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管理制度与工作程序方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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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不合格工程,应及时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迅速返工处理。

5、设备制造、安装单位质量责任

5.1应当在其资质、生产许可范围内承揽设备制造、安装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5.2确保所提供设备的功能、技术参数应满足工程项目需求和设计要求,且应具有设备制造专利或制造许可。

5.3建立设备制造安装分质量保证体系,其研发、制造、安装人员组织结构、技术水平满足研发、制造、安装要求。

5.4加强制造原材料检测,确保原材料满足制造要求。

5.5要求所采用制造工艺先进,满足设备制造的功能、精度要求。 5.6加强检测工作,做好自检、互检、专检工作,出厂时出具合格证书。 5.7制造、安装出现不合格时,应立即返工处理。 第五章 质量控制计划

1、PPP项目总体质量控制计划由项目管理公司主持编制,是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者向政府质量监督机构、业主、各参建单位表明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及其具体实施方法、手段、措施的文件,体现组织管理者对质量责任承诺和实施步骤。

2、总体质量控制计划主要内容有: 2.1工程概况、特点和建设条件。 2.2质量总体目标及其各参与方目标。 2.3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2.4项目实施规划和项目实施细则。 2.5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 2.6质量控制重点、难点和解决措施。

3、在项目总体质量控制计划的指导下,项目各参与方必须编制分质量控制计划,并按规定报批,作为自身质量控制依据。其中施工单位以施工项目为对象的施工质量控制计划为最重要的分质量控制计划,其基本内容有:

3.1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分析。

3.2施工质量总目标及其目标分解。

3.3质量管理中组织机构和职责、人员与资源配置计划。 3.4确定施工工艺与操作方法的技术方案与施工组织方案。 3.5施工材料、物资、设备等物资的质量管理与控制措施。 3.6施工质量检验、检测,试验计划安排及方法、检测标准。 3.7施工质量控制点及其跟踪控制的方法与要求。 3.8质量记录的要求等。

4、施工质量控制计划的重点是施工质量控制点设置。施工质量控制点是那些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对工程质量影响大的对象,具体有:

4.1对工程质量形成过程产生直接影响的关键部位、工序、环节、隐蔽工程。 4.2施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或者质量不稳定的工序、部位或对象。 4.3对下道工序有较大影响的上道工序。

4.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部位或环节。

4.5施工质量无把握的、施工条件困难的、技术难度大的工序和环节。 4.6用户反馈指出的或频繁返工的不良工序。

5、质量控制点的重点控制对象有:人、机、料、法、环、技术参数、技术间歇、施工顺序、质量通病、“四新”工程、不良工序、特殊结构等。

6、总体质量控制计划经项目管理公司内部审核有由业主审查批准,施工质量控制计划经企业内部审核后报总监办,总监办审核签认后,报项目管理公司审查批准。

第三部分 质量保证体系运行

第一章 施工前质量控制

1、施工前质量控制主要指对第二篇所列出的施工准备工作质量控制,施工前质量控制工作主要分为三类:

1.1施工技术准备工作质量控制:主要指施工图设计审查、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技术交底、技术培训等质量控制工作。

1.2现场施工准备工作质量控制:包括建筑原材料进场检测、生产设备的标定、检测仪器设备的标定、测量控制、施工平面图控制等质量控制工作。

1.3质量控制单元的划分:包括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 2、施工前质量控制工作主要以解决施工图“差、错、碰、漏”,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技术准备工作为主。

3、施工前质量控制工作宜尽早进行,以便项目建设各参与方有一消化、理解过程,为正式施工连续施工打下基础。

第二章 施工中质量控制

1、施工中质量控制分施工作业质量自控和施工作业质量他控。施工作业质量自控是施工作业企业通过制度、程序、措施对自身质量行为和项目实体质量的控制;施工作业质量他控是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业主、项目管理公司、监理、设计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制度、办法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和项目实体质量实时控制。

2、施工作业质量自控主要有以下内容和措施:

2.1现场劳动组织和施工人员质量控制:包括施工作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人员、安全员、测量、材料、试验人员,普工、技工等,要求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职责明确,胜任工作。

2.2进场原材料、设备质量控制:凡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设备,应当出具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施工单位按照规定频率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审查、检测确认后方可进场。

2.3施工机械设备质量控制: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符合性、设备使用性能状况、安全性检查,特殊设备必须报安全部门鉴定并出具合格证书后,经监理审核认可后,方可进场。

2.4作业技术交底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在每道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包括施工方法、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注意事项,技术交底文件必须报监理单位审核认可。

2.5测量、检测试验设备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应检查所有仪器设备合格情况、校验校验情况,试验室资质、等级、人员资格、数量、制度、规程情况,在自检完成后报经监理审批后方可使用。

2.6施工环境状况控制:施工单位应当协调好施工现场周边人文环境、自然环境,安置好场内水、电、道路、通讯、临时设施,确保施工人员工作、生活舒心、安全,该工作应经监理认可。

2.7施工技术复核工作质量控制:现场测量、检验等技术工作必须实行专人实施,专人复核,确保技术工作质量。该工作结果应经监理批准。

2.8质量控制点设置:施工单位应当将关键部位、薄弱环节、特殊工序、特殊技术等作为质量控制重点,施工前筛选出质量控制点名录,以便施工中加强控制。

2.9工序操作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规范、设计文件、施工作业指导书要求指导工人在操作时按照规定的步骤、方法、时间、衔接顺序进行施工,以质量行为控制保证实体质量控制,并接受监理巡视、旁站、检测监督。

2.10停工与复工控制:当施工单位发现现场出现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时,应当立即停工自查,并向监理和项目管理公司报告,在按照相关程序操作消除质量问题时,应在建立的批准下复工。

2.11质量证明资料控制: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为本工程和今后工程建设提供参考。对自身形成的质量证明资料应按照规定形成,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于质量证明资料应当按规定分门别类装订,以便查阅。

3、施工作业质量他控主体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公司、业主、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其在施工阶段依据法律法规和施工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和项目实体质量实施监督控制。

3.1设计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回答施工单位对施工图审查意见,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3.2监理单位作为监控主体之一,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当根据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采取现场旁站、巡视、平行检验、见证取样等形式,对施工作业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有:开工前检查、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停工后复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完工检查、成品保护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3项目管理公司建设管理部通过现场巡查、抽检、分析质量报告对施工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有权责成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

3.4业主通过听取工程建设情况汇报和现场巡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项目管理公司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