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原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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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生态脆弱性ecological fragility

森林生态系统一经破坏后就难以恢复良性生态环境以及生态环境极易因自然条件改变而造成偶发或多发性自然灾害的程度。用生态脆弱性等级表示,分为极端、非常、比较和一般四个等级。 2.12 季内降水变率rate of quarterly precipitation change

近三年一个季度内最大一次降水量同最小一次降水量之差与最大一次降水量之比,用百分比表示。 2.13 裸岩率,岩石裸露率rock coverage

林地上裸露岩石遮盖地表面积与总面积之比,用百分数表示。 2.14 土壤侵蚀程度degree of soil erosion

土壤遭受侵蚀过程中所达到的不同阶段,根据土壤剖面中A层(表土层),B层(心土层)及C层(母质层)的丧失情况加以判断。 2.15 植被盖度vegetation coverage

地面上所有植冠(含乔木、灌木、草本)覆盖面积与总面积之比,用10分法表示,最大为10。

2.16 林木混交比mixed species percentage

单位面积林地上,混交树种(伴生树种)株数或面积与实际保留总株数或面积之比,用百分数表示。 2.17 林木均匀度tree evenness

林地上立木分布的均匀程度。分为均匀、较均匀、不均匀三级。 2.18 林隙;林窗;林中空地gap

直接处于林冠层空隙下,仍保持森林环境特点的空地面积,或称为实际林隙(actualgap),面积在25m^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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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群落层次结构phytocenosium structure

森林群落的最大结构单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群落的外貌特征和群落类型位置。一般分成乔木层、灌木层(盖度>0.2)、草本(含半灌木,盖度>0.2)层和苔辞地衣层四个荃本层。乔木层如符合下列条件可分为二个层次:主林层、次林层平均高相差20%以上;主林层郁闭度>0.3,次林层郁闭度>0.2。

具有乔灌草层且乔木有二个以上层次时称为群落复杂结构;乔灌草层同时具备时称为群落完整结构;缺少灌木或草本层时称为群落简单结构。

2.20 生态疏伐ecological thinning

为使森林形成林冠梯级郁闭,林内大、中、小立木都能直接接受阳光,诱导形成复层异龄林,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防护功能而进行的一种综合抚育方法。

2.21 景观疏伐forest landscape thinning

对风景林按森林美学的原理,改造或塑造新的森林景观,创造自然景观异质性的一种抚育方法。 2.22 低效林low efficiency stands

因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生态公益效能低下的森林。其中,在自然状态下因立地条件较差或生长环境恶劣而自然形成的低效林为原生型低效林;因人为干扰或种质低劣、经营管理不当而形成的低效森林为经营型低效林。 2.23 效应岛effect island

利用边缘效应原理,在林隙内人工栽植阔叶树或针叶树,与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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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分呈岛状镶嵌分布的复合森林群落结构。 2.24 效应带改造improvement of effect belt

根据生态演替和边缘效应原理对低效林进行的一种不等带间隔改造方式。通过开拓效应带、改变下垫面、抚育保留带,使得森林的边缘效应得以充分发挥,从而形成有序带状混交格局。 2.25 物种多样性species diversity

定位空间或地段内生物物种的多样化程度。包括所有植物、动物、微生物种类,可用单位调查空间或地段上所有物种的种类数,即物种丰富度(species richness)表示,也可综合考虑物种丰富度和各物种均匀度(species evenness)等指标后,用物种多样性指数表示。 2.26 林带完整度degree of forest belt fully

林带的完 整程度。分为完整、较完整、不完整三级。用林带的断口长度与林带总长度的百分比表示,≤5%属完整;6^15%为较完整;>15%的为不完整。

2.27 疏透度;透光度degree of porosity

林带的林缘垂直面上透光孔隙的投影面积与该垂直面上林带投影总面积之比,用10分法表示。 2.28 枯枝落叶层;死地被物层litter layer

覆盖林地表面的森林凋落物层。其成分和积累与林内植物种类、凋落量以及分解速度有关,用平均厚度(cm)表示。 2.29 林地水利forest land water conservancy

在林地内采用的灌溉、蓄水、理水、泄洪、防涝等墓本水利措施。 3 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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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益林建设以实现人类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现代林业理论为指导,以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和社会效益为目标,以分类经营为基础。遵循自然规律,依靠科技进步,发展与保护并重,封山(沙)育林(草)、飞播造林(草)、人工造林(草)相结合,乔、灌、草相结合,管、防、治、补相结合,积极培育与限制性利用相结合,逐步建成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 4 建设原则

4.1 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列人国家及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4.2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管理、责权明确,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为投资主体,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建设资金。

4.3 生态效益优先,生态公益效益与经济效益结合,总体效益与局部效益协调,长期效益与当前利益兼

4.4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先易后难 4.5 因地制宜、防治结合、科技先导、综合整治 5 建设对象

5.1 现有界定为生态公益林的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

5.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用于建设生态公益林的宜林地,包括宜林荒山、荒地、荒沟、荒滩、荒沙地等。

5.3 其他根据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和生态建设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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