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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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审批事项服务指南2017

审批决定。

《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副本)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制作和颁发。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

十六、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符合规定的律师事务所有权开办专利代理业务。

申请人应当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不弄虚作假。在审批过程中积极配合,及时进行补正,不以任何方式干扰审批工作。

对相关审批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提出行政诉讼。 十七、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电话咨询: 国家知识产权局(010)62087927

(三)电子邮件咨询:国家知识产权局dailiguanli@sipo.gov.cn (四)信函咨询:

咨询部门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专利代理管理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专利代理管理处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62086618 十八、投诉渠道

(一)电话投诉:(010)62083357

(二)网上投诉:http://app.sipo.gov.cn:8080/jzxx/sendxf.html (三)信函投诉:

投诉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信访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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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088 十九、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专利代理管理处 (二)办公时间:

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日8:30至11:30;13:30至16:30 (三)乘车路线: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公交“蓟门桥”公交站;地铁10号线“西土城路”站南800米。 二十、公开查询

申请人可以随时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sipo.gov.cn/)查询审批状态和结果,公众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查询专利代理机构著录事项的实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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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审批事项服务指南2017

第六部分 常见问题解答

1.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 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 (二) 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符合下列条件:

专利代理机构只能享有和使用一个名称。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应当由该机构所在城市名称、字号、 “专利代理事务所”、“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或者“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组成。其字号不得在全国范围内与正在使用或者已经使用过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字号相同或者相近似。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可以使用该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三)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四)合伙人或者股东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2、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 3、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4、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 5、品行良好。

2. 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2)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 (3)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4)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 (5)品行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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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尚未正式办理辞职、解聘或离休、退休手续的; (3)作为另一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不满2年的;

(4)受到《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五条规定的通报批评或者收回专利代理人执

业证的惩戒不满3年的;

(5)受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

3. 设立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需要在网上提交哪些材料?

答:设立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在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专利代理机构设立申请表;

2.合伙协议书或者公司章程;(签字盖章并签明落款日期。)

3.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书; (签字盖章并签明落款日期。)

4.退休党政领导干部拟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供相应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证明。

4. 怎样办理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变更?

答:应登录专利代理管理系统提交变更申请,并按以下流程提交材料:

1.在线填写《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新增加合伙人的,需填写《专利代理人登记表》)。上传下列文件的电子扫描件(均需要签字盖章并签明落款日期): (1)专利代理机构合伙协议书修正案; (2)出资转让协议或退伙协议;

(3)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书。 2.交回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做变更记录。

5. 律师事务所是否可以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

答:律师事务所可以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但应符合以下要求:

在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中应当有3人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且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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