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技术方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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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

技术方案

为积极稳妥推进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依照《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内容

(一)工作目标。

通过部署和安排,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宗地新代码,结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积极稳妥推进原有宗地代码向统一代码的转换。用一年时间,力争完成宗地统一代码编制省级示范与推广工作,配合完成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两至三年内,全面铺开所有地区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十二五”结束前,推进全国宗地使用权统一编码工作,力争实现全国所有宗地的统一编码。

(二)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划分地籍区和地籍子区、转换宗地统一代码、启用宗地统一代码、完成代码并轨。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划分地籍区、地籍子区。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的划分是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规则》,以县(市、区)为单位,在现有地籍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充分采用已有的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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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街坊、乡镇—村的行政界线作为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界线。如原有界线无法满足要求,可在行政界线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的交通、河流等明显线状地物,充分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将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与社区管理等作为划分地籍区、地籍子区的重要参考因子,依次科学划分地籍区和地籍子区。

地籍区、地籍子区界线一经划定,应在较长时间内保持不变,相对稳定,每一地籍区(子区)的面积和区内宗地数量要尽量适中。同时,在划区过程中要尽量避免破宗情况的发生。各县(市、区)地籍区、地籍子区的划分结果应在省级进行备案。

2.转换宗地统一代码。在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的基础上,以县(市、区)为单位,认真总结新旧编码规则间的内在关系,因地制宜,设计适合本地区的编码转换规则。按照《规则》要求,借助地籍信息系统功能,循序渐进开展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转换和编制本地区所有宗地新代码。转换规则要较为明显地反映出新旧代码之间的相互对应关系,尽可能做到“见新知旧”和“见旧知新”。

已建成地籍信息系统的地区,在充分继承原有的编码资源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新旧宗地代码的转换规则,利用GIS等手段,开发完善系统功能,对旧编码的进行自动转换。同时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对转换的结果逐一复核,确保每宗土地的代码编制准确、唯一。原编码应在数据库系统中长久保留,以便查阅。

尚未完成信息化的地区,地籍资料电子化难度大,要按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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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建立转换关系,制定新旧代码的转换对照表,转换前后的宗地编码要在历史档案材料中予以详细记录,尤其旧码不能因转换而废弃,以保证地籍资料的完整性,避免因代码转换造成地籍管理的混乱。

3.启用宗地统一代码。各地应充分结合日常管理的具体要求及社会服务的广泛需要,逐步将宗地统一代码编制成果加以应用和推广。本着“新码为本,多码并行”的原则,新产生的宗地用新方法编制并启用新代码;已登记发证的宗地,结合日常地籍调查、变更登记等工作,逐步启用新代码。其中,对于已经形成电子化数据的宗地,对图、表、卡、册、簿实现转换并替换,而对于没有完成电子化的地区,按照“转换不替换”的原则,多码并行,稳妥推进。土地权利证书中的宗地代码可以结合日常变更工作,在权利人申请变更登记或换发土地证书时逐步更改。在原代码向宗地统一代码转换工作结束前,原代码暂时保留,所有的历史地籍资料暂不做修改。

4.完成编码并轨。以地籍管理业务为主要支撑,在日常国土资源管理各项业务运行及社会服务、社会管理中逐步替换原有宗地代码,全面采用新代码,实现由现有过渡期内的代码双轨运行到完全使用标准编码的完全并轨。各地在宗地代码编制与并轨工作中,按照实用有效的原则,加强地籍信息化基础建设工作,尽快建立功能完备、数据翔实的地籍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地籍资料的电子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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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路线

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技术路线:收集整理工作区域范围内各种地籍调查成果、登记发证情况等资料,绘制宗地统一代码工作底图,充分继承原有街道—街坊、乡镇—村行政界线的原则,科学划分地籍区、地籍子区,编制地籍区、地籍子区的结合图,根据各地工作基础和实际需要,确定宗地代码转换规则,严格按照统一的编码《规则》,开展新旧代码的转换工作,编制宗地新旧代码对照表,稳妥有序地逐步启用宗地统一代码。

资料收集、分析、整理 制作工作底图 划分地籍区、地籍子区 确定转换规则 转换宗地代码 生成宗地新旧代码对照表 启用宗地统一代码 完成代码并轨 宗地统一代码编制流程图

其中,对于已建立地籍数据库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地区,可在此基础上,充分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新旧代码的自动批量转换,开展转换结果的逐一复核,确保转换过程的准确。同时,进一步完善地籍数据库和地籍信息系统。对于未建立地籍数据库和

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地区,可选择手工方式,继续沿用原街道(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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