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综合代维项目技术规范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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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代维机构设置要求

代维组织架构分为三级架构,省级代维项目部(或维护事业部)、市级代维办事处、生产区域(区县)代维驻点,生产区域代维驻点下设代维班组负责一线维护工作。代维公司应在省会城市拉萨市设置省级代维项目部并指派合适人选担任办事处负责人。所有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车辆、仪器仪表、办公场所严禁与实施当地运营商代维工作的资源混用,混用视为未配置。

省级代维项目部

区县代维驻点市级代维办事处

第一条 省级代维项目部机构人员设置及要求

代维班组代维班组代维班组1 2

省级代维项目部配负责人1人,负责全省代维工作的统筹管理。

省级代维项目部配置安全质量管理1人或以上,负责全省代维工作的职能管理、质量控制、安全

生产、日常维修管理。

3

省级代维项目部配代维管理人员1人或以上,负责工作衔接、沟通,全省重大和疑难故障处理的

技术支撑、日常维护工作的支撑,以及人员培训等。

4

甲方可根据代维公司负责区域大小及规模,合理要求省级代维项目部增加质量管理和技术支撑人

员配置。

5

为保证代维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工作协同和问题及时跟踪,甲方有权要求代维公司省级机构

配置支撑人员至少1人,提供合同期限内长期现场支撑服务,地点常设在甲方省级公司。

6

代维公司省级机构提供现场支撑服务人员应与代为代维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人员应为代维公

司市级以上主管人员水平且应具有相关技能及从业经验(具有项目管理经验、基础通信和电源专业知识、

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通信网络运维管理工作不少于2年),代维公司应提供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报甲方备案。

7

甲方可根据代维公司负责区域大小及规模,合理要求省级代维项目部增加质量管理和技术支持人

员配置。

部门 岗位 负责人 省级代维项目部 代维管理人员 安全质量管理人员 数量 1人 1人或以上 1人或以上 配置要求 专职配置 专职配置,可与支撑人员混用 专职配置 第二条 市级代维机构设置及要求

代维公司在市(地区)设立市级代维办事处,指派合适人选担任市级办事处负责人。市级代维办事处负责市(地区)代维业务管理和考核工作,与甲方市(地区)分公司维护部进行工作沟通和汇报。

1 2 工作。

3

市(地区)级代维办事处设置负责人1人。

市(地区)级代维办事处配技术质量管理人员1名或以上,负责代维质量管理、代维技术支援等

市(地区)级代维办事处配综合质量管理人员1名或以上,负责有关综合类(包含物业维系、资

料管理、用电管理、安全管理等)管理工作。

4

市(地区)级代维办事处配维修管理人员1名或以上,负责站址隐患管理、维修实施组织、维修

管理等工作。

5

为保证代维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工作协同和问题及时跟踪,甲方有权要求代维公司市(州)

级机构配置人员提供合同期限内长期现场支撑服务,地点常设在甲方市级公司,以上人员可互为备用。

6

代维公司市级代维办事处提供现场支撑服务人员应与代为代维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人员应为

代维公司市级主管人员水平且应具有相关技能及从业经验(具有项目管理经验、基础通信和电源专业知识、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通信网络运维管理工作不少于2年),代维公司应提供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报甲方备案。

7

甲方可根据代维公司负责区域大小及规模,合理要求市级代维办事处增加技术质量管理、综合质

量管理和维修管理人员配置。

部门 岗位 负责人 数量 1人 1人或以上 1人或以上 1人或以上 专职配置 专职配置 专职配置 专职配置 专职配置 市级代维办事处 技术质量管理人员 综合管理人员 维修管理人员 第三条 生产区域代维机构设置及要求

代维公司在生产区域设立代维驻点,原则要求各维护驻点市区和县区故障为半个小时内达到现场,郊区为1个小时,乡镇农村不得超过2小时。维护驻点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及住宿场所;办公地点必须具备办公、档案管理、会议讨论、仓库等必备场所;要求抢修人员必须集中住宿管理,以满足应急抢修响应要求。

1 生产区域代维驻点机构人员设置及要求

1.1 生产区域代维驻点配负责人1名,负责整个生产区域的代维维护管理及维护生产调度工作;负责该驻点的代维维护管理及维护工作;负责向甲方生产区域级单位进行沟通和工作汇报,接收甲方生产区域级单位关于维护生产工作的管理和调度。

1.2 生产区域代维驻点配综合维护管理员1人,负责整个生产区域有关综合类(包含物业维系、资料管理、用电管理、安全管理等)管理、维护支持工作;当生产区域维护物理站址规模大于800个,甲方有权要求代维公司增配1名综合维护管理人员。

1.3 生产区域代维驻点配维修实施员1-2人(结合日常维修工作需求),负责生产区域站址维修的组织、安排和实施,并协助甲方做好维修管理工作。当生产区域维护物理站址规模大于100个,甲方有权要求代维公司增配1名维修实施人员。

1.4 为保证代维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工作协同和问题及时跟踪,甲方有权要求代维公司生产区域代维驻点配置人员提供合同期限内长期现场支撑服务,地点结合实际情况由甲方市级分公司和代维公司协商确定。

1.5 代维公司生产区域机构提供现场支撑服务人员应与代为代维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人员应为代维公司县级骨干人员水平且应具有相关技能及从业经验(具有项目管理经验、基础通信和电源专业知识、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通信网络运维管理工作不少于1年),代维公司应提供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报甲方备案。

2 生产区域级代维驻点具体配置维护人员数量应符合代维人员配置要求,并同时应满足甲方地市分

公司维护工作要求。

部门 岗位 负责人 生产区域代维驻点 综合维护管理员 维修实施员 数量 1人 1人或以上 1人或以上 备注 兼职配置 专职配置 专职配置

第四条 代维组织机构办公设置要求

1

省级代维项目部办公设置要求

省级代维项目部须有专属于甲方代维服务的固定办公地点,办公场所应在省会城市城区办公写字楼或

环境条件较好的民用套房,办公地点设立醒目的标识标牌。办公场所设立专用于甲方代维服务的固定联系电话和传真、具备上网条件的电脑,并必须保证24小时现场或电话值班。办公用品要求如下:

序号 1 2 3 4 5 6 办公用品配置 办公电脑 固定电话 打印机 复印机 办公台席 其它 基本配置标准 1台 1部 1台 1台 按需 按需 备注 可按需增配 可按需增配 可按需增配 —— —— —— 2

市级代维办事处办公设置要求

市级代维办事处须有专属于甲方代维服务的固定办公地点,办公场所应在地市城区办公写字楼或环境

条件较好的民用套房,办公地点设立醒目的标识标牌。办公场所设立专用于甲方市州公司代维服务的固定联系电话和传真、具备上网条件的电脑(不少于2台),并必须保证24小时现场或电话值班;市级代维办事处需设置培训中心,必须满足30人或以上的单次培训,并配置投影仪、黑板等各项基础设施。办公用品要求如下:

序号 1 2 3 办公用品配置 办公电脑 固定电话 打印机 基本配置标准 2台 1部 1台 备注 可按需增配 可按需增配 可按需增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