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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人,在1990年以前,都是比较狭窄。我们一直以来研究香港新界及珠江三角洲,对其他地区没有很多了解。1995年出版我和萧凤霞合编的《脚踏实地:华南的地缘》总结了我们当时多人的研究。书的题目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把地域关系放到主体上,另一方面我们强调把文献和田野研究结合才是‘脚踏实地’。成书的时间比出版早了一两年。

大概这本书还在编的时候,蔡志祥兄成立了的华南研究会,开始创办暑期的会议和田野工作坊。我怀疑田野工作坊开始于陈其南兄还在中大时候想出来的办法,就是组织在这方面合作的人到所研究的地方开会。在珠江三角洲开的会,我参加了在佛山和潮连开的两次。风气做开来,这些会对我很有作用。通常开会的几天,包括田野考察。我以为的工作坊作用不在单靠几天时间来作访问,最主要的作用就是由研究这个地区的学者,带领参观他们研究的领域,同时讨论他们下的结论和应用的材料。到过这些地方,有利于以后参看有关这个地方的材料。我是在这些情况下,有机会得郑振满兄和丁荷生兄邀请到福建莆田参观,得陈春声兄和蔡志祥兄带队到潮州,梁洪生兄和邵鸿兄由粤北南雄带到江西流坑村和吴城镇。我也应该说,在牛津,宋宜明在福州的研究,还有张小军对杉洋的研究也让我有机会认识一点那边的历史。加上到了台湾几次,得到吴密察兄引导去参观台南,我的视野有所扩展。学者交流最好的情况是既有共通的兴趣,又没有竞争的心态。我们这群人在学业上的交往,从没有出现感情上的冲突。我感觉到我们这群人,有条件去闯新的领域。我对这个新领域的概念,是一个脚踏实地的社会史。我对研究这个社会史的方法概念大概是这样子:在珠江三角洲,基本上我们掌握了明代宗族制度几个主要的演变。在明初,通过里甲制度政府承认了地方社会;通过家庙的兴建,族谱的传播,宗族变成了社会上的核心机构;宗族再从核心的地方机构演变为田土开发的控制产权机构。在年份上,里甲发展,主要在明初到黄萧养之乱(约15世纪中),家庙的兴建开始在嘉靖(16世纪中)。我既然假设里甲是宗族制度的前身,所以应该找不同的地方,探讨由里甲演变到宗族的过程,从比较中了解这个发展的通义。我们研究莆田、潮州和珠江三角洲三处,刚好可以做这个比较。这个方法没有真正应用,因为事情发生得很突然,比我们最丰富的想象更奇怪。需要先提及沈艾娣的论文。沈艾娣是在我到了牛津第三年的时候来当研究,有兴趣民国时期的礼仪。我当时开始考虑礼仪与法律的分别,她的研

究给我很多启发。民国礼仪的变动,反映出礼仪对普罗大众的行为改变的影响。也反映出我们研究的明初以来一直在创造的礼仪,到此为止已经告一段落。我有兴趣的历史故事,现在有头有尾,应该可以写出来。

另一个思想冲击需要说清楚的,是我有兴趣礼仪的历史,一来因为农村宗教的兴趣,也因为宗族的演变,包括了礼仪的成分,但,同时也因为哈伯马斯的著作开始在外国研究中国史的同行中有很大的影响。哈伯马斯在学术界的影响,与苏联东欧势力范围瓦解很有关系。西方学者从他的言论,取了CIVIL SOCIETY(民间社会)的名词,以为这个先决条件可以导致民主制度的发展。所以我们,尤其是在美国的同行,特别注意中国有没有民间社会这一回事,也因为他们以为民间社会受绅士的领导,以及绅士的领导与明末清初慈善事业发展有关系,所以用了这些论点来支持清末城镇绅士阶层演变的重要性。辜且勿论清末的演变与新政有关系(中国整个社会观改过来由此开始),我以为不谈乡村宗教活动,单而以绅士的慈善活动来代表民间社会接近离谱。更甚的是,整个讨论根本脱离了哈伯马斯的论点。他的论点比拿我们以前叫‘自愿团体’(VOLUNTARY ASSOCIATIONS,例如慈善机构)来当民间社会更重要。他说,‘社会’是个概念,创于十八世纪,是读书人用来应付皇帝的工具。‘社会’这个概念,源於科学革命以后自然规律的确认。假设人与人的关系都有自然规律,这个东西叫‘社会’。中国读书人也相信自然规律,不过他们没有把人与人的关系描述成‘社会’;从大礼议的过程可以看出,他们认为这个东西叫‘礼教’。礼仪是中国历史上人与人关系的根据,好象社会就是西方历史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根据。所以,谈民间社会谈绅士不谈宗教,谈到绅士离开他们对礼教的观念不谈,而谈他们搞慈善,完全是牛头不答马嘴(从这里另外一个思想上的线索,就是‘社会’的概念怎样跑到中国来。有关这个问题可以看ARIF DIRLIK的著作。我看了以后,和好朋友吴茂生决定需要研究‘中国的普罗大众’-- COMMON MAN,恐怕没有一个好的翻译词--很可惜,我们写了一章以后,他已经去世。书还是需要写出来)。就是大概这些时候,有一次到广州,刘志伟兄很高兴跟我说,刚和陈春声、萧凤霞他们到过莆田(忘了蔡志祥兄有没有去),气了郑振满兄一把。因为一直以来,听他们说,看他们的著作,莆田好象也是和珠江三角洲一样有祠堂,有宗族制度。谁知,振满兄把他们带到某祠堂,里面什么神位都有,连和尚也有一个(后来我也有机会到了这个

