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二类医疗器械零售经营备案质量管理制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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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仓储保管、养护的管理

一、要根据不同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的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两次(上午8:00,下午4:00按时观察库内温、湿度的变化,认真填写“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医疗器械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保证医疗器械贮存质量。温度控制范围:常温库为0—30℃,阴凉库为温度0—20℃,湿度控制在40-80%之间。

二、养护人员应对在库医疗器械每季度至少养护检查一次,店堂陈列的医疗器械每月进行检查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发现问题,应挂黄牌停止销售并及时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交质管负责人处理。

三、养护员对近效期商品挂牌标示、按月填报医疗器械近效期催销报表,督促销售人员及时催销,以防过期失效。

四、做好货架的清洁卫生,做好避光、防火、防尘、防潮、防晒、防霉、防虫、

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五、在库医疗器械均应实行色标管理。 其统一标准是: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品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

医疗器械销售和售后服务的规定

一、销售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的销售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2、销售人员须经培训合格上岗。

3、销售产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货相符,并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其内容应有:销售日期销售数量、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型号规格、生产批号、产品注册证号等。

4、凡经质管负责人检查确认或按上级药监部门通知的不合格医疗器械,一律不得销售,并按不合格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程序执行。

5、销售产品时应正确介绍产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

6、定期不定期征求或函询顾客意见,认真协助质管负责人处理顾客投诉和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跟踪回访。

7、医疗器械销售必须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出现下列情况不得售出,报有关部门处理:

①.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②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③已超出有效期。 二、售后服务制度

1、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思想,将售后服务工作,提高到与产品质量要求同步。

2、与供货方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时,同时约定由供货方对医疗器械的保修、维修条款。

3、对顾客来信、来电、来访提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应认真做好接待处理工作,做到态度热情虚心,处理及时公正。不管顾客提出的意见正确与否,都应虚心听取,沟通和加强与顾客之间的联系,并做好相关记录。

4、对顾客在商品质量方面的反馈意见,应及时分析研究处理,认真解决用户提出的问题,同时将处理意见上报质量管理负责人。

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的规定

一、不合格医疗器械是指质量不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包括内在质量和外在质量不合格的医疗器械。

二、质量管理负责人是负责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专职人员,做好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管理工作。

三、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的质量公告品种、通知禁售的品种,并经质量管理人员核对确认的;

2、质量验收人员在产品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应上报质量管理负责人确认,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挂红牌标志;

3、在检查养护过程中发现过期、失效、淘汰及其他有质量问题的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