吨,但未规定部分装运的批次,因此8月和9月内均可继续部分装运,该出口公司分别将200公吨和300公吨的货物装上不同的船后发运并未违反信用证规定,能顺利收汇。

即问即答:

某港口,每天工作8小时,但允许货主自行连续装卸。一周7天中,有一天下雨无法作业。按第1、4和5这3种方法,分别相当于多少个标准日?若只有白天的4个小时下雨呢?

答:分别按天或连续日、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和累计24小时工作日计算,相当于7天、6天和2天;若只有白天的4个小时下雨,相当于7天、6又5/6天和2又1/6天。

4.3 运输单据

即问即答:

为什么说在国际贸易中,一般都要求卖方提供已装船提单?

答:已装船提单说明该提单项下货物已装船,即货物即将起运,买方可以根据提单信息做好接货付款的准备。如果卖方提供的不是已装船提单,而仅仅是备运提单,说明货物只是交承运人收妥,并未装上船,甚至没有排上装运计划,那么买方或银行则无法确定货物将于何时出运,影响买方按计划收货。

案例分析:

我国某公司按CFR条件、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以集装箱装运出口纺织品200箱,装运条件是CY/CY。货物交运后,我公司取得清洁已装船提单,提单上标明:“Shipper’s Load and Count”,在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内,我公司及时交单议付了货款。25天后,接买方来函称:经有关船方、海关、保险公司、公证行会同对到货开箱检验,发现其中有20箱包装严重破损,每箱均有短少,共缺纺织品280件。各有关方均证明集装箱外表完好无损,为此,买方要求我公司赔偿其货物短缺的损失,并承担全部检验费3000美元。问: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分析:对方要求合理。装运条件CY/CY,提单表明“Shipper’s Load and Count”意为整箱货下由出口方自行装箱、铅封并整箱运至集装箱堆场,承运人对箱内货物概不负责。本案中,货物运抵目的港后,买方开箱时有多方开箱检验,证明集装箱完好无损,说明货物包装的破损和数量的短少是由出口方装箱时的疏忽造成,应该对此承担责任。

课堂讨论:

为什么说承运人签发预借提单比签发倒签提单对承运人的风险更大?

答:预借提单是托运人为了能及时结汇而从承运人那里借用的已装船清洁提单,是承运人在货物尚未装船或未完成装船时伪造的提单。承运人预借了已装船提单后,货物最终所装船只和预借提单的内容不符,或货物最终根本无法装船时,如果提单合法持有人凭此提单向承运人提货,承运人很有可能无法交付货物。

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完毕后,以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为签发日期的提单,也是违法提单。但是一般倒签提单倒签的时间不长,不易被收货人发现,即使发现,承运人还是可以交付提单项下货物。

即问即答:

航空运单能不能做成指示性抬头? 答:航空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能通过背书转让,因此必须在收货人写明具体的收货人,而不能做成指示性抬头。

课堂讨论:

多式联运单据和联运提单有哪些区别?

答:(1)适用范围不同。联运提单限于在由海运与其他运输方式所组成的联合运输时使用。多式联运单据的适用范围较联运提单广,它既可用于海运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也可用于不包括海运的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但仍必须是至少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联运。

(2)签发人不同。联运提单由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多式联运单据则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或经它授权的人签发。

(3)提单签发人责任不同。联运提单的签发人仅对第一程运输负责,而多式联运单据的签发人要对全程运输负责。

学习情境五 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磋商

5.1 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范围

即问即答:

只要是海上发生的风险保险公司就承保吗?只有在海上发生的风险保险公司才承保吗?

答:均不是。在保险业务中,海上风险有特定的内容,按国际保险市场一般解释,海上风险并非局限于海上发生的灾害和事故,那些与海上航行有关的发生在陆上或海陆或与驳船相连接处的灾害、事故也属于海上风险。

即问即答:

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离海轮的途中,其中一艘驳船遇险沉没,此驳船上货物的损失属于全损吗?

答:可以。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离海轮时,每一驳船所装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即问即答:

只要是船长下令造成的损失就是共同海损吗?

答:不是。要满足构成共同海损的必备条件。

课堂讨论:

以下哪种情况造成的损失属于共同海损?

①船舶航行中,船上意外失火而引起火灾,船长下令灌水灭火,致使部分货物受潮造成的损失。

②航行过程中,船长认为前方可疑船只为海盗船,命令立即掉头远离该船,却意外触礁,导致船壳钢板裂损。事后得知遇到的并非海盗船。

③船因故搁浅,船长为脱浅,命令船员将部分货物抛入海中以卸载。船舶起浮后,船员由于疏忽仍继续抛货。

④船只搁浅之后,为使其脱浅而非正常地使用轮机而致轮机受损。

⑤船在航行中推进器失灵,导致船舶失控,船长向附近港口呼救,要求派拖轮,发生了拖轮费用。

解答要点:①④⑤及③船因故搁浅,船长为脱浅,命令船员将部分货物抛入海中以卸载导致的损失。

案例分析:

一货轮载货驶离A港口。开航后不久因空气湿度很大,导致已老化的电线短路引起大火,将装在甲舱的毛毯全部烧毁。船到B港卸货时发现,装在同一货舱中的烟草和茶叶由于羊毛燃烧散发的焦糊味道而遭受不同程度的串味损失。其中茶叶已完全失去原有的芳香,只能作为廉价的填充物处理。而烟草由于包装较好,串味不严重,经过特殊处理仍能销售,但等级已大打折扣,售价下降三成。在继续航行途中,该船不幸又与另一货轮相撞,船舶受损严重,乙舱破裂,舱内进入大量海水,剧烈的撞击及海水浸泡导致舱内装载的精密仪器受损严重。为了救险,船长下令用亚麻临时堵住漏洞,造成大量亚麻损失。在船舶停靠在避难港大修时,船方就受损精密仪器的抢修整理事宜向专家咨询,发现修复费用十分庞大,已超过货物的保险价值。为了方便修理船舶,不得不将丙舱和丁舱的部分纺织品货物卸下,在卸货时造成一部分货物钩损。试分析各部分损失属于什么类型和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