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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水泥路修得过宽过厚、而绿化种树较为薄弱的偏差,在规划和实施中突出复绿增绿,见缝插绿,努力打造“村在林中,房在绿中,人在画中”的居住环境。五是垃圾处理。定期开展卫生打扫和垃圾处理,抓好垃圾分拣分类工作,加快农村垃圾回收网络建设,认真执行农村清洁工程“3+5”模式“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操作标准,杜绝简单填埋或简单焚烧的错误做法,确保村庄环境干净整洁。

5、严格管控无序违章建房。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积极引导零散住户和居住在深山区、地质灾害隐患区的农民向集镇和中心村集聚,逐步撤并小村。一般性的老村、旧村、空心村、空心房应整治改造,鼓励农村拆除危旧房、闲置房,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新房。狠抓农村无序建房和违规建房整治,坚决落实“一户一宅”制度和省里规定的农民建房面积标准,切实做到“八个禁止”:即禁止城镇居民私自购买土地建房;禁止非法倒买集体土地建房;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禁止建新房不拆旧房;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开天窗建房;除乡镇规划区和村庄规划区特殊需要外,禁止沿国省道两旁100米以内建房;禁止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批东建西;禁止违反城镇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建房。县乡两级政府、乡镇规划、土管所和村干部要严格履行职责,严格把关,从严管理,从严查处违章违规建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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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管理混乱的要追究乡镇政府、规划和土管部门、村两委有关人员的责任。

6、建立健全农村社区配套设施和服务。按照“地域相近、产业相同、利益共享、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结合镇村联动和村落连片推进新农村建设,突破村组行政界限,发展农村新型社区。镇村联动点和村落连片点要整合村民议事、文化活动、休闲娱乐和便民服务点等活动场所,办好农村书屋、农村超市、农资供应点、信息代办点、医疗诊所、幼儿园、科普培训场所等,建立健全党员活动室、计生服务室、社会治安室、娱乐活动室等活动场所,建立涵盖党建、文化、卫生、计生、教育、商贸、治安、纠纷调处等便民服务于一体的农村社区,力争每个乡镇都有一个新农村社区示范点。每个美丽乡村建设村点要有一个文化活动室、一处休闲活动场所、一个宣传栏和一套管理制度;突出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开展“清洁户”、“文明户”、“信用户”、“五好家庭”、“生育文明”等群众性评比活动;积极弘扬创业文化、科学文化、群众文化、道德文化和法制文化,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明,努力建成党群组织较完备、产业较发达、社会管理功能较强、文明程度较高的农村新社区。

五、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一要强化领导。各级党—10—

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继续保持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副组长、党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高位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格局。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查、亲自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抓好组织协调、督查指导、资金落实等具体工作。尤其是乡镇班子和主要领导,要把主要精力和精干力量放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上。组织部门要把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成效列入领导和干部提拔使用的一项重要内容。二要健全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市、县、乡三级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市县新村办配强配足新农村建设专职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改善办公条件,切实承担好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乡镇美丽乡村建设办要整合规划建设、国土、环卫等站所人员,充实队伍,加强力量。三要建立健全领导挂点联系制度。市、县(市、区)每个领导联系一个美丽乡村建设点,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指导。四要建立健全单位帮扶制度。市、县(市、区)部门和单位要挑选一批拟提拔干部和熟悉农村工作干部,组成工作组深入到美丽乡村建设点驻村帮扶,在资金、技术、物质、信息等方面为所驻村积极提供帮助和服务。在全市26个精品示范点重点安排一批有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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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帮扶力度大的市直挂点单位,进行重点帮扶,帮助其打造成为辐射带动全市的美丽乡村样板点。

2、突出布局重点,合理选村定点。坚持“点线面结合、沿线布点、连线成带、成片发展、整体推进”的思路,重点在四边(中心城区、县城、工业园区、景区周边)和四线(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沿线)区域选村布点,突出“一圈一带一片”建设。各地选择村点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农民自愿原则,农民积极性高,有90%以上村民与理事会签订项目分类建设协议,并已投资投劳。二是建设基础原则,尽量选择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强、地域条件优、财力较充裕、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乡镇集镇实施村镇联动;选择已经编制村庄整治建设规划,开展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村庄进行布点。三是项目衔接原则,尽量选择扶贫移民村、文明帮建村、一村一品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以及其它涉农项目实施点的村庄,作为美丽乡村建设村点。同时,各县(市、区)报点还要符合省新村办要求,按4:4:2的比例安排基础村点、村落连片村点和镇村联动村点。

3、动员全社会支持,引导群众参与。一要广泛争取社会支持。要拓宽社会参与途径,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志愿者与乡村结对帮扶。要把参与、支持和服务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成效列为市、县两级“七一”表彰、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