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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章,整本书的其他部分用来说清楚从礼仪所见的地方架构。里面还需要补充弗里德曼一个很大的缺陷。弗里德曼虽然提议了分别地方宗族与高层氏族这两个概念,但是怎样分别这个问题完全没有解决。主要理由是因为他没有把地缘关系弄清楚(一村一姓可以代表地方氏族,但是凭什么根据决定某一个群体是一条乡村?)。我以为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需要加插‘入住权’的概念。就是说,村民是个在乡村有入住权的人,乡村就是有入住权的人的群体。入住权包括建房子的权利,也包括开发乡村荒地的权利,是村民最重要的权利。

弗里德曼对我们了解宗族社会最大的启发,就是分别了抽象的宗族(即以画弧线为目的的宗族)与对财产权有控制的宗族。他以‘控产机构’(corporation)的概念来表示后者。这个字在英文的字源上,很有来历。它与corpse(尸体)一字同源,是由‘身体’的概念演变过来。可能有宗教的意味,因为早期的西方控产团体就是教会,即是一个以耶稣的身体共餐作为维系根据的团体。从这方面来看,与宗族是由祖先身体的气所产生的概念有相通的地方。另方面来说,‘身体’的观念,也很明显代表一个‘整体’的意思,所以,到了现在,成立一个控产的‘法人’,也可以用这个字来代表。这是后话。与入住权的关系,就是弗里德曼既然把控产放到宗族概念的核心,不把入住权和田产分开,就无法说清楚地方宗族与中层宗族的分别。所以,入住权的概念,不是反对弗里德曼,而是补充他的论点。

入住权、地域权、地产权的分别,后来成为我第二本书《贸易扩充与农民生计:解放前江苏和广东的农村经济》的论点。那本书的目的是批评贸易扩展不能改善农民生活的观点。这三种权利的分别,其实在新界的研究都已经看出来。

了解了何谓‘产’之后,‘控产机构’的概念对我的研究很重要。但是在新界东的书里面,还未到达这一步。比较清楚的是把历史发展脉络的部分搬到最后一章之时,整本书的趋向都改变了。现在的问题再不是地区社会怎样变化,而是怎样从礼仪的变化上看到社会的变化。

华德英在一篇文章里,对这个问题有个答案。很简单,就是说,社会认知过程牵涉三套不同等观念(社会认知,英文social consciousness,是个人归属于哪处社会的答案),其一就是我对我的社团的看法;其二是我对我的社会团所归属的社会的看法;其三是我对周围的社团的看法。华德英说,在认知发展过程中,

一和二的看法愈拉愈近,而一和三愈拉愈远。应用到新界历史,自从明代以来,通过宗教和宗族的发展,乡村的制度愈来愈接近大家以为是大一统的要求,但是同时,村民愈来愈感觉到族群上分歧。宗教方面,主要是正一派道教的影响,即是喃呒先生的传统。宗族方面,是在家庙祭祀祖先的扩张,也是书写族谱传统的扩张。两方面很有共通之处。喃呒先生响往正统的合法性,但是这个合法性来自正一派的传统,借助官僚制度的礼仪。换言之,喃呒先生作法事的时候,是应用其以为是合法的官僚礼仪。家庙祭祀和科举功名的演绎很有关系:从明初到清中叶,科举功名一直增加,新界的家族有向上浮动的趋势。向上移的家族以自以为代表正统的习俗为依据,与以家庙为核心的家族制度辅承。读书人就是宗族领域之内的喃呒先生。国家的传统从而可以变成乡土的传统,这才是《中国乡村社会的结构》的主题。这个主题也是我以后研究的一个导向。

口述历史计划在1980/81年左右已经开始。1982/83年我在剑桥大学。我两本书的初稿是在剑桥的时候写的。回到香港,先继续写作《中国乡村社会的结构》,大约1984年完成,1986年出版。然后修改《贸易扩充与农民生计》,1989年出版。《香港碑铭汇编》算是我们碑文抄录的报告,1986年由香港历史博物馆出版。我这个时候还是皇家亚洲学会香港分会学报的编辑。虽然工作很忙,在《中国乡村社会的结构》还未出版,口述历史计划也在继续之时,我已经需要开始考虑研究的方向。我当时的想法大概是这样子:我可以选择继续新界口述历史的研究,新界还要研究的问题也很多。但是,面对了一个问题几年,需要想的问题已经想过了。再研究下去只有重复自己的想法。要找寻新的冲击,需要新的环境。书既然已经写了出来,应该在别的范围下找题目。因为我一直在研究农村社会,便决定研究一下城市的历史。我的选题是明清的佛山镇(现在佛山市)。

研究佛山镇的一个考虑就是它离香港比较近。我在中文大学的年代有个古怪校规:留在香港不回校不研究也算工作,离开香港尽管您整天在图书馆看书算休假。所以我可以离开香港到国内研究的时间不多。那个时候和现在不同,从香港到佛山是需要走半天的,不过这样还是可以应付。在1985/86年的时候,我也到过佛山市,对佛山的印象很好。这方面需要感谢当时的佛山博物馆馆长陈志亮先生。

