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厂房及附属设施开发项目的有关说明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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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按照协商确定的比例进行分成,保障投资收益。(具体分成比例另行协商确定)

2、由投资方开发建设,工业园配套相关优惠政策,参照同类项目预期收益率或高出同期银行利率若干个百分点为项目收益率计算预期厂房租用价格,实际租用价格与预期租用价格不足部分由工业园管委会从入驻企业形成的财政收入地方留成部分中进行补偿。标准化厂房建成后,半年后若没有得到利用,工业园管委会在协商年限内给予补贴,保障项目投资收益。(具体补贴办法进一步协商确定)

3、由投资方和工业园共同出资建设,实行股份制合作,共同开发建设,互惠共赢,共担风险,具体股份比例另行协商确定。

4、其它合作方式,具体由工业园管委会和投资方共同协商探讨更佳的灵活合作模式,以保障投资收益。

承诺条件:

1、工业园为标准化厂房外围配套完善的基础设施,纳入工业园统一规划,共享公共基础设施;

2、工业园管委会在土地、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并安排专职人员全程跟踪服务;

3、开发商引进企业,按工业园招商引资企业同等对待,享受同等条件的优惠政策和全程服务;

4、积极帮助企业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标准化厂房财政补贴,积极协调金融部门申请项目贷款,支持项目建设;

5、工业园出台支持高新技术和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入园企业利用标准化厂房进行扩大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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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工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概况和合作草案,具体合作办法,可借鉴各地类似项目的操作模式,依托贵公司丰富的操作经验,进一步探索更佳的合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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