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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债务重组的财务处理

(一)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时的会计处理

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时,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涉及多项非现金资产,债权人应按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三)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时的会计处理

债务人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份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股权的入账价值。

债务转为资本时,债务人可能会发生一些税费,如印花税。一般情况下,这些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四)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时的会计处理 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资本公积;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等于或小于将来应付金额,债务人不作帐务处理。

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支出的,债务人应将或有支出包括在将来支付金额中。或有支出实际发生时,应冲减重组后债务的账面价值;结算债务时,或有支出如未发生,应将该或有支出的原估计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

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额,债权人不作帐务处理。

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收益,债权人不应将或有收益包括在将来应收金额中;或有收益收到时,作为当期收益处理。其中,或有收益指依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收益,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五)采用混合重组方式时的会计处理

混合重组方式指以下四种方式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组合: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以及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根据组合方法不同,混合重组可以有多种不同的方式。这些方式可以大体概括成以下三大类:

第一类,以现金、非现金资产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

第二类,以现金、非现金资产、债务转为资本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 第三类,以现金、非现金资产、债务转为资本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并对该债务的另一部分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

五、会计准则对债务重组的披露要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债务人和债权人应分别披露如下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信息:

(一)债务人的披露 1、债务重组方式

债务重组方式包括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以及混合重组方式等。债务人需要披露债务重组是以哪一种方式进行的。 2、因债务重组而确定的资本公积总额

债务人可能发生多项债务重组,并确认多项资本公积。债务重组准则仅要求

披露确认的资本公积总额,不要求分别披露每项债务重组确认的资本公积。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每项债务重组交易都会确认资本公积,有些债务重组交易可能要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3、将债务转为资本所导致的股本(实收资本)增加额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是披露债务转为资本所导致的股本增加额;对于其他企业,是披露债务转为资本所导致的实收资本增加额。

债务人可能有多项债务重组涉及债务转为资本,债务重组准则仅要求披露债务转为资本所导致的股本(实收资本)总增加额,不要求分别披露每项债务重组所导致的股本(实收资本)增加额。 4、或有支出

债务人可能有多项债务重组涉及或有支出,债务重组准则仅要求汇总披露或有支出金额,不要求分别披露每项或有支出金额。

(二)债权人披露 1、债务重组方式 同上。

2、债务重组损失总额

在某些债务重组交易中,债权人可能发生债务重组损失。债务重组准则仅要求披露产生的债务重组损失总额,不要求分别披露每项债务重组的损失金额。 3、债权转为股权所导致的长期股权投资增加额及其长期股权投资占债权人股权的比例

在债权转股权的方式下,债务重组准则要求披露因此而导致的长期股权投资增加额及长期股权投资总额占债务人股权的比例。 4、或有支出

债权人可能有多项债务重组涉及或有收益,债务重组准则仅要求汇总披露或有收益金额,不要求分别披露每项或有收益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