我认识陈志亮先生是在1979 年随王德昭教授到国内访问的时候。这是我第

二次到国内去(头一次在1973年念研究院的时候,和吴茂生、黄绍伦、潘心正一起去)。一起去的,还有中大同事吴伦霓霞和陈善伟两位。我们先拜访了中山大学历史系,那是我头一次跟汤明[木-遂]教授见面。当时是文化革命刚过去后再开放的时候,情况还是有点紧张。汤教授对我很好,知道我特别有兴趣农村经济后,告诉我佛山地区革命委员会出版了一本《珠江三角洲农业志》,建议我到佛山时问一下。我们从广州到佛山,参观了有名的祖庙,就在参观的时候,碰到当时还是副馆长的陈志亮先生。我问陈先生有没有《珠江三角洲农业志》,他不单把这本书拿给我看,还介绍了好几种刚发现的资料,例如对佛山历史研究很重要的《太原霍氏族谱》。我一直有印象佛山不但是个历史重镇,而且是有丰富历史研究材料的地方。

从广州回来,我并没有对佛山作什么研究。1980年我参加中大同事组织的旅行团到了北京访问。目的是了解一下有没有机会到第一历史档案馆看资料。我去的时候还是早了一点,大概81/82年开始,一档已经很开放,但是我在北京的时候,连门也进不了。下来的几年,我比较专心新界历史。到广州看书主要是 1983/84年的事。

头一次到广州看书,我记得很清楚。黄永豪兄当时在中大当研究生,许舒刚买到一批撕烂的地契。我把碎片拿回家像砌图一样把它拼起来。许舒再找人裱好。黄永豪考虑可以拿这批材料作硕士论文研究,但是必须找到与资料有关的族谱。我们所以一起到广州去。上火车的时候还未确定是否可以进广东省图书馆看书,所有我们说过,假如进不去,便下一班车回香港。到步时,发现谭棣华、黄启臣两位先生已经在车站等候我们。安顿后,谭先生带我们到图书馆去,办手续很顺利。我们很明显感到中国历史研究的条件已经改变过来了。从这个时候开始到 1989年离开中文大学,我每年的假期都有相当时间是在广州过的。

到广东省图书馆看书,有机会便跑到珠江三角洲的乡村和市镇去,结交新的朋友,1980年代后期是个开心的时候。我在广东省图书馆主要是看族谱。谭棣华兄和刘志伟兄给我很大的帮忙和指导。我在珠江三角洲的研究谈不上田野调查。萧凤霞当时在小榄作田野工作,也发现了可以在沙湾研究。通过她的关系,我倒有几次访问地方人士的机会。我跟萧凤霞认识,是当她在中文大学任教的时候。她开始小榄田野工作后,可以说是志同道合。佛山去了好几次。罗一星兄当

时在广东省社科院,也在厦门大学念博士班,佛山的历史是他的研究题目,我也和他很合得来,多次一起讨论佛山历史。我在这几年,可以有点田野的经验,主要是在1989年,得到中文大学的资助,在珠江三角洲找几个点作研究。这个项目是和叶显恩先生合作,主要参与者是萧凤霞、刘志伟和罗一星。萧凤霞与刘志伟在沙湾,罗一星和我在芦苞。我应该承认主要的田野工作是罗一星做的,我只有跑过去一两次。另外一次机会是和萧国健兄合作,与深圳博物馆一起研究离沙头角不远的屏山墟,这个项目由香港区域市政博物馆赞助。我开始考虑到,怎样从地方史可以归纳到对整个中国历史有关的结论。我以为办法就需要多作地点上的个案研究,需要比较不同地点的经验,才可以脱离一个以长江下游作为典型的中国社会史。可以说这个想法有受施坚雅的文章影响,但是,我们很快便知道与他的说法是有相当分歧的。

80 年代后期我发表了两篇有关珠江三角洲历史的文章。其中一篇的出发点是我原先考虑研究珠江三角洲的目的,讨论佛山镇在明清时期的演变;另一篇讨论宗族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在珠江三角洲的发展。佛山镇一文主要利用族谱和《佛山忠义乡志》作根据,讨论镇内的权利架构怎样从里甲制之下的头目(称为里排)演变到依靠科举考试争取社会地位的乡绅手上。这篇文章弥补有关明清市镇行政与社会历史的不足之处。一直以来,谈到明清资本主义萌芽的研究虽然多,都是千篇一律记录江南市场的发达,而未谈到社会结构。罗一星兄《明清佛山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与我这篇文章是特别对这个问题有注意。很可惜,我们的著作虽然有其他学者引用,但是大致来讲,同行都未注意到我们从宗教活动归纳行政与社会结构的方法。我到了英国工作以后,在这方面再写了两篇文章;谈江南明代几个有名的市镇的组织,也和同事刘陶陶博士合编了一本书,说明中国现代化过程,是把整个明清的乡族本位的宗族架构移向以城镇本位的阶级架构。希望明年书出版后,可以提高这方面的讨论。

珠江三角洲宗族制度的历史则成为我以后十多年研究的开始。回复到宗族的历史,与我跑到佛山作研究的出发目的有点距离。但是,选佛山作研究对象,原来找到了珠江三角洲宗族制度的源头。要说明这个看法,需要说清楚宗族制度史的性质。早在弗里德曼以前,已经有很多人对宗族制度作研究。这些研究的主要取向,集中在宗族制的作用与运作。它们谈到宗族制下的族产、族产收入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