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山大道沿线城市设计塈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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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目录

Ⅰ 文本 ............................................................................. 2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功能定位 ....................... 2 第三章 用地布局 ..................................................... 2 第四章 地块划分与控制 ................................... 3 第五章 道路交通规划 ......................................... 3 第六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 4 第七章 绿地系统规划 ......................................... 5 第八章 环境保护规划 ......................................... 5 第九章 村庄改造规划 ......................................... 6 第十章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 6 第十一章 管理单元管制 ................................... 7 Ⅱ 图则 .......................................................................... 7 附录 ...................................................................................... 7 附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名词解释和技术规定 附表一:土地利用汇总表 附表二: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附表三:配建停车场(库)指标一览表 附表四:规划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附表五:道路控制指标一览表

附表六:各类用地建筑物适建范围一览表 附表七:地块指标控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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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法定文件 Ⅰ 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南抵大岭山森林公园,北依同沙水库,东至横镇西路,西依水厂路,沿大岭山大道延伸约5公里,大约在大道大岭山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米范围内。规划面积为544公顷。

点,体现大岭山镇的新经济、新面貌、新生活。

2)营造高品质的城市空间环境:塑造既富有现代化气息,又能突显城镇特色风貌,具有鲜明地区特色的沿路景观界面。

3)土地经济效益最大化:引导房地产开发,使土地价值实现最大化。 第九条 功能定位

本规划区定位为:大岭山新城市中轴线,包含居住、商贸、办公、游憩等多种复合功能的城市商业文化中心。 第十条 人口规模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3)《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05年。 4)《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6年,东莞市城建规划局。

5)《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5年); 6)《东莞市大岭山镇总体规划》(2003-2020年); 第三条 规划原则

1)生态原则:保持规划区域“山、水、林、城”的景观特点,保护规划区的滨水景观资源和丘陵绿地资源,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2)可操作性原则: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地区情况,为建设及管理提供科学具体的指导,使建设及管理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利益兼顾原则:充分体现社会、生态效益,兼顾政府、公众及开发商利益,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科学分析土地使用的供需关系,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与效益。

4)适度超前原则:着眼于城市的远期发展目标,对于道路交通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基础设施,考虑适度超前,以适应今后更长时间的发展需要。

第四条 本文本须与详细规划图则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

第五条 本文本涉及的控制性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地块实际情况并考虑今后的发展制定的。

第六条 本文本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解释权属东莞市城市规划局。

根据本区的规划目标和功能定位,预计到2020年,规划区总居住人口为9万,其中城市居住人口8.65万,村庄居住人口0.35万,规划区共产生就业人口约6.6万。

第三章 用地布局

第十一条 规划结构

本规划区的规划结构为“一廊一带两心三节点”。 1) 一廊:联系南北两大生态休闲区的大岭山镇新城市新中轴线。以现代城市交通与步行景观系统组织商贸金融、行政办公、休闲娱乐等活动。

2) 一带:由大岭山大道绿化和沿线同沙河水系共同组成的城市绿化景观带。

3) 两心:城市商业财富之心和城市休闲娱乐之心。

城市商业财富之心位于建设路及莞长路之间,为未来大岭山城市商贸、金融中心;

城市休闲娱乐之心位于建设路及连马路之间,为大岭山及松山湖地区人群服务,提供购物、旅游、美食和文化娱乐等功能的休闲娱乐中心。

4) 三节点:门户商业节点、康体美食节点及社区商业

节点。

连马路轻轨站点周边集中专业市场,作为大岭山镇门户商业节点;

建设路与大岭山大道交汇处设置康体美食节点,结合体育公园的休闲运动设施,提供人们工作之余的运动休闲去处;

生态居住带内部设立社区商业节点,满足人们日常购物及活动需要。 第十二条 功能分区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功能定位

第八条 规划目标

1)形成大岭山镇新的经济带动区与城市建设亮点:使规划区域建设成为大岭山镇新的经济带动区与城市建设亮

大岭山大道沿线分区段进行功能设置和开发,主要包括休闲娱乐、商业商务、居住和行政办公等复合功能,从北至南可分为4个功能段,各段功能如下:

