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会计师CPA税法个人学习笔记 呕心沥血整理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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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式立法 法律 《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考】 《增值税暂行条例》 2税收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立法 暂行条例 《消费税暂行条例》【考】 《营业税暂行条例》等 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 税收法规 地方人大 (目前只有海南省、民族自治区)——税收地方性法规 条例、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考】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房产税暂行条例》等 ——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税收部门规章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收代理试办法、规则、规定 行办法》等 【考】 税收规章 省级地方政府 ——税收地方规章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

五、税收立法、修订和废止程序

税收立法程序是指有权的机关,在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废止等税收立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

目前我国税收立法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提议阶段;2.审议阶段;3.通过和公布阶段。 知识点: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分类

1.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2.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 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3.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五种:商品和劳务税税法,所得税税法,财产、行为税税法,资源税税法、特定目的税税法。

4.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 二、现行税法体系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 1.税收实体法体系

由18个税收法律、法规组成,它们按性质作用分五类。

【要点】我国目前税制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商品和劳务税类 主体税 (间接税)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所得税类(直接税) 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财产和行为税类 非主体税 资源税类 特定目的税类 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船舶吨税

2.税收程序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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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等。

(1)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 (2)由海关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海关法》及《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要点】 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的程序法的法律制度构成了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第六节 税收执法 】

知识点:我国现行税收执法 一、税收执法权范围

税收执法权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检查权、税务稽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税务行政处罚)。

二、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征收机关 征收税种 2 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考】;企业所得税;铁路、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国税局系统 【考】 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考】等 营业税(国税局征的除外)【考】 、城建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地税局系统 【考】 2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考】、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考】等。 海关系统 关税、船舶吨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提示】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机关: 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管理。 三、税收收入划分

四、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

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考】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

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考】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4大税3小税:【考】

增值税、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证券交易的印花税。

【提示】营改增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 四、其他税收执法权

关注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应当有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止出口退税权、没收违法所得、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提请吊销营业执照、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等。

【第七节 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

知识点: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 一、税务行政主体、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义务和权利 征纳双方 1.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 义务 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负责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等 纳税咨询服务等 权利 2.纳税人、扣缴义务 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人 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等 退税的权利等 第6页

二、税务代理等税务服务是税法遵从的重要途径

三、 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以代理机构的名义,接受纳税、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依据国家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代其办理涉税事宜的各项民事法律行为的总称。

四、 税务代理作为民事代理中的一种委托代理,特点表现为:公正性;自愿性;有偿性;独立性;确定性。 三、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权利

1.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考】 2.税收筹划有助于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考】 3.税收筹划有助于实现纳税人利益最大化

4.税收筹划有助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的提高【考】 5.税收筹划有助于税务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6.从长远和整体上看税收筹划有助于国家增加税收【考】

【第八节 国际税收关系】

知识点:国际重复征税 一、税收管辖权

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个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 两大原则 三种类型 属地原则 地域管辖权 含 义 一个国家对发生于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应税活动和来源于或被认为是来源于其境内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 一个国家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居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 一个国家依据纳税人的国籍行使税收管辖权,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公民取得公民管辖权 的来自世界范围内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 【解析】居民、公民概念不仅包括个人,也包括法人、团体、企业或公司。 居民管辖权 属人原则

二、国际税收: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不同于国家税收,也不同于涉外税收。 三、国际重复征税 (一)含义: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征税对象进行分别课税所形成的交叉重叠征税。 (二)类型:3种

1.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不同一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源重复征税。

2.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不同一征税主体,对不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源重复征税。【考】 3.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各国普遍实行复合税制度 (三)成因与形式 项目 1.产生的前提条件 2.产生的根本原因 要点 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和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 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甲国 乙国 3.产生的形式:不同税收管辖权重叠 【考】 (1)居民管辖权 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2)居民管辖权 居民管辖权的重叠 (3)地域管辖权 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例如支付地与劳务发生地的差异) 第7页

知识点:国际税收协定 一、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经由政府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或条约。

二、国际税收协定的划分:

1.按照处理的税种不同:所得税的国际税收协定、遗产与赠与税的国际税收协定 2.按照所涉及的缔约国数量不同:双边国际税收协定、单边国际税收协定 3.按照处理问题的广度不同:综合性国际税收协定、单项国际税收协定 三、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 1.协定适用范围 2.基本用语的定义

3.对所得和财产的课税

4.避免双重征税的办法:一般的方法有免税法、抵免法等 5.税收无差别待遇

6.防止国际偷、漏税和国际避税 四、国际反避税与国际税收合作

【第二章 增值税法】

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实际操作上看,是采用间接计算办法,即: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的纳税人,要根据货物、应税劳务、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税款,然后从中扣除上一环节已纳增值税税款,其余额为纳税人本环节应纳增值税税款。

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 (2)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商品的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5)实行比例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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