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管理规定》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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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0.2.2.6在雷雨季节应每周检查二次密封上的导电片与罐壁的压接情况,确保导电片与罐壁接触良好。

10.2.3电视监控系统

10.2.3.1大型储罐区的电视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有人负责监视。

10.2.3.2确保电视监控系统运行良好如有故障应及时维修。 10.2.3.3保持摄像镜头清洁,图像清晰。 10.2.3.4电视监控记录应至少保存一周。 10.2.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应每月试验一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雷雨季节应每两周试验一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若发现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以确保火灾报警的准确、及时和有效。

10.2.5电气系统

10.2.5.1在雷雨季节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浮顶、扶梯、罐壁之间的电气连接线有无断裂和缠绕,如有问题应及时修复。

10.2.5.2在雷雨季节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密封装臵与浮顶、配线金属管与罐壁的电气连接情况,如有连接线有松动、断裂等情况应及时修复。

10.3安全运行制度(含作业要求、进油管道口的流速和液位等)

10.3.1在雷雨天原则上避免进油和出油作业。若生产工艺要求不能中断操作,应降低流速并加强监护。

10.3.2应控制油品输入输出的初始流速和最大流速。在浮顶未完全浮起前应控制进油管口处的流速不大于1m/s,待浮顶完全浮起后最大流速不大于4.5m/s。

10.3.3采用蒸汽除蜡的大型原油储罐,应随季节和气温变化适时调节蒸汽用量。

10.3.4储罐在进油、出油和调和作业时,除标准要求之外,不应进行采样、检尺和测温。

10.3.5其他操作要求应参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10.4其他要求

10.4.1大型储罐区应制定安全设施检查维护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10.4.2大型储罐检修时,不得破坏防火堤结构。

10.4.3制定灭火作战方案时,应对灭火时消防水及泡沫液的使用进行合理安排。

10.5应急救援预案

各单位应按照总部关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雷雨季节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经评审通过后执行。

11附则

11.1设计、施工与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在此规定基础上制定相关细则。

11.2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和股份公司工程部负责解

释。

11.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管理暂行规定(中国石化安〔2007〕235号)同时废止。

主题词:印发储罐防雷规定通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办公厅2008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