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法练习题及答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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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丙公司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乙公司许可甲公司转让债务给丁公司,但未取得保证人丙公司的同意,所以,丙公司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4)丙公司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因为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担保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当事人没有这种约定,故丙公司应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3.答:(1)甲、乙两公司约定的定金2.5万元合法有效。因为《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的数量,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在本案中,甲、乙公司在签订买卖钢材的合同中可约定定金作为担保,且约定定金的金额为2.5万元,未超过主合同标的13万元的20%,故合法有效。

(2)乙公司可以请求甲公司返还5万元定金。因为《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本案中,甲公司收受乙公司定金2.5万元后,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因此应双倍返还乙公司定金5万元。

4.答:(1)新型建材公司的担保是连带责任保证。因为新型建材公司与工商银行之间签订的担保合同仅说明是一般担保责任,没有明确是一般保证或者连带责任保证。这种情况,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属于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的,保证人应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新型建材公司不应承担担保责任。因为虽然新型建材公司提供的是连带责任保证,但是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这种情况下。保证期间应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该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本案中,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是1997年S月20日,主债权人工商银行没有在法定的保证期间内(1997年11月20日之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保证人新型建材公司的保证责任从此消灭。

5.答:(1)乙水泥厂不能拒绝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约定解决。”可见,本案中,由于丙的违约致使乙违约,乙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承担对甲的违约责任。

(2)甲公司的要求不合法。《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条款。”本案中,甲公司和乙水泥厂在合同中既约定了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在乙水泥厂违约的情况下,甲公司只能要求选择适用定金或违约金,而不能同时适用。

6.答:(1)甲厂先付给乙厂的4万元是定金。定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或合同还未履行之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合同规定的应当给付的数额内,给付给另一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金虽也有预先给付的性质,但与预付款并不相同:第一,性质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预付款是合同履行时支付价款的方式;第二,目的不同,定金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而预付款则为履行合同创造一定条件;第三,法律后果不同,定金是否抵充价款,由当事人选择,而预付款则是支付价款的一种方式,不能选择。

(2)在本案中,乙厂应双倍返还定金给甲厂。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本案中,乙厂接受了定金4万元却未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所以应双倍返还定金给甲厂。 伍、债的移转 一、考核要点 (一)债的移转概述

1.债的移转的概念和特征。债的移转,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或者债务由第三人予以承受。 债的移转的特征:债的移转属债的变更范畴。广义债的变更,包括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的变更。狭义的债的变更,仅指债的内容或客体的变更。现代民法所称的债的变更多指狭义而言,而将债的主体的变更分立出来,称为债的移转。债的移转的实质是债权或债务在不同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转移,亦即由新的债权人或债务人代替原债权人或债务人,使债的主体移位。

2.债的移转的方式。因法律行为发生的债的移转包括以下三类方式:(1)债权让与;(2)债务承担;(3)债权债务概

括承受。 (二)债权让与

1.债权让与的概念。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的内容,债权人将其享有的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 2.债权让与的条件。 3.不得让与的债权。 4.债权让与的效力。 (三)债务承担

1.债务承担的概念。 2.债务承担的条件。 3.债务承担的效力。 (四)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

1.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的概念。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是债权债务的承受人完全代替出让人的法律地位,成为债的关系的新的当事人。

2.债权债务概括承受的类型。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可分为两种情况:

(1)合同承受。合同承受,是指一方当事人与他人订立合同后,依照其与第三人的约定,并经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将合同上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于第三人,由第三人承受自己在合同上的地位,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合同承受的生效要件:①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②承受的合同须为双务合同;③须原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达成合同承受的合意;④须经原合同相对人的同意。

合同承受的效力:合同承受的效力主要在于承受人取得原合同当事人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原合同当事人即脱离合同关系。

(2)企业合并。企业合并,是指原存的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企业合并后,原企业债权债务的移转,无须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仅依合并后企业的通知或公告,即对债权人发生法律效力。 二、自测试题及题解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债的移转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债的移转改变了债的内容 B.债的移转等同于债的变更 C.债的移转只能因法律行为产生

D.债的移转的实质是债权或债务在不同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转移 2.下列选项中关于合同权利转让的表述,( )是错误的。 A.合同权利转让属于合同主体的协议变更 B.所有的合同权利都可以转让 C.合同权利人可以转让全部权利

