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程序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法院立案程序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件;

(4) 争议金额不满500万元(不含本数)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一般财产权纠纷案件和人身纠纷案件;

(5) 适用特别程序、监督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2)上级人民法院交办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3、诉讼代理

1)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必须向本院提交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2)近亲属接受委托参与诉讼的,除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向法院提供亲属关系和受委托人身份等相关证明。

3)有关社会团体或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接受委托参与诉讼的,除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向法院提供受委托人身份等相关证明,并经本院审查决定是否许可。

5

4、诉讼材料和规格要求

1)规格:诉讼材料的纸张大小为a4(210*297毫米),左侧应留边厘米作装订线,证据材料应按清单顺序装订成册。

2)份数:诉讼材料除向法院提交一份外,还须按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3)书写要求:必须用墨水笔(黑色、蓝黑色)书写或打印。

4)证据材料为外文的,必须提交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

二、法院受理

根据法律规定,本院在接到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后,将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对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预交诉讼费

四、原告在接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七日内预交案件

6

受理费,否则,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被告在接到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涉外案件的被告为三十日)内提交答辩状,并确认自己的受送达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被告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被告不确认受送达人和送达地址的,承担送达不能的相应法律后果。

五、举证

原、被告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十、当事人不服第一审裁判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发交原审人民法院。

7

十一、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一审案件卷宗材料,应当核对以下内容:

(一)上诉状、有关证据及收据、一审裁判文书是否齐全,一审卷宗数是否与案件移送函标明的数量相符;

(二)上诉人递交上诉状的时间是否在法定上诉期限以内;或虽然超过法定上诉期限,但是否提交了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具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顺延上诉期限的书面材料;

(三)是否附有上诉案件受理费单据或者上诉人关于缓、减、免交上诉费用的申请。

十二、上诉人提出缓交、减交、免交上诉费用申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负责审查,提出意见,由庭长或院长批准;未予批准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上诉人在指定期限内交纳;逾期不交纳的,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并将案卷退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