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中小学保安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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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

32. 签订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应按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交易管理中心备案,备案后由采购人将合同报新乡市财政局。 32.2中标(成交)通知书、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2.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2.4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减,但追加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

32.5 采购人不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成交供应商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处中标金额的5-10‰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人员给予处分,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32.6 成交供应商不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处以成交金额的5-10‰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公告,没有违法所得,建议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2.7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33.询问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 34.质疑程序及处理

34.1若谈判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4.2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交易管理中心不予受理:

(一)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

(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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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

(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八)提起质疑的日期。

34.3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

34.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4.5 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投标人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核对无误后返还。 34.6 质疑书提交方式。投标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投标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拒收。

34.7 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交易管理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4.8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质疑,如涉及采购程序的由集中代理机构回复,涉及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商务部分、技术需求、评审办法的由采购人进行回复)。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交易管理中心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48.9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

35. 供应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建议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诚信记录名单或禁止参加政府采活动等处理:

(1)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2)谈判过程中未经谈判小组同意擅自中途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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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恶意串通使谈判失去竞争性的;

(4)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谈判小组有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5)供应商响应文件出现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的;

(6)未在响应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

(7)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8)违反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七、免责条款

36.由于网络和电子化系统原因对招标(采购)活动造成的影响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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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合同格式自拟

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一、 采购服务要求

要求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对新乡市市区内的11所学校提供22名人员进行安保服务。

一、对保安公司的要求

1、应具有河南省公安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在新乡市公安部门备案。

2、应对所派保安员加强教育和管理。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的保安员进行调配,保证在岗保安员数量。

3、应定期不定期的对保安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不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4、解决保安员的保险、食宿、交通工具等问题。

5、应为保安员提供防爆头盔、武装带、橡胶警棍、辣椒水等防卫器械,并保证每位保安员工作期间统一着装。

6、中标单位必须与上一家保安公司做好相关交接工作。 二、对保安员的要求

1、年龄4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人格健全,无违法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