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扑救讲稿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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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快速灵活的交通工具; (5)训练有素的扑火队伍; (6)行之有效的扑火装备; (7)可靠有力的后勤保障。

(二)因地制宜

在扑火作战中,火线指挥员要根据火线的变化(火势变化、地形因素、可燃物因素和气象因素)可交替使用间接灭火和直接灭火及其它各种不同的灭火方法。如:原准备采取以火攻灭火手段来扑灭的某段火线,但由于风向或风力的变化,有利于采取直接灭火措施时,为了减少森林损失,应果断地改变灭火方法,并根据各种灭火方法实施时的具体要求随时调整兵力。反过来,原准备采取直接扑打的火线,因发生某种变化有利于间接灭火时,也应及时的改变灭火方式。

(三)“四先、两保”

指挥扑火时,为了迅速有效地扑灭林火,各级指挥员都必须坚持“四先”、“两保”的原则。

1.“四先”

(1)先打火头 火头在整个火场中蔓延速度最快、火强度最大、火焰最高,对森林的破坏也最严重。因此,一个大火场,只有先把火头扑灭,才能有效地控制和扑灭整个火场。

(2)先打草塘火 林间的草塘是林火的“快速通道”,所以林火在草塘中发展速度十分迅速,如顺风,要比林内火的蔓延速度快很多。火头顺草塘燃烧过后,草塘中的两个火翼将迅速向两侧的山上蔓延形成冲火,能够迅速扩大火场面积。草塘是林火发展中的险段,只有先将险段扑灭,才有可能使整个火场转危为安,才有可能取得灭火的全胜。

(3)先打明火 在扑救地表火和树冠火时,必须组织力量先将明火彻底消灭,控制火势发展,然后再清理火场彻底扑灭暗火。

(4) 先打外线火 由于林内可燃物比林外可燃物含水率高,另外林外的风速比林内高,因而林外火的蔓延速度快于林内火的蔓延速度。有时林外的火已经发展到几公里以外,而林内的火还在缓慢燃烧,这样很容易形成内线火和外线火。如果先进入或误入内线灭火而不先控制外线火,就会使整个扑火计划遭到失败。

2.“两保”

(1)保证会合 扑救林火时,各部之间都必须在火线实现会合。各部之间是否能够在火线按时会合是直接关系到整个灭火计划成败的关键所在。只有实现各部之间的会合,才能保证对整个火场的全线合围,才能取得扑灭明火阶段的胜利。因此,在森林灭火中一定要做到坚决会合。

(2)保证不复燃 在扑救林火中,扑灭明火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将明火扑灭后,清理火场,保证不复燃也同样重要,否则,会造成火场复燃,甚至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为此,明火扑灭后,一定要认真清理火线,保证不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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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集中兵力

(1)在小火场扑火时,一般应集中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的扑火力量从火头的两翼接近火线进行灭火。

(2)在林火初发阶段,应集中优势兵力,一鼓作气,迅速扑灭林火。

(3)在扑火的关键地段、关键时刻(当火刚越过隔离带或阻火线将要形成新的火区时),应集中优势兵力,聚而歼之。

(4)对于可一举歼灭的低强度火线,要集中优势兵力全力扑灭。

(5)在火场面积大、火势猛、兵力不足时,应集中优势兵力首先控制火场的主要一线,暂时放弃火场的次要火线。次要火线要等待兵力增援或控制主要火线后,再进行兵力调整,从而使火场局部的兵力形成绝对优势。

(6)明火扑灭后,如发生复燃火,一定要集中优势兵力坚决扑灭。

(五)化整为零

在火势弱、火线长、林火蔓延速度慢、火强度低及清理火线时应采用化整为零的原则。 (1)在火势弱、火线长时,应把扑火队化整为零,采用长线分段或短线分段的方法,对整个火场形成全线合围进行扑打。

(2)扑打火翼时,如果火势不强,也可化整为零。

(3)扑打火尾时,因其火势弱、蔓延速度慢,也可化整为零使用兵力进行扑打,防止风向发生变化使火尾变成火头或火翼。

(4)清理火场时,要化整为零使用扑火力量,按清理要求全面展开,确保火线不复燃。

(六)抓关键、保重点

抓关键,是指抓住和解决灭火中的主要矛盾,扑火时首先要控制和消灭火头或关键部位的火线。保重点,就是以保护主要森林资源和重点目标安全为目的,所采取的扑火行动。

1.抓关键

火头是林火蔓延的关键部分。因此,控制火头是灭火中的关键,只有迅速扑灭或有效控制火头,才能消灭林火。因此,扑救林火时,必须树立先控制和消灭火头的战略思想。

2.保重点

为了实现对重点区域和重点目标的保护,扑救林火时,必须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相应地使用有效灭火方法,对重点目标、重点区域加以保护。

