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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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380 42.5级水泥 抗冰(盐)冻要求最小单位水泥用3390 390 量(kg/m) 32.5级水泥 2)严禁采用海水、海砂,不得掺加氯盐及氯盐类早强剂、防冻剂等外加剂。 4 配合比设计步骤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计算和确定水灰比应符合下列要求:

—以钢纤维混凝土配制28d弯拉强度?cf替换?c,按本规范公式10.2.2-2或式

10.2.2-3计算出基体混凝土的水灰比。

—取钢纤维混凝土基体的水灰比计算值与表10.2.3-3规定值两者中的小值。 2)钢纤维掺量体积率宜在0.60%~1.00%范围内初选,当板厚折减系数小时,体积

率宜取上限;当长径比大时,宜取较小值;有镦端者宜取较小值。

3)查表10.2.3-3,初选单位用水量Wof。

4)钢纤维混凝土的单位水泥用量应按公式10.2.3-1计算。

Cof=(C/W)Wof (10.2.3-1)

式中:Cof—钢纤维混凝土的单位水泥用量(kg/m3);

3

Wof—钢纤维混凝土的单位用水量(kg/m)。

取计算值与表10.2.3-2规定值两者中的大值,但不宜大于500kg/m3。

5)砂率可按公式10.2.3-2计算,也可按表10.2.3-4初选。钢纤维混凝土砂率宜在38%~50%之间。

Sρf=Sp+10ρf (10.2.3-2)

式中:Spf—钢纤维混凝土砂率(%);

ρf—钢纤维掺量体积率(%)。

表10.2.3-4 钢纤维混凝土砂率选用值(%) 搅拌物条件 最大公称粒径19mm 碎石 最大公称粒径19mm 砾石 L?/d?=50;ρf=1.0%; 45 40 W/C=0.5;砂细度模数Mx=3.0 L?/d?增减10 ±5 ±3 ρf增减0.10% ±2 ±2 ±2 ±2 W/C增减0.1 ±1 ±1 砂细度模数Mx增减0.1 6)砂石料用量可采用密度法或体积法计算.按密度法计算时,钢纤维混凝土单位质3

量可取2450~2580 kg/m;按体积法计算时,应计入设计含气量。

7)重要路面应采用正交试验法进行配合比优选。 10.2.4 混凝土配合比确定与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的普通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配合比,应在实验室内经试配检验抗弯强度、坍落度、含气量等配合比设计的各项指标,并根据结果进行配合比调整。 2 实验室的基准配合比应通过搅拌机实际搅拌检验,并经试验段的验证。 3 配合比调整时,水灰比不得增大,单位水泥用量、钢纤维体积率不得减小。

4 施工期间应根据气温和运距等的变化,微调外加剂掺量,微调加水量与砂石料称量。

5 当需要掺加粉煤灰时,对粉煤灰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的其他相关要求应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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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施工准备

10.3.1 施工前,应按设计规定划分混凝土板块,板块划分应从路口开始,必须避免出现锐角。曲线段分块,应使横向分块线与该点法线方向一致。直线段分块线应与面层胀、缩缝结合,分块距离宜均匀。分块线距检查井盖的边缘,宜大于1m。 10.3.2 混凝土摊铺前,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1 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搅拌站经试运转,确认合格。 2 模板支设完毕,检验合格。

3 混凝土摊铺、养护、成形等机具试运行合格。专用器材已准备就绪。 4 运输与现场浇筑通道已修筑,且符合要求。

10.4 模板与钢筋

10.4.1 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应与混凝土的摊铺机械相匹配。模板高度应为混凝土板设计厚度。 2 钢模板应直顺、平整,每1m设置1处支撑装置。

3 木模板直线部分板厚不宜小于5cm,每0.8~1m设1处支撑装置;弯道部分板厚宜为1.5~3cm,每0.5~0.8m设1处支撑装置,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及模板顶面应刨光。 4 模板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4.1的规定。

表10.4.1 模板制作允许偏差 施工方式 三辊轴机组 轨道摊铺机 小型机具 检测项目 高度(mm) ±1 ±1 ±2 局部变形(mm) ±2 ±2 ±3 两垂直边夹角(°) 90±2 90±1 90±3 顶面平整度(mm) ±1 ±1 ±2 侧面平整度(mm) ±2 ±2 ±3 纵向直顺度(mm) ±2 ±1 ±3 10.4.2 模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模前应核对路面标高、面板分块、胀缝和构造物位置。

2 模板应安装稳固、顺直、平整,无扭曲,相邻模板连接应紧密平顺,不得错位。 3 严禁在基层上挖槽嵌入模板。

4 使用轨道摊铺机应采用专用钢制轨模。

5 模板安装完毕,应进行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其安装质量应符合表10.4.2的规定。

