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操作手册14详解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三 文章深圳市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操作手册14详解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1)点击 “特别环节”模块中“撤销案件”菜单,进入到“撤销案件”列表界面:

(2)选择案件列表中需要办理的案件,点击右侧的“办理”按钮,进入到信息填报页面:

(3)按要求填写完所有内容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录入操作,数据将被上报到“结案归档”环节。

3.2.10听证申辩

(1)点击“特别环节”模块中“听证申辩”菜单,进入到“听证申辩”列表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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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案件列表中需要办理的案件,点击右侧的“办理”按钮,进入到信息填报页面:

(3)按要求填写完所有内容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录入操作,数据将被上报到“案件批准”环节。

3.2.11不予立案

(1)点击“特别环节”模块中“不予立案”菜单,进入到“不予立案”列表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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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案件列表中需要办理的案件,点击右侧的“办理”按钮,进入到信息填报页面:

(3)按要求填写完所有内容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录入操作,数据将被上报到“结案归档”环节。

3.2.12案件移交

(1)点击“特别环节”模块中“案件移交”菜单,进入到“案件移交”列表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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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案件列表中需要办理的案件,点击右侧的“办理”按钮,进入到信息填报页面:

(3)按要求填写完所有内容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录入操作,数据将被上报到“移交反馈”环节。

3.2.13移交反馈

(1)点击“特别环节”模块中“移交反馈”菜单,进入到“移交反馈”列表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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