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专业序列岗位聘任管理办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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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专业序列岗位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岗位管理制度,畅通专业人才发展通道,规范专业序列岗位聘任管理工作,依据《中国农业银行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专业序列岗位包括《中国农业银行岗位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客户经理、产品经理、风险经理、信贷审议审批、审计、法律合规、金融交易、信息科技、研究分析、资产负债管理、财会管理、运营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采购管理、行政管理、公共关系、监察保卫、党工团、客服管理共20个专业序列的所有岗位。

第三条 根据岗位工作职责及任职能力要求,专业序列从高到低划分为高级专家、专家、资深专员、高级专员、专员、助理专员六个层级。

第四条 专业序列岗位实行聘任制。 第五条 专业序列岗位聘任的原则: (一)德才兼备、专业突出; (二)公平竞争、择优聘任; (三)编制控制、按岗聘任; (四)聘期管理、定期考核。

第六条 专业序列岗位实行编制管理,各岗位聘任人数应严格控制在编制数量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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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七条 专业岗位聘任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坚决贯彻执行总行党委、董事会的决议决定,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 了解国家经济金融政策、法律法规;熟悉并掌握商业银行相关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掌握农业银行相关业务政策和规章制度,掌握所在专业序列的相关专业知识;

(三) 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操守,较强的责任心和风险意识,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廉洁自律,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纪录。

第八条 专业岗位聘任人员应符合本办法附件中关于学历、任职年限、职业资格等基本规定(见附件1)。

第九条 总行统一制定了总行各层级专业岗位、一级分行高级专员及以上岗位、二级分行和支行资深专员及以上岗位的最低任职资格,各分行可据此研究细化本行专业序列岗位的任职资格,但不得低于本办法第八条的基本规定。

第十条 开展岗位资格考试的专业,其岗位聘任人员需通过相关专业岗位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 专业岗位聘任除需符合目标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绩效考核要求:

(一)岗位晋升的,近两年绩效考核需为C级(称职)及以上,且其中至少一年绩效考核为B级(良好)及以上。

(二)岗位晋级的,上一年度绩效考核需为C级(称职)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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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与专业技术资格相当的职业资格条目由总行制定,各分行可在此基础上结合本行实际适当增加,并报总行审批。

第十三条 根据工作需要,对专业能力特别优秀、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由所在单位推荐、经过相应的聘任程序并报有权审批人批准后,可破格聘任。

第三章 聘任程序 第一节 聘任方式

第十四条 专业岗位聘任采用评聘结合的方式,即以专业能力测评为基础,以竞聘上岗或直接聘任的方式进行选聘。专业能力测评是专业岗位聘任的必要程序,测评结果是人员聘任的基本依据。

第十五条 竞聘上岗是指以专业能力测评为基础,通过公开竞争性选拔,确定聘任人选的聘任方式。总行资深专员及以上、分支行高级专员及以上专业岗位晋升原则上应采用竞聘上岗的方式。

第十六条 直接聘任是指根据工作需要,以专业能力测评为基础,对符合拟聘岗位任职资格的人员,经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后直接聘任的方式。

新进人员定岗、岗位轮换、岗位续聘、降级聘任等情况可采取直接聘任的方式,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

第十七条 专业能力测评的方法主要包括岗位资格考试、专业能力考试、面试答辩、专家评审、员工评价、考察考核和绩效考核结果运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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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行开展聘任时,应根据聘任岗位的层级和专业特点,选用适当的专业能力测评方法。助理专员、专员层级专业岗位可主要使用本专业岗位资格考试结果或运用绩效考核结果等方法。

第十八条 专业序列岗位可在本序列内晋升,也可以晋升到管理序列或专业能力胜任的其他专业序列。原则上,岗位晋升的,岗位等级提高不得超过三级。

第二节 竞聘上岗的方法及程序

第十九条 各级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用人需要,在对人员状态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竞聘岗位建议及评聘方案,报经有权审批人审定后开展评聘。

第二十条 专业岗位竞聘应组建评聘工作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负责岗位评聘的组织及评价选拔工作。

评委会主任一般应由行长或主管本专业工作的副行长担任。评委会成员包括专业相关部室、人力资源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负责人。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评聘工作具体实施。

第二十一条 评委会应下设评审专家组,负责对竞聘人的专业能力进行评分。专家组成员应为行内外本专业条线中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专家的选择应符合公务回避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竞聘上岗的基本流程包括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材料公示、专业能力测评、评委会议定、有权审批人审批和任前公示等。

(一)公开报名。竞聘上岗需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由人力资源部门向竞聘范围内全体员工公布竞聘岗位和人数、岗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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