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集中系统土地增值税业务操作手册(税务版)1217 - 图文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大集中系统土地增值税业务操作手册(税务版)1217 - 图文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第一步:【征管系统】--【申报纳税】---【土地增值税管理】—【项目登记/变更】,也可以直接在功能检索中搜\涉税\找到【网上申报涉税申请审核】菜单

第二步:点击【网上申报涉税申请审核】后出现下图,点击查询可找到未审核的涉税事项:

第三步:点击涉税事项下红色字体【房地产项目登记】出现下图:

第四步:税务人员审核相关材料并维护相应信息。

税务人员需【主管税务机关】、【国库信息】、【土地增值税申报方式(按鉴定)】等,并签署审核意见,点击保存后关闭即可。

注:涉税审核事项每天晚上会自动同步数据到外网,如果急需进行下一步操作,可以在点击外网中数据同步,选择项目信息同步即可。 3.核心征管系统(办税服务岗操作)

第一步:办税服务岗登录核心征管系统(内网):【征管系统】--【申报纳税】---【土地增值税管理】—【项目登记/变更】点击【房地产项目登记】出现下图:

第二步: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后关闭即可。

(六)填报说明

1.纳税人根据该房地产项目的立项批文,填写【发改委批文号】、【发文日期】、【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项目坐落地址】、【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规划容积率】、【项目所在市】、【项目所在区(县)】等项目基本信息。

2.纳税人根据该项目的规划许可证,填写【项目许可证类型】、【项目规划许可证编号】。

3.【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单位注册地址】为系统自动带出数据,来自税务登记中的纳税人信息。

4.纳税人根据该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的信息填写【土地总面积】、【取得土地时间】、【支付土地及契税价款】等土地信息。

5.【主管税务机关】、【国库信息】、【土地增值税申报方式(按鉴定)】等,审核意见,为税务人员维护信息。

(七)校验规则

蓝色框为必填项,白色框为选填项。当蓝色框内内容为空时无法【提交】。 (八)常见问题

1.纳税人取得的立项批文中含有多个项目时如何填写?

纳税人取得的立项批文中为多个房地产项目(一般为分期项目)时可直接根据分期项目做房地产项目登记,也可进行先做一个房地产项目登记,然后通过内网进行分期项目登记。

2.项目所在市、区县和受理机关不一致怎么办?

纳税人在选择检查机关时找不到对应的检查机关一般是因为配置不全。可查看受理机构配置T_DM_WB_DJSLJG配置表,看是否配置了该机关。

3.已登记的房地产项目外网看不到?

涉税审核事项(包括房地产项目登记)每天晚上会自动同步数据到外网,如果当天看不到,又急于进行下一步操作,可以在点击外网中数据同步,选择项目信息同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