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业务集中授权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版)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业务集中授权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版)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应包括:

(一)一级分行应定期对授权中心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充分了解授权中心员工的工作状态和运营情况。

(二)中心主任应不定期抽查授权主管、审查员与授权员履职情况;定期检查中心环境卫生、场地安全等情况。

(三)授权主管定期检查授权员工作情况,通过现场抽查、监控调阅、报表查阅等检查中心业务处理情况、交易排队及等待时长情况、授权员工作时间在线情况、授权员个人信息使用和保管情况等。

(四)审查员定期对每名授权员受理的业务进行抽查,通过查看影像资料及对话,检查授权员授权工作质量。抽查笔数不应低于授权员个人授权业务量的1%;抽查业务类型应基本覆盖开户、存取款、转账、挂失等主要业务类型;抽查还应覆盖拒绝交易,对授权拒绝的合理性进行检查。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八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负责解释、修订。

第八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集中授权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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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集中授权申请书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机构签章:

◆ 申请机构代码: ◆ 申请机构名称: ◆ 业务所属系统: 1.逻辑集中系统□ 2.中间业务平台□ 3.代理保险系统□ 4.理财业务系统□ 5.其他业务系统□ ◆ 业务代码: ◆ 业务类型: ◆ 申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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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签字: 经办柜员签章: 现场审核人签章:

备注:如为客户办理业务,需客户签字以确认交易信息;否则不需客户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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