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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应从“支付宝”学习什么

前言: “支付宝”用当今社会几乎人人都手不离身的手机,代替了U盾等网银安全工具,更方便而不失其安全,二是在安全思想上,“支付宝”不追求百分之百的安全,对于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提出了“你敢付我敢赔”的宣传口号,引入保险赔付机制,如果用户资金被盗,“支付宝”合作的保险公司会全额赔付,保费由“支付宝”承担。如此,“支付宝”怎么能不赢得客户的青睐呢?

风起云涌的互联网金融,对银行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面对以“支付宝”为首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挑战,银行已经到了一个必须面对并且行动的时刻。

一、“支付宝”的特点

作为互联网金融最为重要的代表,“支付宝”的成功,在于其创造了一种简单而新颖的业务模式,其主要特点如下:

1.支付与信用担保结合。“支付宝”在支付过程中加入担保信用,通过对交易资金的托管,保证了网上买卖双方资金的安全, 有效地打破了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支付瓶颈和信用瓶颈,有力地推动了“淘宝”的发展,可以说,如果没有“支付宝”,“淘宝”就不可能为国内第一的网购平台。

2.主动融入客户交易。通过“支付宝”,阿里将淘宝、天猫平台上展示的商品,通过物流配送、资金流清算、信息流传递,实现了资金流、信息流、物流的有机联结与融合,形成一条清晰完整的交易链、价值链。 深度参与客户购销交易、主动融入客户生产生活,使“支付宝”能够更好更快地满足客户需求,同时也有利于其获取客户大量的

信息,为大数据的应用提供了基础。

3.平台建设。“支付宝”之所以有当前的成就,在于“支付宝”不仅是一项支付产品,更重要的还在于它还是一座支付平台、金融平台。“支付宝”通过满足客户需求,延伸支付链条的长度;通过拓展应用领域,开拓支付的宽度;通过创新支付技术提升支付的高度。长、宽、高三维并举,“支付宝”构筑起强大而有力的支付平台,并以支付为基础,向多功能的金融平台延伸。在满足客户需求方面,目前“支付宝”除采取提供交易担保满足客户网购需求、提供缴费充值服务满足客户日常生活需求外,还通过提供账户余额管理发明了“余额宝”,满足客户理财需求,通过分析客户支付过程中的交易数据,向客户提供“网络信用卡”、“阿里小贷”(由阿里金融下的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等融资类产品,为客户提供消费信贷和贸易融资,满足支付两端的客户临时性融资需求。

在行业应用、商户拓展等方面,“支付宝”除应用于“淘宝”、“天猫”、“阿里巴巴”等阿里系网购平台外,还广泛应用于阿里系之外的其他电商平台,并向机票、商业服务、游戏等商业应用延伸,如近期支付宝携手“快的打车”向使用支付宝打车的乘客及车主实施补贴,即是“支付宝”在生活服务领域的一次拓展。在支付技术上,“支付宝”积极探索快捷支付、声波支付等新型支付技术,这些技术的应用,不仅使支付宝成为支付行业的引领者,也带动了整个互联网行业的支付创新。支付平台的构建,使“支付宝”广泛应用于客户消费各领域,进一步扩大了“支付宝”的客户群,而且通过构建支付平台,“支付宝”获得

了更多的资金沉淀及数据积累,取得了更为强大的中介地位,为下一步向多功能的金融、信息平台转换创造了条件。

4.快捷、便利,强调客户体验。简单是“支付宝”与银行相比最大的比较优势。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在支付领域,银行考虑更多的往往是支付安全,因此在客户身份认证、付款等关系支付安全的关键环节,银行往往表现得更为稳健与谨慎,但从客户角度来看,则往往感到银行相关手续过于繁琐。而“支付宝”,则将客户体验放在第一位,最典型的便是支付宝发明的“快捷支付”。针对传统支付在网上资金交易时必须要开通网银、操作繁琐等问题,“支付宝”在2011年初推出了“快捷支付”,用户在购买商品时,只需提供银行卡卡号、户名、手机号码等信息,在验证相关信息正确后,支付宝发送手机动态口令到用户手机,用户输入正确的手机动态口令,即可完成支付。“快捷支付”可以跨终端、跨系统、跨浏览器使用,打破了传统网上支付的局限性,极大方便了客户。考虑客户的感受、方便快捷是“支付宝”的特色,但“支付宝”并非不考虑安全,事实上“支付宝”在“快捷支付”安全上做了大量的文章,其安全是有保障的,只是在怎样保障安全上,支付宝与银行在思路上有不同的考虑,一是在安全介质上,“支付宝”用当今社会几乎人人都手不离身的手机,代替了U盾等网银安全工具,更方便而不失其安全,二是在安全思想上,“支付宝”不追求百分之百的安全,对于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提出了“你敢付我敢赔”的宣传口号,引入保险赔付机制,如果用户资金被盗,“支付宝”合作的保险公司会全额赔付,保费由“支付宝”承担。如此,“支付宝”怎么能不

赢得客户的青睐呢?

二、银行的不足

“支付宝”的成功,反衬着银行的差距,具体体现在:

1.产品的标准化与网络化应用不足。早在“支付宝”成立之前,银行就有保证交易安全的产品,典型的就是银行资金监管类产品,如建行的“百易安”、中行的“金管家”等。但上述产品之所以没有成为“支付宝”,主要在于:一是与网络结合不力,银行的资金监管类产品目前多数还是线下应用的产品,有的产品不仅未在银行的网上银行进行布署应用,甚至连单独的产品系统也未建立;二是标准化不力,当前,银行系的资金监管产品大多未对客户的需求进行深化归纳分析,在业务操作上也往往是根据客户及监管的不同需求办一笔开一个账户,产品个性化色彩过于浓厚,未能形成标准化的流程。一项未通过计算机语言编程的产品,一项在银行自身网上银行上未部署的产品,一项未做到标准化应用的产品,其推广及应用的范围也不可能广泛。

2.支付与信用的结合不足。“存、贷、汇”是银行的传统业务,但一直以来,由于受部门银行的制约,银行在进行产品开发与业务推广时,一般均将三者作为单独的系列,在结合、整合、融合上往往下功夫少。以银行现有的结算产品为例,大部分结算产品是单纯的支付产品,信用与结算结合的产品相对较少,即便是像信用卡、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少量与信用结合的支付产品,银行也仅是对付款人一方(通常指购货方)提供单方信用保证,而对收款方(销货方),并没有相应的信用支持。对于客户而言,由于收付双方或一方无银行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