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商标审查准则(近似判断) - 图文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但整体构成、呼叫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例如:
(WELL & WELL译为“好和好”)
(HAPPYTREE可译为“快乐树、开心树、幸福树”等)
(miss me译为“思念我”)
(UNIQUE译为“唯一的、独特的”,与“不二”有一定对应关系)
4.商标图形部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但因图形为本商品常用图案,或者主要起装饰、背景作用而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商标整体含义、呼叫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例如:
5.商标文字、图形不同,但排列组合方式或者整体描述的事物基本相同,使商标整体外观或者含义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指定使用商品:龙头防溅喷嘴指定使用商品:水管龙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