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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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机运科科长:负责提供机电、运输范围应急所需的图纸资料,负责落实有关机电、运输应急的技术工作,保障应急工作的正常供电和主要机电设备正常运行,轨道运输线路和运输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按矿长命令,进行停送电工作,机电设备的及时安装,协助机电矿长做好机电、运输方面的重大危险源的应急处理工作。

15、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器材及人员的运送。 16、后勤管理负责人:负责落实应急救援人员的遇险人员的住宿安排和有关生活事宜。

17、保卫科长:负责危险源应急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好矿山的正常秩序,禁止闲杂人员在危险源应急处理工作范围内逗留、围观、滋事。

第三节 应急响应

一、接警与通知:

1、本预案主要采用电话通讯方式进行接警与通知,必要时特别重大危险源泄漏,可启用矿区报警系统。

2、见《预案》通讯系统。

3、发生危险源泄漏时,任何现场人员或知情人,都必须立即按程序利用电话向矿调度汇报,并发出警示,通知现场人员撤离危险区,矿调度接警后,必须立即通告报警程序向下一单元通告报警。

4、通告报警程序:

事故现场首先发现事故情况及知情人→矿总值班室→同时汇报矿长、其它矿领导、矿山救护队、医院、上级安全管理部门

二、指挥与控制

l、一般危险源:经矿长授权,由当班矿值班领导或业务分管矿领导负责指挥应急抢险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协调落实应急抢险的人和物及技术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还必须

落实现场应急抢险指挥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指挥现场应急抢险,施工人员听从现场指挥负责人的指挥,利用现场一切可用的物资、材料、方式,实施抢险救灾。

2、重大危险源

(1)初期指挥由矿调度室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设法通知井下,立即撤出受灾人员和停止采区供电(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或爆炸,不能停局部通风机,应保持灾区供风维持原状),立即按程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相关人员,立即向总部调度汇报,召请县救护队,成立应急抢险指挥部,指挥部成立后,调度初期指挥工作结束。

(2)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火灾、水灾及采掘、机运等方面的重大危险源泄漏时,矿长接到通知,立即成立以其为总指挥的应急指挥部,有关矿领导、科室负责人及救护队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成立后首先听取当班值班领导的灾情介绍以及已经下达的命令情况汇报,继续组织撤人、停电,保证主要通风机、提升机、压风机、瓦斯抽放泵及其它主要保障安全救援的机电设备正常运转,并派有关矿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去上述相应机房组织与督促工作。

(3)通知有关区队、井口、矿灯房、自救器发放室准确统计当班井下(或危险源泄漏现场)人数及其姓名,统计已上井(或撤离危害现场)的人数及姓名,以便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分布,通知有关单位准备救灾材料和医院准备急救伤员。

(4)指定一名副职领导签发下井(或进入现场)许可证,并通知矿灯房,自救器发放室和井口:没有下井许可证不准发放矿灯,自救器,不准入井。

(5)根据危险源泄漏情况,选定井下救护抢险基地,指定具有救护知识的领导担任井下救护基地指挥。同时明确基地指挥只起“上传下达”作用,不得自行发布命令,以免形成多头指挥,但遇有紧急情况必须及时处置并立即汇报地面应急指挥部;落实井下救护抢险基地所需的通讯设备、抢险器材等。选定安全岗哨位置及其人员,明确其任务。

(6)命令救护队进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将伤员救到井下救护基地或其他安全地点进行现场急救后,送到地面、医院。救护队得知人员受困在灾区时,一方面设法与受阻人员联系,稳定其情绪,另一方面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采取果断措施组织特别抢险。

(7)应急指挥部根据井下灾情报告,责成助手成员,将应急抢险人员组成二线、三线力量。当抢险人员不足时应及时报告贵肥总部和向兄弟单位请求支援,并及时满足井下需要,千方百计完成撤人救援任务,如救灾过程中出现反复或灾情扩大时,应投入二线力量,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护抢险救援人员,尽力避免扩大伤亡。

(8)井下撤出人员和抢救人员完成后,总指挥应投入二线、三线力量,命令救护队进行侦察工作,掌握灾情性质,影响范围,灾区通风与瓦斯状况,同时撤出一线部分人员。救护队长具体负责指挥救护队按规程要求,完成侦察任务,提出测定数据,灾区示意图及灾区处理建议,供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侦察结束后,安排救护队在安全地点监视灾情变化,具体位置由井下救护抢险基地负责人提出建议,报指挥部确定。

(9)总指挥组织指挥部成员听取侦察情况汇报后,命令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依据《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结合灾情实际,尽快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并将成员明确分工,限定时间完成应急抢

险准备工作,并派人检查核实。对总工程师提出的应急抢险处理方案,经慎重研究讨论后予以批准,并及时报告贵肥公司领导,争取得到支持。

(10)根据掌握的灾情及处理方案的要求,对救护队员做好战前动员。一切工作落实无误后,决定行动时间,总指挥不断协调平衡各方力量,确保方案顺利进行。根据灾情变化,应及时修改应急抢险救灾方案,调整救灾力量,应急抢险结束,稳定一定时间后,经事故调查组同意恢复事故破坏的各个生产系统,使之正常,特别是通风系统。各个系统恢复正常后,即可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应急指挥部结束工作。

(11)应急处理结束后,总指挥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全面分析。对事故原因,应急抢险处理过程,经验教训及今后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等,形成文件后汇报、存档。

(12)应急指挥部在应急过程中,要认真处理好上级领导到矿协助应急处理时的领导指示,应在决策过程中采纳他们的意见,处理好指挥部内部主要成员之间的关系;本着爱护关心的原则,帮助解决井下直接从事应急抢险人员提出的问题;充分发挥总工程师及专业骨干人员在应急抢险中的参谋作用。

(13)在应急指挥过程中,矿长不能自行放弃对应急抢险工作的领导权,而到危险源泄漏现场直接救灾,如确需进入灾区时,必须指定代理人,授予其指挥权,处理好灾区必要事务后,必须立即返回指挥部行使指挥权。

三、警戒与治安

1、危险源泄漏现场周围必须建立警戒区域,维护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应急无关人员进入应急工作现场,保障应急队伍,物资运输和人员疏散撤离通道畅通。警戒治安人员应协助发出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