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保密局各项工作流程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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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审批》工作流程 涉密信息系统主管单位应选择经国家保密局批准并取得《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集成资质证书》的集成单位(公司)来承建涉密信息系统。否则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审批。 涉密信息系统主管单位报送的书面送审材料:①申请审批报告;②系统总体方案;③涉密信息系统所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和信息流向;④涉密信息系统所采取的安全保密措施及有关认证结论或审批件;⑤涉密信息系统所采用的安全保密设备的类别、型号及相关认证或审批复印件;⑥涉密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⑦填写《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审批申报表》。 涉密信息系市国家保密局初审 是统是否跨市? 后,转送自治区国家保密局审批。 否报市国家保密局进行现场考察和测试,组织有关主管部门、专家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情况进行评估论证。 是否具备投 否提出整改措施,由入运行条件? 其主管单位改进后另行报批。如不改进,责令停止使用。 是颁发《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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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携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单位和人员核准》工作流程

国家秘密载体出境,须由外交信使或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单位和人员携运。外交信使不达目的地或难以携运的,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国家秘密载体出境许可证》。 将携运出境的国家秘密载体及其制发单位和本单位同意出境的证明,按以下密级和相应审批权限报批。 绝密级:不允许机密级:由自治秘密级:由市国携运出境,不得区国家保密局家保密局核发办理《许可证》。 核发《许可证》。 《许可证》 报市国家保密局在接到申请起,于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办单位。 携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人员,出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凭《许可证》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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