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 2012-2007《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三 文章AQ 2012-2007《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营区内外整洁、美观、卫生,规划布局合理;

——地势开阔、平坦,考虑洪水、泥石流、滑坡、雷击等自然灾害的影响; ——交通便利,易于车辆进出;

——远离噪声、剧毒物、易燃易爆场所和当地疫源地;

——考虑临时民爆器材库、临时加油点、发配电站设置的安全与便利; ——尽量减少营地面积;

——各种场所配置合格、足够的消防器材; ——远离野生动物栖息、活动区。 5.1.2.2 营地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营房车、帐篷摆放整齐、合理,间距不小于3m,营房车拖钩向外; ——营地应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箱(桶),营地外设垃圾处理站(坑); ——发配电站设在距离居住区50m以外; ——设置专门的临时停车场,并设置安全标志; ——临时加油点设在距离居住地100m以外;

——营区设置标志旗(灯),设有“紧急集合点”,设置应急报警装置。 5.1.2.3 营地安全

5.1.2.3.1 用电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配备持证电工负责营地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接地、检查和故障维修; ——电气线路应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装置;

——各种开关、插头及配电装置应符合绝缘要求,无破损、裸露和老化等隐患; ——所有营房车及用电设备应有接地装置,且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不应在营房、帐篷内私接各种临时用电线路。 5.1.2.3.2 发配电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

——发电机组应设置防雨、防晒棚,机组间距大干2m,交流电机和励磁机组应加罩或有外壳;

——保持清洁,有防尘、散热、保温措施,有防火、防触电等安全标志; ——接线盒要密封,绝缘良好,不应超负荷运行;

——供油罐与发电机的安全距离不小于5m,阀门无渗漏,罐口封闭上锁; ——发电机组应装两根接地线,且接地电阻小于4Ω;

——机组滑架下应安装废油、废水收集装置,机组与支架固定部位应防振、固牢;

——排气管有消音装置。

5.1.2.3.3 临时加油点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临时加油点四周应架设围栏,并设隔离沟、安全标志和避雷装置;

——临时加油点附近无杂草、无易燃易爆物品、无杂物堆放,应配备灭火器,防火抄等; ——加油区内严禁烟火,不应存放车辆设备,不应在高压线30m内设置临时加油点; ——储油罐无渗漏、无油污,接地电阻小于10Ω,罐盖要随时上锁,并有专人管理; ——油泵、抽油机、输油管等工具摆放整齐,有防尘措施。 5.1.2.3.4 营地卫生,应符合下列要求: ——定期对营区清扫、洒水,清除垃圾; ——做好消毒及灭鼠、灭蚊蝇工作; ——营区应设有公共厕所,并保持卫生;

——员工宿舍室内通风、采光良好,照明、温度适宜.有存衣、存物设施。 5.1.3 地震队现场施工作业 5.1.3.1 安全通则:

——生产组织人员不应违章指挥;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服从现场监督人员的检查;

——检查维护好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发现违章行为和隐患应及时制止、整改;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

——穿越危险地段要实地察看,并采取监护措施方可通过;

——炎热季节施工,做好防暑降温措施;严寒地区施工,应有防冻措施;雷雨、暴风雨、沙暴等恶劣天气不应施工作业;

——在苇塘、草原、山林等禁火地区施工,禁止携带火种,严禁烟火,车辆应装阻火器。 5.1.3.2 测量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绘制所有测线的测线草图,标明测线经过区域地下和地面的重要设施,如高压线、铁路、桥梁、涵洞、地下电缆等社会和民用设施;

——在高压供电线路、桥梁、堤坝、涵洞、建筑设施区域内设置炮点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测量人员通过断崖、陡坡和岩石松软危险地带或有障碍物时应有安全措施。 5.1.3.3 钻井作业应依据钻机类型制定相应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钻井过程中还应执行以下要求;

——炮点周围无障碍物,25m内无高压电线,8m内无闲杂人员。炮点与附近的重要设施安全距离不足时,不应施工,并及时报告;

