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帝灵签(76-90)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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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宋神宗误圩牛头山(原书缺)

圩者,丘也;扜者,越也。意神宗(1068~1078年)误闯牛头山。牛头山,位湘潭。宋神宗或为宋高宗(康王赵构,1127~1131年)之误。宋·康王被困牛头山,故事见于《岳飞传》(清·钱采),叙金主兀朮搜捕康王,康王逃亡至一山顶,后被岳飞所救。

八十签:辛癸~陶侃卜牛眠▼中平▼

一朝无事忽遭官,也是门衰坟未安。 改换阴阳移祸福,劝君莫作等闲看。

【圣意】名与利,宜改图。讼和解,保无虞。病更医,行渐回。婚別配,莫轻为。

【东坡解】风水不利,门戶衰蹇。致招殃咎,有此祸变。急宜速改,避恶向善。若能戒意,庶几脱免。

【碧仙注】祸福无门咎有因,免求地理与星辰。若能积

善祈天佑,祸自消除福自新。(“咎”一本作“各”)

【解曰】无事遭官讼,非平起也。“门衰坟未安”,是其阴阳二宅风水不利所致,“改换阴阳”吉,更改宅安坟方向“移祸福”,由此转祸为福也。“莫作等闲”,言祸福随人转移,迴非泛常无根之论,必身体力行,亲睹其效,始信为千古至言耳,胡不勉而行之。

【释义】此签宜避凶趋吉,是故从新不可妄为,亦不可坐守。始以无故而得祸,后亦可以作善而致福。如人家坟宅未安,必须改换阴阳方向,乃可化凶为吉也。若自己毫无转动,福何由而集,祸何自而消乎!

【占验】

■一生占此,中武会试。

■一生占之,因坟傍开门,构讼。盖求第者遭官、受职、置产、置营葬者遭官,则应不宜也。俱首句。

【故事】陶侃卜牛眠(缺)

八一签:壬甲~寇公任雷阳▼中平▼ (一本作“▼中吉▼”)

假君财物自当还,谋赖心欺他自奸。 幸有高台明月镜,请来对照破机关。 (“心欺”一本作“欺心”)

【圣意】讼莫欺,依本分。病遇医,名休问。婚慎求,事审辩。孕保安,行人钝。

【东坡解】负人财物,欺赖自奸。幽有鬼神,显有清官。一朝照破,难逃其祸。每事依心,无施不可。

【碧仙注】本分两字,合天合地。若有亏心,神明共弃。(“两字”一本作“公平”)

【解曰】此签先难后易。欺人自欺,反惹其祸。只可修心向善,暗有神明佑护,不可妄为。讼终凶,事莫想,休求名利,婚宜审,可也。病者医,行人缓,风水迁改,孕生女,求财依本分。

【释义】凡事在前半月占者,防小人侵害,财物欺赖;

在后半月占者,主讼得理,财得利,病得脫。要当事莫相欺也。

【占验】

■江右一人负屈,屡讼未胜。后遇山东赵耀为按察使,其冤始白。赵本清廉,且赵与照同,应明月照耀之义。

■又(清)同治甲子(1864年)九月,发逆(太平天国)陷漳州城时,晋江令叶公为霖占此签。至十一月,果有高提台带兵来剿贼,应“高台”“破机关”也。

■又一妇人往府口探亲,回时遗失一钗,遍寻无踪,因到庙占此。有为解曰:“何不再向姻家觅看。”妇从其言,果于外戚门前照墙脚拾得。银钗己被糞秽遮盖,惟一柄露出,故路人莫之知也。此“自当还”句之应巧甚。

【故事】寇公任雷阳

宋·寇准,字平仲,下邽人,年十九举进士。真宗时知同州,判永兴军,尽心民事。每曰:“有一时之闲,则有一时之滞。”后拜相決策,成澶渊之功。出镇大名,贬雷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