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茅台酒十二五扩建技改中华片区第二茅台酒制酒技改工程及配套环评报告资料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茅台酒十二五扩建技改中华片区第二茅台酒制酒技改工程及配套环评报告资料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1总论

1.1 项目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253号文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使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的三统一,我公司受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开展茅台酒“十二五”扩建技改项目中华片区第二期茅台酒制酒技改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以下称“本项目或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2 编制依据

1.2.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修订; (5) 《中国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4月24日;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

1.2.2 政府与部门规章

(1) 《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1999】107号),1999年4月20日;

(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1998年11月29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2011年1月9日修订;

(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国环字002号),1987年3月20日; (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2015年6月1日;

(6)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9号),2011年3月27日;

(7)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2013年2月16日;

(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2009年3月1号;

(9)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2005年12月2日;

(10)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2012年1月12日;

(11) 《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031号),1996年9月12日;

(12)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2月24日;

(13)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2015年9月1日;

(14)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2013年11月14日;

(15)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

[2012]77号),2012年7月3日;

(16)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年8月8日;

(17) 《关于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2003]25号),2003年3月25日;

(18)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2014年12月30日

(19)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7号令),2004年11月;

(20)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2007年5月23日;

(21) 《关于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若干意见》(环发[2003]60号),2003年4月4日;

(22) 《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环保部[2008]70号),2008年9月18日;

(23)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

(24)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

(25)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

(26)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办函[2005]29号),2005年4月。

1.2.3 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1) 《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09年6月1日;

(2) 《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正),2000年9月22日;

(3) 《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1年10月1日;

(4)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贵州白酒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府发【2007】36号),2007年12月13日;

(5) 《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管理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黔环通[2015]269号),2016年1月4日;

(6) 《贵州省“十三五”生态建设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2016年12月14日;

(7) 《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贵州省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2016年12月13日;

(8) 《赤水河上游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贵州境内)》(贵州省人民政府),2007 年 11 月;

(9) 《关于加强赤水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06〕23号),2006年6月20日;

(10) 《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规划(2013~2020)》

(11) 《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综合规划的批复》(黔府函〔2013〕94号),2013年5月8日;

(12) 《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综合规划》省发展改革委,2013年5月; (13) 《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规划的批复》(黔府函〔2013〕198号),2013年9月6日;

(14) 《贵州省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

(15)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的意见》(赤水河源至赤水河河口 628.23km);

(16) 《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水功能区划有关问题的批复》(黔府函[2015]30号),2015年2月10日;

(17)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贵州省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2]22号),2012年6月8日;

(18) 《贵州省水功能区划》(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