有和尚像的祠堂。它不是一个家庙,是个宋代开始比较普遍建在墓地旁的祠堂,附近还有一所可能就是宋代功德祠演变过来的佛寺)。他怀疑莆田主要的地方机构根本不是祠堂,而是建得比祠堂更宏伟的庙宇。他也说了,很可能这是因为莆田开发早的缘故。在宋代建立地方机构,根本不会建祠堂。这个解释非同小可。它就是我们找了多年地方社会建构的道理。假如我们需要谈理论,这个就是我们多年来研究的理论。出发点可能还是在弗里德曼和华德英,不过到了这一步,我相信我们可以说我们的理解已经超过他们可以想象的历史。把刘志伟的话换了来说,地方社会的模式,源于地方归纳在国家制度里面的过程。国家扩张所用、地方社会接纳的理论,就是地方社会模式的根据。循这一方面来走,我们了解一个地区的社会模式,需要问两个问题。一个是这个地方什么时候归纳在国家的范围?第二,归纳到国家范畴的时候,双方是应用什么办法?莆田与珠江三角洲的分别就在这里。南宋把地方归纳到国家的办法跟明代不同。南宋应用的办法,是朝廷承认地方神祗。明代的办法,开始是里甲,后来是宗族礼仪。南宋的转捩点,需要注意劳格文兄有关宋代朝廷由茅山道教转变到龙虎山道教与其地方礼仪的影响。所用,莆田的发展,包括南宋朝廷加封地方女神天后,到了明代,有加封的神祗演变成国家祀典的部分,所以清除淫祠没有把他们摧毁。反过来,明代的珠江三角洲,嘉靖年间,一方面经历了反淫祠的活动,另方面接受了建家庙的宗族标志。所以,珠江三角洲的村落,明显的受到以家庙式的建筑物为核心的活动的领导,而在莆田,不是宗族没有兴起,而是宗族制度只是加在一个现有的神祗拜祭制度上面,而尤其是这两层的礼仪混在同一个建筑物的标志里面。在这个概念之下,我们研究这些不同地方的人,曾于1995年齐集牛津开会,决定了编三本书:郑振满和丁荷生写莆田,陈春声和蔡志祥写潮州,刘志伟、萧凤霞和我写珠江三角洲。目前为止,还未写出来。想起来惭愧。书还是需要写出来。我也认为我自己需要把珠江三角洲的社会史更详细地写清楚。但是,这两年开始,我还有另外的打算。三年前,我五十岁的时候,想到以后的研究计划。有一方面的意念是很原始的:我感觉到不能一辈子只研究华南,我的出发点是去了解中国社会。研究华南是其中必经之路,但不是终点。从理性方面来想,也知道现在是需要扩大研究范围的时候。从华南的研究,我们得到一个通论,过来的工作就不是在华南找证据。我们需要跑到不同的地方,看看通论是否可以经起考验。需要到华北

去,看看在参与国家比还华南更长历史的例子是否也合乎这个论点的推测。需要跑到云南和贵州,看看在历史上出现过不同国家模式的地区(我是指南诏和大理),如何把不同国家的传统放进地方文化。我们不能犯以往古代社会史的错误,把中国历史写成是江南的扩大面。

只有走出华南研究的范畴,我们才可以把中国历史写成是全中国的历史。我就是这样决定,现在是我终结我研究华南的时候。后来的学者可以比我更有条件批评我的华南研究。我倒希望他们不要停在那里。他们必须比我们这一代走更远的路。我们最后的结果,也不能是一个限制在中国历史范畴里面的中国史。我们最终的目的是把中国史放到世界史里,让大家对人类的历史有更深的了解。

原载《学步与超越:华南研究会论文集》,香港文化创造出版社200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