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律师事务所实习日志(200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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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也随波逐流,模糊了心中应有的法律信念和公平正义的理念,那年轻律师的成长就会发生方向性的错误。诚实信用、坚守信仰、追求正义、扶持弱小,这是律师职业品质的核心,正是作为年轻律师所要坚守的信条,也应成为年轻律师成长过程中的座右铭。

134、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保持政治热情--律师的政治属性的张扬是律师成长的动力。江平教授说:律师兴则法治兴。律师的诞生不是因为经济的原因,而是因为政治的需求。现在流行的“社会法律工作者”、“中介服务”等等对律师本质的定位均失之于偏,律师制度是为制衡权力而产生的,律师不是工匠、不是技术人员。律师不仅是法官的摇篮,同样也应是政治家的摇篮。因此,青年律师在成长过程中有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应有的政治热情,积极主动地了解和关心政治,关心民生疾苦,关心民权和国家的法治进程,增强职业认知感和社会责任感,未来的中坚律师(现在的青年律师)普遍参政议政之日正是律师职业彰显其本来品质之时。 135、2015年1月22日星期四

创新组织形式,为新人的培养提供新的保障。《律师法》规定的合伙、合作、国办所三种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目前已明显不适应形势的要求,各地在个人所、企业律师事务部等方面已经进行了试点,但对公司制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的探讨和试点还不够。个人认为,公司制律师执业机构应成为律师组织形式创新的着力点,仅从资本聚合的意义考察,公司制的组织形式可以为规模所的形成提供物质上的可能;再从培养新人的角度考虑,公司制的组织形式可以加大律所的积累,有利于所对人力资源的整合,进而为培养新人提供财力上的保障。 136、2015年1月23日星期五

改革分配制度,为律所培养新人提供经济支持。要使一个律师事务所的财力增强到足以为新生力量提供积累执业经验的程度,至少目前大多数事务所采取的吃光分光的分配制度必须作根本而实质性的改变。分配制度可以说是律师行业关键的制度、是发展的瓶颈,作为一个律师事务所,提高自我发展的意识则必须从分配制度入手,只有事务所保留必要的积累,培养新人在经济上才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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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2015年1月26日星期一

重整管理制度,培育青年律师团队精神。作坊式的律所内部管理必须进行根本性改革,社会经济总量的急增和市场主体的规模化都迫切需要律师业提供综合而又专业的团队服务。业务品种的培育和开拓需要一大批年轻律师的加入,为此,律所要重创科学的人力资源开发制度、青年律师人才培养和激励制度、业务质量管理和考评制度、着力培养青年律师的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以形成行业规模效应。律师事务所应预算专门经费加强年轻律师的业务学习和交流,有计划地组织旁听典型案件的开庭和庭后研讨,以各种方式和机会让年轻律师直接感知诉讼业务的技巧和流程,熏陶律师对事务所的依存感和向心力。 138、2015年1月27日星期二

培养青年律师的法治精神,培育法律共同体。一个无所谓法治或法治被恣意践踏的社会不需要律师,一个司法不能独立的社会,律师的作用是聋了的耳朵——摆设。当律师被看作是挑辞架讼的讼棍或是司法人员权力寻租的掮客时,律师,其实已失去了它原来职业精神。国家司法考试已施行多年,现在已经有条件在律师中选拨法官,当法律职业之间的壁垒被拆除,青年律师将当然成为未来令人敬仰的法官的摇篮。青年律师法治精神的形成有赖于国家在制度上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 对律师政治属性的肯定是引领青年律师成长的航标。从某种程度上讲,青年律师的成长有赖于国家政治文明的开化务实及司法独立的真正实现。律师职业从诞生之日起就有其鲜明的政治属性,现在社会流行律师是“社会中介”、是“挣大钱的行当”应当说与律师原有的属性相云甚远。维护私权、制衡公权仅是律师的品格之一,律师的特质在于精通法律、深谙民生疾苦、正义的守护神。提供政治上出路的可能性、政治使命的明确化,有利于青年律师职业的自豪感和使命感,更有利于青年律师自我规制,从而达到严格自律、健康成长的目标。 139、2015年1月28日星期三

对九龙仓提出的几个问题做了解答:

1.意向书、要约书或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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