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二区三分段下块掘进作业规程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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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通风、安全监测

1、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其中场子头5米之内,安装瓦斯监测探头T1,报警点CH4≥1.0%,断电点CH4≥1.5%,复电点CH4<1.0%,距全风压回风口10~15m范围内,安装瓦斯监测探头T2。报警点CH4≥1.0%,断电点CH4≥1.0%,复电点CH4<1.0%,两个探头的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内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2、采用压入式通风,风筒出风口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5m。 3、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4、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5、局部通风机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供电;

6、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准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7、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压如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

8、掘进工作面的空气成分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的规定。施工中如果有害气体超限,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43、144、145条的规定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9、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10、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1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2、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低1.0%以下,方可通电开动。

13、: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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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14、隔绝煤尘爆炸传播的首列(排)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60~200m。

第五节 胶带机、刮板运输机

1、一般管理规定

1)、严禁在胶带运输机或者刮板运输机中乘人,严禁用刮板运输机运送支架物料。

2)、在胶带动输机巷道中,行人经常跨越胶带输送机的地点,必须设置过桥。

3)、胶带输送机机架平、直、无跑偏现象,信号灵敏、可靠。 4)、刮板运输司机必须由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5)、刮板运输机司机必须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每班班前必须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一切正常完好的情况下,才能带负荷运转。

6)、刮板运输机运转时,司机要集中精力,目视机头,听清信号,不准出现误操作,如出现余链、跳链、声音异常时,应立即停机处理,处理好后方可重新启动。

7)、刮板运输机延伸时,应先将链条松开采用所需长度的链条用连接环及螺丝与主链相连。插溜槽时,先将溜尾移至要求的位置,然后将溜槽一节节顺好,并使链条入槽,连接时,应注意链环顺序方向,不准出现拧环及刮板反向,紧链时,应检查固定链条装置是否安全可靠,以免链条断裂蹦起伤人,延伸完毕后,用木柱将溜尾加固好,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加载。

8)、刮板运输机延伸,需起吊转载机时,起吊的转载机下方严禁有人工作。

2、刮板运输机司机责任制

1)、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开车。

2)、开车前,首先检查溜子状态是否完好,空溜子试车一周,保证链子长短合适,开车前要先点动溜子,提醒溜子旁作业人员。

3)、司机必须在看清下货,看见信号的地方开车,不允许对着溜子头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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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防止断链伤人。

4)、溜子头、尾前后5米每班必须清扫干净,挖好落煤坑,电机、减速机不能埋在浮煤里,保证散热,及时处理溜子头淋水和积水,防止烧损电机。

5)、溜子头尾必须打牢压顶子,做到牢固可靠。

6)、司机进入工作地点,首先检查周围支护是否可靠、安全、信号、开关、洒水、喷雾是否灵敏,机头、机尾压顶子是否齐全。

7)、按扭用手指启动,做到开、停车准确,停止工作要把开关锁住,防止溜子自动启动。

8)、工作中必须精神集中,不得睡觉,随时观察信号和溜子的运转情况,做到能随时开车。

9)、上、下山溜子必须琐住,并打牢戗住。

10)、做到各种备件齐全,随时更换缺损部件,防止机械带病运转。

第六节 煤流净化和其它

1、对煤流净化总的要求:无雷管、无火药、无金属、棉、纤维制品、竹木制品,橡胶制品降低到最低限度。

2、施工单位所用的支护用品,包括各种金属支架、铁丝网、塑料网、小杆、楔子、螺纹钢锚杆、锚杆盘等能复用的一律回收使用,不能用的集中处理,用车皮将其带出上井,严禁混入煤流系统中。

3、检修中剩下的各种配件、器材、杂物一律回收集中上井,不得混入煤流系统中。

4、施工中用的爆破器材如雷管、炸药、胶线等必须按规定严格管理,严禁混入煤流中。

5、施工巷道中的其他破旧设备废物,如破皮带、绳皮、油桶、封绳、封杆等一律回收集中上井,不得混入煤流中。

6、场子破岩程中,严格控制破岩高度,在煤层底板掘进时,不得破岩石太多,以防大块岩石混入煤流系统中。

7、煤仓、溜煤眼周围要设置固定可靠的栅栏,高度不低于1.2m,栏杆间距不大于300㎜以防其它物品落入煤仓、溜煤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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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距煤仓、溜煤眼周围2.0m范围内,作业时,若煤仓口没盖严,没上护栏,则必须佩带生根牢固的保险带,并用板梁封好上口,严防人员坠下。

第七节 井下起吊设备重物

严格执行《鹤岗煤矿井下起吊重物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 1、使用手拉葫芦起吊设备重物前,必须对手拉葫芦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各部件是否齐全、灵敏可靠,做到小链、棘爪、护罩等齐全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好后,方可使用。严禁手拉葫芦带病起吊设备重物,严禁使用不能自锁的手拉葫芦。

2、起吊设备重物吊环固定方法:

a、起吊用的钢丝绳套及连接构件的强度不小于起吊设备重物的重量的8倍;起吊用的吊环拧入锚杆尾部丝头后,露出锚杆丝的长度不小于2mm。起吊时,应专人观察生根吊环和生根锚杆,确保安全可靠;

b、架棚巷道可利用工字钢棚起吊设备重物,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必须将手拉葫芦悬挂在牢固可靠的支架上,并由专人对前后10架棚进行检查加固,将背板杀紧背牢,打齐撑杆后方可进行起吊。

②、严禁利用交岔点抬棚作为起吊梁使用,用支架起吊设备重物,应增设两侧护棚。

3、起吊设备重物的重量必须符合手拉葫芦的铭牌规定,严禁用手拉葫芦起吊超过铭牌规定的重量。

4、吊装地点的选择必须是支护完好、安全可靠的地点,严禁在巷道失修的地点。必须有班组长或经验丰富的老工人选定,在无可选择的情况下,必须将吊装地点前后10米的巷道进行修复,达到部颁标准并且后路畅通、方可起吊。

5、起吊时,必须有二人进行,一人检查、指挥,一人操作,严禁一人起吊。重物下严禁有人,操作人员必须站在非重物一侧,防止重物突然掉下砸伤人员。负责指挥检查的人员,必须密切注视吊装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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