——钻机转动、传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牢靠。运转过程中,不应对运转着的零部件扶摸擦洗、润滑、维修或跨越。不应用手调整钻头和钻杆,钻杆卸扣时应停机后用专用工具或管钳卸扣;

——车载钻机移动应放倒井架,用锁板锁死,收回液压支脚。行驶过程中,钻机平台不应乘人,不应装载货物,应注意确认道路限制高度标志。过沟渠、陡坡或上公路时,应有人员指挥;

——山地钻机搬运应按分体拆散规定进行,搬迁应有专人指挥带路,协作配合,遇危险路段应有保护措施。山体较陡时,应采取上拉方法搬运,人员不应在钻机下部推、托; ——雷雨、暴风雨和沙暴等恶劣天气停止一切钻井作业,并放下井架。

5.1.3.4可控震源作业应依据可控震源的类型制定相应操作规程,作业过程中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可控震源操作手应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和单位上岗证书,并掌握一般的维修保养技能方可独立操作;

——震源车行驶速度要慢、平稳,各车之间距离至少5m以上,不应相互超车。危险地段要绕行,不应强行通过; ——服从工程技术人员指挥;

——震源升压时,10m内任何人不应靠近;

——震源工作时,操作人员不应离开操作室或做与操作无关的事。震源车行驶时,任何人不应在震源平台或其他部位搭乘。 5.1.3.5采集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工程技术人员下达任务时,应向各班组提供一份标注危险地段和炮点附近重要设施的施工图;

——检波器电缆线穿越危险障碍时(河流、水渠、陡坡等),应栗取保护措施通过。穿越公路或在公路旁施工时,应设立警示标志;

——做好放炮警戒的监视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爆炸员或仪器操作员,停止放炮;

——放线工间歇时,不应离岗,注意测线过往车辆; ——在行驶中的车辆大箱内不应进行收、放线作业;

——仪器车行驶应平稳,控制车速,不应冒险通过危险地段。

5.1.3.6 特殊地区、特种作业和车辆行驶安全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关于石油物探地震队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规定。 5.1.4 民用爆破器材管理

5.1.4.1 涉爆人员应经过单位安全部门审查,接受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管理知识、专业技能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相关证件,持有效证件上岗。

5.1.4.2 民用爆破器材的长途运输单位,应持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相应证件;运输设备设施达到安全要求后按有关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及安全要求运输。中途停宿时,须经当地公安机关许可,按指定的地点停放并有专人看守;到达规定地点后,按民用爆破器材装卸搬运安全要求和程序装卸搬运。

5.1.4.3 临时炸药库应符合以下要求:

——与营区、居民区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关于地震勘探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管理的要求,并设立警戒区,周围加设禁行围栏和安全标志,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库区内干净、整洁无杂草、无易燃物品、无杂物堆放,炸药、雷管分库存放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爆破器材摆放整齐合理、数目清楚,不超量、超高存放,雷管应放在专门的防爆保险箱内,脚线应保持短路状态,有严格的安全制度、交接班制度和24h值班制度: ——严格执行爆破器材进出账目登记、验收和检查制度,做到账物相符; ——严禁宿舍与库房混用或将爆破器材存放在宿舍内。

5.1.4.4 取得有效的《民用爆破器材使用许可证》,方准施工,应按规定程序和安全要求进行雷管测试、炸药包制作、下井、激发及善后处理等工作,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关于地震勘探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管理的要求。 5.2 钻井

5.2.1 设计原则和依据

5.2.1.1 钻井设计应由认可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按程序审批,如需变更应按程序审批。 5.2.1.2 地质设计应根据地质资料进行风险评估并编制安全提示。

5.2.1.3 钻井工程设计应依据钻井地质设计和邻井钻井有关资料制定,并应对地质设计中的风险评估、安全提示及所采用的工艺技术等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2.2 钻井地质设计

5.2.2.1 应提供区域地质资料、本井地层压力、漏失压力、破裂压力、坍塌压力,地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