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建审手续办理专题培训班讲义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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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定 ;

第八步:办文。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同意后,拟定《土地权属件》, 报经批准后发文。

特别说明的是土地确权后只是将集体土地变为了国有土地,原集体土地分类不变,即集体建设用地变为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变为国有农用地。国有农用地按国家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接下来给大家讲集体土地转用和征收。在规划定点范围内涉及国有土地的参照第二部分的土地供应审批程序办理。

二、建设项目用地转用征收

建设项目用地转用征收必须先进行建设项目预审。根据土地管理法律规定,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1、预审的含义:是指国土资源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为了保证土地利用足体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2、预审的时间:

按要求应在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批复前,由城中村改造实施主体提出预审申请。目前通行的方法是在准备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时和在城中村改造方案论证时,我处参与论证,并依据 2006 至 2020 <<西安市主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基本意见或建议,待

城改方案批复后,由实施主体先向土地所在区国土分局申请,国土分局形成初审意见,然后再向我处申请办理。

3、预审的内容:

(1) 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实质性内容) ;

(2) 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3)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实施方案是否可行,资金是否有保障。

4、预审的原则:

凡是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不符合条件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不落实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项目用地预审。

5、预审提交资料: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单位向国土资源部门提交的建设项目用地的申请文件。文件中应简述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立项(城中村改造) 背景、目的意义、项目定点(拟选址)位置、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 补充耕地初步方案,耕地开垦费计划情况等。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采用统一表格,由建设单位和相关区国土资源分局填写。表中应如实反映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其中农用地、耕地 (含基本农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情况必须如实反映,表中其他内容也必须详细如实填报并加盖预审申请单位公章。

·城中村改造方案批复

·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定点图、勘测院成果

·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乡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图件上应标注用地范围、项目名称及用地面积。图件由所在区国土分局提供基础数据,建设单位按要求出具相关图件。

·资金证明,法人资质证明及相关文件等; 6、办理程序

第一步: 受理。凡涉及预审的建设用地项目,在向我处直接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前,应先报经用地所在区国土资源分局签署初审意见。

第二步:审核。我处对建设用地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经现场踏勘和市国土资源局相关处室对接后,形成本处的初审意见报城改办审核,

第三步:审批。由我处将初审意见提交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第四步: 办文。局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拟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文件,签发后发文。

说明:取得预审文件后,先上报申请农用地转用和建设用地征收指标,待指标下达后上报农用地转用和建设用地征收。

7、预审文件有效期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预审通知下发之日

起计算。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实施主体、规划范围等进行重大调整的, 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二)建设项目用地转用征收 1、什么是农用地及农用地转用

农用地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农用地可分为:耕地、 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

其他农用地包括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田坎及晒谷场等用地。

农用地转用又称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是指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确定的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照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报批后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

农用地转用又可分为国有农用地转用和集体所有农用地转用两类型。

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权限

农用地转用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权限为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个层次。市级人民政府五审批权。

2、集体土地征收

征收土地概念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收土地的农民集体和个人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行为。

征收土地的审批权限

征收土地的审批权限分为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个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