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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图纸会审制度

6.1会审图纸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 施工单位各方代表参加,

6.2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主持,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和对施工的要求。然后由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对设计图纸的建议,通过各方讨论与协商,解决问题,写出会审纪要,先交给设计人员,设计人员对纪要内容进行审核盖章,再交与会单位盖章。对有较大变动的需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通知书。

6.3项目部应按图纸会审的结果对原图纸进行标注式修改。 7、技术交底制度

7.1技术交底必须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7.2整个工程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特殊工序和隐蔽工程、易发生质量事故与工伤事故的工程部位均须认真作好技术交底工作。 7.3技术交底必须做好记录并有交底人和接受人的签字,项目部各级技术交底无书面记录每缺一项罚50—300元,有记录交底无签字或越级签证的,每缺一项罚50—100元,限期不执行加倍处罚。 7.4所有的技术交底资料,都要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7.5由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向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交底后应注意建筑材料方面的特殊要求,建筑装饰的施工要求,基础施工要求,主体结构设计采用新结构、新工艺等对施工提出的要求。

7.6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向下级负责人交底时对地基处理,基础施工,主体施工装饰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应重点注意。

7.7应按工程分部,分项进行交底。内容包括:设计图纸具体要求;施工方案实施的具体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法;土建与其他专业交叉作业的协作关系及注意事项:各工程之间协作与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设计要求;规范、规程、工艺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隐蔽工程记录、验收时间及标准;成品保护项目办法与制度、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8,施工方案的管理

工程质量、效益源于管理,为能作到高效有序地管理,优质低耗地施工,为提高工程质量及企业信誉,项目工程中应切实抓好施工方案的管理工作。

施工方案本身是该项目工程的经济技术指导性文件。就一个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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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也可以按单位工程编制.就一个单位工程:可以一次性编制整个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也可以分阶段分专项编制,但施工用电方案、临时设施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设备安拆方案及其它一些因政府管理分工不同,为有利接受检查监督,应按专项方案编制。总之,在施工过程中,任何一项工

作必须要有施工方案支持,并在施工中必须按施工方案进行实施。

9,送检制度

9.1施工员应同资料人员及相关监理在施工现场按见证取样品(取样)和检测的要求对送检的材料进行抽样,施工员、资料员为所抽样负责。

9.2样品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尺寸、使用部位、材质、数量要填写准确,并与送检人员当面交接签字。

9.3资料(送检人员)针对所收到的样品,必须对照建筑材料合格证及检测抽样的要求,认真填写报验单,并逐一核对其样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部位、材质、批号、等级等与相关技术指标,达到100%的准确率。交技术负责人审核无误后送检。

9.4对送检样品应进行全程的追踪,在第一时间掌握样品的检测结果,及时反馈信息,在规定时间将检测报告取回送阅、分类记录、存档。

10,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0.1严格推行“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做好本单位所有文件合同、各种检查验收报告、鉴定报告、批示、函件、签证、会议纪要、技术变更、申请等资料收集、整理、处理、存档、立卷归档、传递和应用。

10.2严格执行、收发文件、会议纪要、技术变更、函件、资料等,必须在收发文薄上签字的规定。

10.3对收到甲方、监理及各工作单位的相关文件、函件、技术变更、签证、会议文书、检验报告等资料后,必须在一小时内传递给相关人员阅读,(并交与复印件,原件存档),保持信息畅通。

10.4对甲方、监理和各相关单位发出的函件、计划、报告、技术变更、签证等资料,必须在资料员认真校对的前提下交分管负责人、项目经理审核,然后由工程负责人签发。坚持信息的进出口通道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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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管 理 制 度

一、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报审查条件 l、工程报建手续、招标投标手续齐全。 2、施工现场各类人员教育培训和主要人员持证上岗已落实,项目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健全。

3、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订立齐全。 4、与公司订立《安全生产承包责任书》、《文明施工承包责任书》、《消防承包责任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包责任书》。

5、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方案已制订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

6、施工现场机具、安全防护设施已落实。

7、施工现场已完成三通一平、五牌二图设置齐全。

8、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的通知执行。

9、工程开工前,必须明确贯彻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的通知,作好报验。

二、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l、定期生产检查制度

1.1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检查。

1.2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考评。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2.1班组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2.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3、专业安全检查

3.1脚手架、防护架、上料平台、斜道等搭设与使用的安全检查。

3.2塔吊、垂直运输机(架)检查。 3.3施工用电及电动机械设备检查。 3.4防尘、防毒、防火检查。 3.5警示、警告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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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季节性施工安全检查 4.1冬雨季施工安全检查。

4.2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5、自检、交接检

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的搭设、塔吊、垂直运输机(架)等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现场施工用电线路架设等需经班组自检,经项目部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现场使用的塔机必须具有经市劳动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的塔机使用证)办理交接安全检查手续后方可申报,特种设备管理(技术监督局、建委)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安全检查记录制度

l、安全管理部门、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检查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内容执行,记录在安全台帐上。 2、各类经常性安全检查及季节、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应在相应的“工作日记”上记载。

3、脚手架的搭设、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施工用电线路架设等 专检、自检及交接验收检查记录使用专用表格。 (三)隐患登记、分析制度

1、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分级根据隐患信息,对安全生产进行动态分析,从管理上、安全技术措施上分析原因,为各级加强安全管理与防护提供依据。 2、整改

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出“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对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 3、复查

被检查单位收到“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指令书”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书面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4、销案

有关部门复查被检查单位整改隐患达到合格后,在原“整改通知书’及“停工指令书”上签署复查意见,复查人签名,即行销案。

三、安全教育制度

为使项目部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1、对新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项目部须组织职工学习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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