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体育节高中田径校运会秩序册1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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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部校运会组委会及工作小组

1、高中部组委会 主任委员:袁永刚

副主任委员:黄军可 王成益

委 员:袁建国 戴永晔 任飞 李建国 欧阳高亮 梁尔海 张东均 2、秘书组 组长:袁建国

成员:蒋玉玺 于红 罗莉 3、竞赛组 组长:戴永晔

成员:张东均 欧阳高亮 梁尔海 柳真真 李胜 方小飞 4、后勤组 组长:张东均

成员:梁尔海 欧阳高亮 学生会成员 二、比赛项目与时间安排

1、学部校运会的比赛项目分为:田径、球类、学生体质健康和操类四大类。以高一年段、高二年段为组别进行比赛。

2、闭幕式按学校要求统一举行。

3、学部运动会举行期间,进行各大组别的预赛、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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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体育节各单项竞赛规程

一、 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10月26日至12月28日 二、比赛地点:

比赛按项目要求在规定场地进行,拔河在行政楼门前举行 三、竞赛项目

以各学部项目统计表为准 四、参加办法:

1、以班级为单位组队参赛报名,先班级预赛,年段复赛,学部决赛。

2、参赛的学生必须身心健康,并经医务部门体检。 五、竞赛办法

1、各比赛项目采用2012年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2、田径比赛班级自己进行预赛、年段复赛、学部决赛。篮球、足球、乒乓球、排球视报名情况决定赛制。

3、田赛项目在比赛地点检录,径赛在规定地点检录。其他项目在相应场地检录;(在规定时间不到者,自动取消比赛资格)。跳高相关内容见附表;

六、计分和奖励办法:

1、单项取前三名,获4、5、6名者不录取名次,但计团体总分。 2、集体项目取前三名。

3、单项计分按:10、7、5、3、2、1计分,集体项目加倍计分; 4、破校纪录者加5分(不重复加分); 七、裁判员由各学部自行安排

八、比赛最终解释权属体育节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附表(高中部跳高的起始高度及递增高度,初中部、小学部另定) 年级 高一 高二

男 女 始高度 增高度 定高度 增高度 始高度 增高度 定高度 增高度 125cm 5cm 135cm 3cm 80cm 5cm 105cm 3cm 135cm 5cm 145cm 3cm 80cm 5cm 105cm 3cm 6

学生体质健康专项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1、2014年11月27日-12月4日 2、综合球场

二、参赛单位:高中部全体学生 三、竞赛项目

男子组:50米、100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女子组:50米、800米、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 四、分组及参加办法

1、以文化班级为单位各年段进行比赛。 2、每人可报两项,每项每班必须报八人。 五、竞赛办法

1、以班级为单位,从年段一班开始至最后一个班依次进行比赛。

2、所有项目一次决赛记最终成绩。

3、具体单个项目比赛办法参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比赛项目所取得成绩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评分标准》计算每一个学生的得分。

4、按照每位学生的得分计算各班的平均分,根据各班平均得分按年段排定各班名次。

5、在规定时间内运动员未到场,自动取消其比赛资格并在该班级团体总分中扣除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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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 判 员 名 单

田径比赛裁判员名单 总裁判长:黄军可

副总裁判长:李 胜 方小飞 径赛裁判长:李 胜 田赛裁判长:方小飞 发令员:胡毅

助理发令员:谭小荣

终点计时长:方小飞(兼)

计时员:万李玲 万婷婷 占哲南 曹 蕾 邓华丽 杨波波 洪亚俊 洪真瑶 记录员:李福音 胡丽平 徐玉洁 终点裁判长:李胜

裁判员:罗 彪 汤德生 熊兰兰 王伟萍 朱保军 刘志俊 邱凌云 涂玉娟 跳高裁判长:吴书光

裁 判 员:罗改花 袁淑情 周文兵 洪亚俊 铅球裁判长:周家汉

裁判员:吴金蓉 刘 斌 邓 勤 白新祥 跳远裁判长:邹虎刚

裁判员:范蕾蕾 代立立 张艾平 吴伟如 戴晓珊 径赛检录组长:郑 进

检录员:熊翠燕 胡萍珍 陈秀萍 徐成龙 夏永才 罗海梅 检查长:李建国

检查员: 欧阳高亮 任飞 梁尔海 马义周 联络组组长:李 胜(兼)

联络员:吴书光(兼) 周家汉(兼) 邹虎刚(兼) 宣告组(广播):涂含笑 罗红云 成绩公布组:黎 辉 胡佳炜 器材组: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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