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管理文件(监理大纲)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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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度协调

① 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之间的协调

主要对发包单位提供的场地、交通、设施、资金等与承包单位施工进度计划之间的协调。当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之间因某种原因发生冲突,甚至形成僵持局面时,监理工程师应从中进行协调。

② 供图计划的协调

当实际供图时间与承包单位的施工计划发生矛盾时,原则上应尽量满足进度计划的要求,若设计单位确有困难时,监理工程师将建议对施工进度计划作适当调整。承包单位对设计图纸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监理工程师与设计代表协商处理。 6、 进度数据采集

① 定期收集进度报表资料:按进度控制监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时间和报表内容,要求承包单位定期(按月、旬或周)报送进度报表,监理部对进度数据进行必要的处理和汇总。

② 监理人员现场检查实际进度:监理工程师常驻现场,随时跟踪检查承包单位的现场施工进度,监督承包单位按经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检查承包单位的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的实际投入是否符合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并做好监督日志。

③ 定期召开现场会议:监理部与承包单位的有关人员面对面了解实际进度情况,并就施工进度问题进行协调。

通过以上工作,监理部掌握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并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整理、统计和分析,形成与计划具有可比性的数据。 五、进度计划的检查、调整

通过进度监控并与计划对比,从而得出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是否吻合,一旦进度拖后,应进行如下分析:

1、分析偏差原因,以便研究对策。

2、分析偏差对后续工作和总工期的影响,确定是否调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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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进度偏差为关键线路上的项目时,无论偏差大小,对后续工作和总工期均有影响,必须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

4、如果进度拖延不是由于承包单位的原因或风险造成的,应在剩余网络计划分析的基础上,着手研究相应措施(如发布加速施工指令、批准工程工期延期或加速施工与部分工程工期延期的组合方案)并征得发包单位同意后实施,同时主动与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协调,决定由此应给予承包单位相应的费用补偿。

5、如果工程施工进度是由于承包单位的原因或风险造成的,监理工程师可发出赶工指令,要求承包单位采取措施,修正进度计划,以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单位承担。

6、监理工程师在审批承包单位的修正进度计划时,可根据剩余网络的分析结果,做出在原计划范围内赶工或对合同工期进度调整的考虑。 六、工程进度的加快与计划调整

当进度出现滞后偏差时,监理部应与发包单位、承包单位进行协商,根据偏差的情况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1、修订进度计划

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部都将要求承包单位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监理部将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及时与发包单位研究批复承包单位,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2、采取赶工措施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拖后,监理部将要求承包单位按监理部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监理部将要求承包单位在报送修定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部审批,赶工措施应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①增加工作面,组织更多的队伍作业;

②增加劳动力和施工机械数量,延长每天工作时间: ③改进施工工艺和技术,缩短工艺技术间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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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改善外部配合条件和劳动条件,实施强有力的调度; ⑤适当采用激励机制,提高施工人员的积极性。 七、进度控制的工作流程

进度控制工作流程图

修改 批准 收集进度资料 无偏差,按计划施工 有偏差 非承包商原因 是承包商原因 承包商提出工期索赔 调整进度计划或赶工措施 进度协调会及分析偏差原因 进度对比 检查实际进度 监理监督执行 承包商按计划实施 审批总进度、分部工程进度计划 承包商提交总进度、分部工程进度计划 进入索赔程序 审批新进度计划 第六节 投资控制

投资控制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如何确定和做好投资控制是项目参建各方高度关注的课题,同时,亦会对项目的质量目标、工期目标产生深远的影响。从目前看,投资控制仍然处于事后(被动)控制及分块控制阶段,结果导致投资控制缺乏主动性、超前性、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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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如何才能实现对投资控制的有效管理与控制,我公司认为最重要的是制定好控制策略,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予以实施、跟踪及不断地纠偏。项目监理部和业主要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对影响投资控制的重点阶段、重要因素,制定相应的策略与措施,力求做到在重要阶段抓重点,进行主动控制与超前控制,最终实现对投资的有效管理与利用。 一、投资控制目标

以建设单位同承包单位签定的承包合同价及其协议为依据,建立本项目的投资控制程序与控制要点,结合业主资金审批支付的实际情况,对承包合同价按工程进度进行分解,编制工程资金使用计划,为建设单位营造最佳的工程建设效益,实现合同投资控制目标。 二、本项目工程投资控制的原则

(一) 计量原则

(1)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计量

①所有需计量的工程项目必须满足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合同文件的要求,同时相关资料、手续要真实齐全、否则计量无效。

②无论是承包人提出计量申请,还是监理工程师发出的计量通知,都必须在合同的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计量的时间、地点和参加的人员。如果事先没有申请或发出计量通知,监理工程师或承包人均有权拒绝参加对方提出的项目计量。

③对承包商提出的计量申请的工程项目,必须先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且出具合格证书后才能进行工程计量。

(2)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和单位计量

工程量计量的范围、内容、方法和计量单位等均必须符合文件的规定,当合同文件没有具体规定、而实际又需要时应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执行。

(二)计价原则 (1)执行合同已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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