表10.4.2 模板安装允许偏差 施工方式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测项目 检验方法 三辊轴机轨道摊铺小型机范围 点组 机 具 数 100m 2 用经纬仪、钢尺中线偏位(mm) ≤10 ≤5 ≤15 量 宽度(mm) ≤10 ≤5 ≤15 20m 1 用钢尺量 顶面高程(mm) ±5 ±5 ±10 20m 1 用水准仪具量测 横坡(%) ±0.10 ±0.10 ±0.20 20m 1 用钢尺量 每缝 1 用水平尺、塞尺相邻板高差(mm) ≤1 ≤1 ≤2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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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接缝宽度(mm) 侧面垂直度(mm) 纵向顺直度(mm) 顶面平整度(mm) ≤3 ≤3 ≤3 ≤1.5 ≤2 ≤2 ≤2 ≤1 ≤3 ≤4 ≤4 ≤2 每缝 20m 40m 每两缝间 1 1 1 1 用钢尺量 用水平尺、卡尺量 用20m线和钢尺量 用3m直尺、塞尺量 10.4.3 钢筋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安装前应检查其原材料品种、规格与加工质量,确认符合设计规定。

2 钢筋网、角隅钢筋等安装应牢固、位置准确。钢筋安装后应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 传力杆安装应牢固、位置准确。胀缝传力杆应与胀缝板、提缝板一起安装。 4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4.3-1的规定。

表10.4.3-1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 焊接钢筋网及绑扎钢筋网及检验频率 项 目 骨架允许偏差骨架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mm) (mm) 钢筋网的长度±10 ±10 用钢尺量 与宽度 钢筋网眼尺寸 ±10 ±20 用钢尺量 每检验抽查钢筋骨架宽度批 10% ±5 ±5 用钢尺量 及高度 钢筋骨架的长±10 ±10 用钢尺量 度 5 钢筋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4.3-2的规定。 表10.4.3-2 钢筋安装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允许偏差项目 检验方法 (mm) 范围 点数 ±5 排距 受力钢筋 用钢尺量 ±10 间距 20 钢筋弯起点位置 用钢尺量 绑扎钢筋网及钢筋±20 骨架 箍筋、横向用钢尺量 每检验钢筋间距 焊接钢筋网及钢筋抽查10% ±10 批 骨架 ±5 中心线位置 钢筋预埋用钢尺量 位置 ±3 水平高差 ±3 距表面 钢筋保护用钢尺量 ±5 层 距底面 10.4.4 混凝土抗压强度达8.0MPa及以上方可拆模。当缺乏强度实测数据时,侧模允许最早拆模时间宜符合表10.4.4的规定。

表10.4.4 混凝土面板的允许最早拆模时间(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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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夜平均气温 -5℃ 0℃ 5℃ 10℃ 15℃ 20℃ 25℃ ≥30℃ 硅酸盐水泥、R型水泥 240 120 60 36 34 28 24 18 道路、普通硅酸盐水泥 360 168 72 48 36 30 24 18 矿渣硅酸盐水泥 - - 120 60 50 45 36 24 注:允许最早拆侧模时间从混凝土面板精整成形后开始计算。 10.5 混凝土搅拌与运输

10.5.1 面层用混凝土宜通过比对,优选具备资质、混凝土质量稳定的集中搅拌站供应。 10.5.2 现场自行设立搅拌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搅拌站应具备供水、供电、排水、运输道路和分仓堆放砂石料及搭建水泥仓的条件。

2 搅拌站管理、生产和运输能力,应满足浇筑作业需要。从搅拌站至浇筑地点搅拌料的运输时间不宜超过表10.5.2-1的规定。

表10.5.2-1 水泥混凝土搅拌料运输时间 气温(℃) 无搅拌设施运输(min) 有搅拌设施运输(min) 30~35 15 45 20~30 30 60 10~20 45 75 5~10 60 90 注:1当运距较远时,宜用搅拌运输车干拌料到浇筑地点后再加水搅拌; 2掺用外加剂应通过试验,根据所配制水泥混凝土的凝结时间,确定运输时间

限制;

3表列时间系指从加水搅拌到入模时间。

2搅拌站宜设有计算机控制数据信息采集系统。搅拌设备配料计量偏差应符合表10.5.2-2的规定。

表10.5.2-2 搅拌设备的计量允许偏差(%) 材料名称 水泥 掺合料 钢纤维 砂 粗集料 水 外加剂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每盘 ±1 ±1 ±2 ±2 ±2 ±1 ±1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累计±1 ±1 ±1 ±2 ±2 ±1 ±1 每车 其他等级道路 ±2 ±2 ±2 ±3 ±3 ±2 ±2 10.5.3 混凝土搅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应按配合比要求与施工对其工作性要求经试拌、确定最佳搅拌时间。每盘最长总搅拌时间宜为80~120s。

2 外加剂宜稀释成溶液,均匀加入进行搅拌。当同时掺用引气剂时,宜通过试验适当增大引气剂掺量,以达到规定含气量。

3 混凝土应搅拌均匀,出仓温度应符合施工要求。

4 搅拌钢纤维混凝土,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钢纤维体积率较高,搅拌物较干时,搅拌设备一次搅拌量不宜大于其额定搅

拌量的80%。

2)钢纤维混凝土的投料次序、方法和搅拌时间,应以搅拌过程中钢纤维不产生结

团和满足使用要求通过试拌确定。

3)钢纤维混凝土严禁用人工搅拌。

10.5.4 施工中应根据运距、混凝土搅拌能力、摊铺能力确定运输车辆的数量与配置。 10.5.5 不同摊铺工艺的混凝土搅拌物从搅拌机出料到运输、铺筑完毕的允许最长时间应符合表10.5.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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