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计制度(2010)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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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同时,按库存物品的账面价值,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4.以固定资产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按固定资产的评估价等,借记“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二)投资基金减少

1.投资出现损失,经确认无法收回的部分,按照工会呆账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核销,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科目。

已经核销的投资呆账,保留备查账簿,对投资失误者要追查责任。已经核销的投资呆账,重新收回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收回实物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2.投资收回时,按照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本科目的账面价值,贷记“投资”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本科目的贷方余额,核算工会尚未收回的投资款项。

第321号科目 专用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根据国家和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依法提取和使用的有专门用途的基金。 二、本科目应按专用基金种类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32101 增收留成基金:核算提取的增收留成基金。 32102 财务专用基金:核算提取的财务专用基金。 32103 权益保障金:核算提取的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 三、专用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提取增收留成基金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增收留成基金)。实际支出时,借记本科目(增收留成基金),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提取财务专用基金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财务专用基金)。实际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财务专用基金),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县级以上工会提取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时,借记“维权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权益保障金)。

接受社会募集、捐款增加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权益保障金)。

实际发放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时,借记本科目(权益保障金),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

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工会专用基金的数额。

第322号科目 后备金

一、本科目核算县级以上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的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储备金。 二、后备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提取后备金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按有关规定经批准动用后备金时,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工会尚未动用的后备金数额。

第331号科目 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二、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对外投资时,借记“投资”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基金”科目。收回投资时,按照投资的账面价值,借记“投资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结账时,将各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将各支出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等科目。

(三)提取后备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后备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工会历年滚存的结余。

四、收入类科目

第401号科目 会费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二、会费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取得会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402号科目 拨缴经费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单位行政拨缴、下级工会按规定上缴及上级工会按规定转拨的工会经费中归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二、工会可以根据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拨缴经费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工会经费的处理 1.采用自主收缴工会经费的:

收到工会经费,按下级工会经费收缴报告表中的相关金额或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应收下级经费”、“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

2.采用税务代收、财政划拨方式收取工会经费的:

(1)本级工会通过税务部门代收、财政部门划拨的工会经费,按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下级转拨经费”科目。

(2)本级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转拨通过财政部门划拨、税务部门代收的工会经费,按上级工会经费转拨通知中的金额或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上级转拨经费”、“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属于下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下级转拨经费”科目。

(二)建会筹备金的处理

1.采用自主收缴方式收取建会筹备金的:

本级工会收到建会筹备金,按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

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需返还给筹建单位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建会筹备金”科目。

2.采用税务代收、财政划拨方式收取建会筹备金的:

(1)本级工会通过税务部门代收、财政部门划拨的建会筹备金,按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或需返还给筹建单位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建会筹备金”科目。

(2)本级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转拨通过财政部门划拨、税务部门代收的建会筹备金,按上级工会有关建会筹备金转拨通知中的金额或实际收到的总金额,借记“应收上级经费——应收建会筹备金”、“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属于下级工会或需返还给筹建单位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建会筹备金”科目。

3.(1)筹建单位在期限内建立工会,本级工会返还建会筹备金的,按实际返还的金额,借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建会筹备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筹建单位到期未建立工会,本级工会不需返还的建会筹备金,借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建会筹备金”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

4.筹建单位按期建立工会,所建工会收到返还的建会筹备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403号科目 上级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本级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40301 回拨补助:核算上级工会按有关规定拨付的回拨补助。 40302 专项补助:核算上级工会拨付的指定专门用途的项目补助。

40303 超收补助:核算上级工会按有关超收增缴经费管理规定,拨付的超收补助。 40304 帮扶补助:核算上级工会拨付的帮扶困难职工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