门户商贸段:专业市场、商业商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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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休闲商业段:文化娱乐、公园式休闲购物; 中心商业段:商业商务建筑群、行政建筑群、大型零售中心、商业街式购物及体育公园;

社区商业段:高档会所及社区式小型商业。 第十三条 用地分类

本规划涉及土地利用性质分类和代码均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将用地划分至中类。规划区用地共分6大类,17中类。但根据具体情况,部分居住用地划分到小类。各类用地具体指标详见附表一和附表二。

部分连马路和厚大路路面)。规划区域内形成“五横三纵”的骨架路网结构。“五横”指四条横向的城市主干道,即莞长公路、建设路、内环路和连马路。“三纵”指大岭山大道、水厂路和横镇西路。具体指标详见附表五“道路控制指标一览表”。区内道路共分成了4个等级:

1)主干道:连马路、莞长路、大岭山镇中心区内环路和厚大路,道路红线宽度均为40米。另外大岭山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80~120米。

2)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为22~40米。 3)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5~25米。

4)景观道: Z2规划路和大岭山大道沿线辅道规划为景观道,作为北侧市民公园与大岭山生态绿心之间的联系通道。景观路两旁留出5~12米的道路绿地,并设置自行车道。

第四章 地块划分与控制

第十四条 用地分类与构成

用地编码由街区、地块两部分组成,本次规划范围代号定为01,共划分8个街区46个地块164个细分地块,地块编码方式为“01街区号-地块号-细分地块”。各个地块指标详见图则及附表七“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第十五条 开发强度控制

在街区和地块划分的基础上,根据规划控制的需要确定地块的各项控制指标。本规划共采用了10项控制指标,分别是:1.用地性质及代码、2.土地使用兼容性、3.地块面积、4.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5.容积率、6.建筑密度、7.绿地率、8.建筑限高、9.人口密度10.配套设施、11.配建车位(机动车泊位)。

控制指标分为强制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类,控制内容中地块性质及代码、地块面积、用地兼容性、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面积、绿地率、人口密度、配套设施种类规模、配建车位为强制性内容,建筑限高、配套设施位置为指导性内容。

第十八条 道路设计

1)本规划区内道路转弯半径和道路横断面设计按道路设计要求执行。

2)各街区、地块的道路红线、机动车开口方位、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都必须符合图则的规定和要求。

3) 规划的城市广场不得改作其他用地。

4)规划社会停车场,不得改为其他用地。社会停车场还应配套修车、洗车等设施。其它设施专用泊车位必须按规定配建停车场,并且同时对社会开放,具体按附表七中规定执行。

5) 交叉口视距三角形区的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广告设施绿化建设不得阻挡视距三角形内的视线,该范围内的绿化植物不得高于0.7米。

6) 建筑与道路红线间的用地原则上由建设单位用作绿化、停车、广场等;绿化带控制线与道路红线之间的用地由规划和绿化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原则上沿商业、市场街面可用作加宽人行道,否则,一律作绿化用地。在该地段内设置广告设施需经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7) 各工程管线敷设应与道路同时实施。 第十九条 静态交通设施

1)公共交通站点:市域轻轨初步确定经过本次规划区域内的内环路北段并设一站点。本次规划在内环路与大岭山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处设置一个轻轨站点,用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在轻轨站点附近设置了1个公交枢纽站,用地面积约4700平方米。另外建议规划区内设置3个公交首末站,占地面积每处控制为500-700平方米。

第五章 道路交通规划

第十六条 规划原则

1) 满足城市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城市发展骨架的形成

和功能调整。

2) 满足交通功能的要求:道路性质要与毗邻用地协

调,城市道路系统完整和通畅,交通均衡分布,有适当的道路网密度和面积比率。 3) 有利于组织城市景观。 4) 有利于市政工程管线的铺设。 第十七条 道路系统

规划范围内城市道路网规划面积比率为18.01%(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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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停车场规划:规划建设13处公共停车场,共2420个停车泊位,其中路外停车场7个,有1720个泊位,路边停车场6个,有700个泊位。其中包括在轻轨站周边设置的2个路外公共停车场,可提供400个停车位。各地块停车场(库)具体配建标准见附表三“配建停车场(库)指标一览表”。