(七)打烧结合

打烧结合,是指在实地灭火中,本着能打则打,不能打则烧的原则,以打为主,以烧为辅,打烧结合。

1.捕捉战机、以打为主

直接灭火是扑火中的主要手段。在实际扑火中必须体现以打为主的原则,要根据火场实地的气象、地形、可燃物和火势等情况,分析是否能够采取直接灭火手段,只要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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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灭火,指挥员就应调动灭火力量扑火。在无法直接扑打或不利于直接扑火的条件下,应采取以火灭火或其它的间接灭火方法。

2.采取“烧”的时机与条件

扑救林火时,“烧”也是不可缺少的灭火方法之一。当无法采取直接灭火手段或有利于以火灭火时,就要考虑采取“烧”的手段。因此,在扑救林火中不能忽视这种方法。在以下情况下可采取“烧”的手段:

(1)火强度大、蔓延速度快、扑火队员无法接近火线时; (2)在扑救连续型树冠火,无法采取直接灭火手段时;

(3)在火场附近如有可利用的地形时,应采取间接扑火手段,利用依托点放迎面火; (4)当火势威胁重点区域或重点目标(如林间村屯、仓库、油库、贮木场、自然保护区、珍贵树种林等)时;

(5)拦截火头时,可在火头前方选择有利地形,采取以火灭火方法拦截火头; (6)遇到双舌形火线时,可在火的两个舌部顶端点火,把两个舌形火线连接起来,扑灭外线火;

(7)遇到锯齿形火线时,应在锯齿形火线外侧点火,把火线取直,然后再扑灭外线火; (8)遇到大弯曲度火线时,要在两条最近的火线之间点火,把两条火线连接在一起,再扑灭外线火;

(9)难清地段的火。在难清地段外侧选择较好清理地带点火扑灭外线火,使难清地段变成内线火。

(八)协同作战

协同作战,是取得整个火场灭火全胜、速胜的一条十分重要的扑火原则。坚持协同作战、积极主动是取得灭火胜利的一项重要保证。

为更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保证灭火的胜利,扑救林火时,必须树立全局观念,积极主动地与友邻队伍协同扑火,争取扑火的速胜、全胜。在协同扑火的过程中,要坚决克服本位主义,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最快的速度进行扑火,为实现速战速决创造条件。

二、扑火指挥程序

扑火指挥程序,就是指扑救林火时的前后动作程序。实战中,扑火的整个过程大体分为9个程序。它们对于火场的某一部位来说是相互联系、一环扣一环的,而对整个火场的所有部位来说,并不是同步的。特别是在大火场中更是如此。所以,作为火场指挥员,必须很好地掌握灭火程序,否则,指挥员的行动就无所遵循。特别是在扑救大面积森林火灾时,更应该牢记以下9个程序。

(一)制定方案

一是扑火预案;二是扑火初期方案;三是扑火实施方案。

这些方案都是组织实施扑火的依据,但任何方案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还要根据火场的变化加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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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用扑火力量

指挥员在按照扑火方案,把各扑火队伍部署到火场的各部位时,指挥员要切记扑火力量的多少一定要适当,既不能搞人海战术,也不能搞“滚雪球”和“加油式”。指挥员向下级布置任务要明确,指令要清楚,要保护扑火队伍的战斗力,不能毫无意义地进行调整。

调整兵力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掌握火情要准确; (2)调整兵力要及时合理; (3)确保重点目标安全; (4)不影响扑火全局。

(三)消灭明火

这一程序是扑救林火的整个过程中最紧张、最激烈,火势变化最多,思想高度集中的时期。一切行动都要围绕着火而动,直到把整个火场控制为止。

(四)控制火场

控制火场,是指所有的扑火队伍在火线不同的位置扑灭明火相互会合为止。

(五)清理火线

清理火线,主要是清理火线边缘的残火、暗火、枯立木、倒木、采伐木、伐根等。

(六)看守火场

看守火场,是扑救林火的收尾工作,是完成灭火任务的最后保证。一场林火被扑灭后,经过多次的清理、检查,对火场进行看守。看守火场的关键是“看”而不是“守”。“看”就是在看守火场过程中,看守人员携带清理工具,沿被扑灭的火线边缘不断地进行检查清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看守火场的时间应视火场具体情况而定,在干旱和气象条件不利的情况下,看守火场的时间要达到72小时。

(七)验收火场

撤离火场前,火场指挥员要对整个火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火场时,火场最高指挥员要亲自或指派专人进行检查验收,其标准是要达到“三无”,即无火、无烟、无汽,并要做好各项记录。验收记录要交给火场所在的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存档备查。

(八)撤离火场

撤离火场时,扑火人员容易产生急于撤离火场的急燥情绪。因此,这时注意力分散,往往容易发生各种事故。这一时期,指挥员更要提高警惕,认真组织,做好撤离工作。

(九)再次准备

扑火队从火场撤回后,各级指挥员要迅速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下次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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