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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房建类工程只需提交总平面图及建施类图纸,其他专业图纸无需提交)。 11、提交由审查机构出具的?广州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一式三份(原

件)。

12、提交由审查机构填写出具完整的审查报告(原件) 13、提交施工图审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14、提交项目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注意:所有提交的复印资料文件均需加盖申请方单位公章,以示确认。

八: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理程序

来源:

一、监督登记办理流程

二、报监范围

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

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凡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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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监程序

1、办理登记前,报监单位(建设单位或委托的单位)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沙区质安监督站窗口领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表》(附件一),或者通过南沙区质安监督站网(http://nszjz.ys168.com)下载。

2、办理登记时,报监单位填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表》( 一式六份),加盖报监单位公章,并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参建各方主体人员架构图、通信录; (3)中标通知书及施工预算;

(4)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代保管); (5)施工合同(包括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6)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7)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施工组织设计(或分期专项施工方案)及报审表; (9)工程地质勘探及水文地质资料;

(10)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审查备案书、施工图; (11)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单位见证人员授权书及见证员资格证; (1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或旁站监理方案; (13)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及登记备案证书; (14)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特点须提供的其它资料。

备注:对尚缺部分报监资料的政府投资项目或其他重点项目工程,由站领导审批后可先办理提前介入手续。

3、报监单位递交的资料交齐后,按照《南沙开发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缴费通知书》的具体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4、报监单位持相关银行的缴费凭据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沙区质安监督站窗口领取盖有“受理专用章”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表》。 四、办理时间:资料齐全并缴纳质监费后7个工作日内。

九:办事指南——申办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为贯彻落实\限制袋装,鼓励散装\的方针,根据?国务院对进一步发展散装水泥意见的批复?(国函[1997]8号)精神及国家有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全国所有使用水泥的建设单位,均应按规定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一、办理依据

⑴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23号)。

⑵ 财政部?关于延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3号)。

⑶ ?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2000年5月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九届45次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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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会议修订)。

⑷省建设厅等七厅局?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建散字[2002]57号)。

⑸ 省财厅、建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专用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服务对象、范围

1.南沙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市政、交通、能源、港口、水利 等)的建设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

2.在南沙开发区办理施工报建手续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

3.南沙区内的商品混凝土和水泥制品生产企业等。 三、受理标准和应提交资料 (一)、受理标准:

各类建设工程项目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预缴标准为每使用一吨水泥预缴3元,水泥使用总量的确定依据:

(1)建设工程项目预算中明确的水泥使用总量;

(2) 建设工程项目预算中没有明确的,按下列标准:

1-6层的工程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2t×3元计; 7-16层的工程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25t×3元计; 17-36层的工程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3t×3元计; 37层及以上的工程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35t×3元计。 (3)其它建筑物或构筑物按混凝土体积每立方米0.4t×3元计算。

(4) 商品混凝土和水泥制品生产企业,按年度生产混凝土总量每立方米0.35t×3元计算。

(5)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预缴款缴入如下银行财政专户:

收款单位:广州市财政局南沙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南沙支行 帐 号:44-081301040000162

(二)、应提交资料:

1、?广州市南沙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预缴款申报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施工合同(相关内容部分)(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对于商品混凝土和水泥制品生产企业,提供每季度的生产混凝土总量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备注:以上申报材料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并核对原件。

五、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六、其他

建设工程项目按照管理隶属关系预缴专项资金。属包工包料建设的,由建筑施工企业预缴专项资金;属建设单位购料建设(即甲供料)的,由建设单位预缴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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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十:办事指南——申办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一、办理依据

1、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 2、?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还贷基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3号)

3、?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95号)

4、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综[2009]53号) 二、服务对象、范围、标准

自2007年10月1日起,凡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含基础部分)(以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按报建项目对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三、办理流程图

四、应提交资料

1、?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申请情况登记表?(可在此页面内下载);

2、项目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无进行招标项目的,提交相应施工合同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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