3) 加油站规划:规划建设4个加油站,用地面积宜为1200~1800平方米,分别位于连马路、横镇西路、莞长路和厚大路路边,具体选址位置由加油站主管部门确定。

4)行人过街设施:建议大岭山大道沿线共设置6处行人过街设施。行人过街设施间距宜为200-300米。

1) 镇级商业金融业设施用地:规划商业金融业用地73.14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45%。规划在内环路(北端)两侧结合市域轻轨站点建设大型的休闲商业购物区;在规划区中部的建设路和莞长路之间规划建设商业办公中心;另外在现状吉龙木材市场周边规划建设部分商业设施,作为专业市场的拓展用地。

2)居住小区级商业设施:主要为分布在各区内的5个居住小区级肉菜市场。另外大部分临街居住小区底层均可作为底层商铺,为居住小区及镇区提供商业服务设施,也符合东莞市商业发展的现状。 第二十三条 文化娱乐设施

1)镇级文化娱乐设施:轻轨站南侧结合城市公园规划建设青少年活动中心,用地面积约9600㎡;另外还建议结

第六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二十条 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按照服务覆盖范围的不同(即服务半径,从空间距离和时间距离考虑)、服务人群的不同,分别按镇级、居住区级和居住小区级三级进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1) 镇级公共服务设施:为大岭山镇乃至周边镇区服务的公共设施。主要包括行政中心、体育公园、休闲购物中心与商业商务区。

合商业中心设置电影院、书店、溜冰场等文化娱乐设施。

2)居住区级文化娱乐设施:主要是指结合居委会一起建设的社区活动站。本次规划设置了2个居住区级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分别为4500㎡。应包括老年人活动中心、儿童活动室、阅览室等文化设施。 第二十四条 体育设施

1)镇级体育设施:本次规划在建设路和大岭山大道交

2) 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社区中心、会所、卫生院、中小学、幼儿园、小区综合管理处、小百货店、储蓄所等等。本规划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度对相应独立占地的公共设施进行布点。居住区级生活服务配套设施依据相对集中,就近服务的原则进行布置。

叉口处集中设置一处面积达13.2ha的体育公园,公园内建议设置4000座综合体育馆一座,网球馆一座,400米标准体育场一座,以及其它户外体育场地及设施。同时还可以结合社区中心增设一些小规模的体育设施。

2)居住区级体育活动中心:规划设置6处居住区级体

3) 居住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幼儿园、小区综合管理处、小百货店、储蓄所等。原农村生活建设用地内保留原有的村委会、文化中心、老人活动中心等配套,社区配套与城市居住小区标准一致。 第二十一条 行政办公设施

1)镇级行政管理设施:规划在大岭山大道以西,建设路与莞长公路之间规划建设行政办公区,用地面积约为45550㎡,作为大岭山行政办公区的补充,主要用于镇级职能部门办公设施的建设。

育活动中心,用地面积分别为6000㎡,主要结合公园和居住用地设置。

第二十五条 医疗卫生设施

1)镇级医疗卫生设施:大岭山现有两处综合医院,考虑到均衡分布与服务半径的要求,在大沙村南侧规划设置一个二级医院(360床),用地面积约为43200㎡,在莞长路南侧规划设置一个社区卫生院(50床),用地面积约12000㎡;

2)居住小区级医疗卫生设施:本次规划设置了4个非

2)居住小区级社区服务设施:本区内设置4个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和社区警务室。社区居委会可与社区服务站、社区警务室以及其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合建,作为居住区级的公共活动中心。 第二十二条 商业金融业服务设施

独立占地的社区健康服务站,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第二十六条 教育设施

1)中学:规划新增2所初中,3所高中,位于内环路以北、大岭山大道两侧,初中用地面积约62400㎡,60个班级;扩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华强国际学校),用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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