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集团组织管理制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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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组织编制、修订集团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基建流程、标准与基建工程服务承诺等,报集团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集团鄂市地区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审批与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负责集团鄂市地区新基建工程项目或集团指定工程项目前期调研,报集团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做好建设开工审批手续的办理及开工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负责所承建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做好承包商、监理、设计及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与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所承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现场及投资的控制管理;

(六)负责所承建工程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做好工程管理过程中的各类审批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与保管工作;

(七)负责集团各公司日常基建工程项目审核、指导工作,并对基建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八)完成集团领导交办临时性基建工程建设任务。 综合办:

(一)了解掌握国家、地方优先发展公交政策,并根据相关政策,协助集团相关领导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争取落实各项优先发展公交政策;

(二)负责鄂市地区各级政府所批复各类经济补偿、补贴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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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到位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建立相应台账,掌握欠款情况;

(三)根据鄂市地区各级政府所批复各类经济补偿、补贴拔付办法,负责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办理相关拔付手续,保障各项补偿、补贴款按规定如期拔付到账,并做好所欠补偿、补贴款拔付工作;

(四)协助集团领导完成集团其它应收款收缴工作; (五)协助集团领导、基建工程部门办理基建工程项目规划、审批手续;

(六)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四章 集团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所列审批事项为集团常规工作事项,承办部门及各级审核批办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承办人按规定审批流程逐级流转批办,不得出现越级、空级批办现象。

(二)在批办过程中,中间各环节审核人员应按相关规定、制度及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并签注审核意见,最后审批人为最终裁决人(拥有最终裁决权)。

(三)如批办过程中出现意见分歧,如属同级领导,则承办人需报该级领导的上一级领导裁定,如不属同级领导,则以高级别领导意见为准;需由会议审定的审批事项,则以会议意见为准。

(四)如审批中间某一环节领导对所申请事项持否定意见,并明确终止审批流转,承办人应向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回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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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申报人对回复意见存在疑议,可向下一环节领导或最终审批人提请复议。

(五)所申报审批事项上报承办部门后,承办部门要做到“即收即办”,批办时间一般不超3个工作日,特殊事项最多不超2周,具体承办人负责提醒、催促相关领导;如遇某环节领导在外办事(出差等),承办人需电话告知、请示领导意见;如遇其它特殊情况,承办人需向申报人解释、说明。

第十八条 岗位设置与人员核定

(一)根据组织运作原则,集团各部门、分公司岗位设置及定员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于每年第四季度进行一次调研、测评,根据调研、测评结果,于每年12月上旬向集团总裁办提交年度集团各部门、分公司岗位设置、定员意见,经集团总裁办会议审核通过后下发执行。

(二)日常岗位调整及岗位人员增减,实行申报制,由申请单位(部门、公司)向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报告(新增或调整需附岗位说明书),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调研、审核,并按以下流程批办:

1、一、二职等人员:申请→分管副总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调研→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人力资源副总裁→总裁→拟办回复文件→转档管理员存档

2、三职等人员:申请→分管副总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调研→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人力资源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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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总裁→拟办回复文件→转档管理员存档

一、二、三职等人员增加的申请批复手续一样。

3、四职等以上人员(含):申请→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调研→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总裁组织召开集团总裁办公会议商定→董事长→拟办回复文件→转档管理员存档

第十九条 岗位说明书编制与调整、修订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岗位说明书编制与调整、修订”职能管理部门,各单位需根据集团“定岗定员”核准意见及单位内部分工,各单位需编制本单位各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具体制定流程如下:

(一)六职等(集团副总裁级)岗位及人员:集团总裁负责组织开展工作分析→组织集团总裁班子成员召开审评会→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审评意见编制、修订→报集团董事长核准→下发执行。

(二)五职等岗位及人员: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工作分析,编制初稿→组织相关人员、集团分管人力资源副总裁、岗位分管副总裁召开审评会→根据审评意见修订→报集团总裁核准→下发执行。

(三)四职等以下岗位及人员:部门、公司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工作分析,编制初稿→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召开审评会→根据审评意见修订→报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分管副总裁→报集团分管人力资源副总裁核准→下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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