D.合同权利人转让权利,一般不须经合同义务人同意,但应将转让事实通知合同义务人,否则,其转让对合同义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权人甲在未告知债务人乙的情况下,将其对乙享有的2万元债权转让于第三人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转让行为( )。 A.有效 B.可撤销 C.无效 D.效力未定

4.甲、乙签订了一份购销水泥的合同,约定由乙向甲供应水泥100吨,合同履行前,甲未征得乙同意,就将合同的权利转让给丙,并通知乙直接向丙供货。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转让行为有效,乙应该向丙供货 B.甲的转让行为无效,乙应该向甲供货 C.甲的转让行为有效,但如乙向甲供货仍有效

D.甲的转让行为效力待定,乙向丙供货有效 5.下列关于合同义务转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通知债权人 B.合同义务转移后,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C.合同义务转移后,新债务人应承担主债务及一切从债务 D.合同义务转移后,原合同即变更为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甲公司供应木材,乙公司负责加工成家具,后由于甲公司收购木材出现困难,决定将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转让给丙公司,问下列哪种转让行为有效?( ) A.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全部转让给丙公司 B.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部分转让给丙公司

C.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全部转让给丙公司,但需征得乙公司的同意 D.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全部转让给丙公司,毋须征得乙公司的同意

7.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己、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对丁、戊的债务,丙公司承担对己、庚的债务。对甲公司的债权人来说,该债务承担协议( )。 A.无效 B.有效 C.可撤销 D.效力未定

8.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可以发生在( )的场合。 A.作为债权人的法人消灭 B.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死亡

C.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将自己在合同中的地位一并转移给第三人 D.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二)多项选择题 1.债的移转可以( )。 A.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B.基于行政机关的命令 C.基于法院的判决

D.基于当事人之间设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E.基于债权人或债务人一方的行为 2.下列各选项中属于债的移转的有( )。 A.甲将其对乙的债权让与给丙

B.乙经甲同意,将其对甲所负的债务转让给丙

C.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甲对外所享有的债权和所负担的债务都归乙公司承受 D.甲委托其代理人丙履行其对乙所负的债务 E.甲乙协议,债务人乙向甲代理人丙履行债务 3.债权让与具有下列特征( )。 A.非要式性 B.要式性 C.无因性 D.有因性 E.处分性

4.下列债权中,不得让与的有( )。 A.雇佣合同所生的债权 B.保证债权

C.当事人约定不得让与的债权 D.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合同债权 E.退休金债权

5.债权让与后,发生下列法律效力( )。

A.债权人的法律地位由受让人取代 B.主债权的从权利转移

C.让与人应对其让与的债权负瑕疵担保责任 D.让与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消灭

E.凡债务人得对抗原债权人的一切抗辩,均可用于对抗受让人

6.甲、乙两人分别为一合同的债权人和债务人,甲欲转让其债权给丙,下列有关表述中正确的有哪些?( )。 A.甲可以将债权全部转让给丙,也可以一部分转让给丙 B.甲向丙转让债权,应当通知乙

C.除非经丙同意,甲向丙转让债权的通知不得撤销

D.甲向丙转让合同债权,丙取得与之有关的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甲的除外 E.甲向丙转让债权需经乙同意

7.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 A.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B.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转让的 C.依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D.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E.债务内容具有人身专属性的

8.甲向乙借款2万,保证人丁为甲提供保证,甲未经保证人丁同意,将该债务全部移转给第三人丙承担。关于该债务承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脱离该债权债务关系

B.甲基于该合同债务所享有的对乙的抗辩权移归丙 C.利息债务也移归丙 D.丁继续为丙承担保证责任 E.丁的保证责任消灭

9.合同承受的生效要件包括( )。 A.存在有效的合同 B.该合同为双务合同

C.原合同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达成合同承受的合意 D.经原合同相对人同意 E.无须经原合同相对人同意 (三)简答题

1.简述不得让与的债权。

2.简述债的移转与债的变更的联系与区别。 3.简述债务承担的条件。 4.简述债务承担的效力。 (四)论述题

1.试述债权让与的条件。 2.试述债权让与的效力。 (五)案例分析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购销钢材的合同,约定乙在30日之内向甲交付约定质量的钢材200吨。在履行期届至前,乙的货源发生问题,不能如期按约履行交货义务,遂把部分债务转让给丙公司,但未告知甲,也未经甲同意。后丙向甲交货,但所交货物的质量不符合甲乙的约定。

问:(1)乙、丙公司之间的债务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2)甲公司对丙公司所交货物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3)丙公司对甲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