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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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扰乱市场秩序,其中就包括一些涉黑经济体、传媒经济体等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或者利用内幕信息不正当交易等犯罪。这些披着合法外衣的不正当交易“潜规则”,实则是市场体制的毒瘤,对市场经济发展的潜在威胁不亚于腐败犯罪。

8、制假售假类犯罪7例。其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例、生产销售假药罪1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3例、假冒注册商标罪2例。媒体对本年度的制假售假类犯罪关注度较去年有所下降,倾向于关注重特大案件。其中,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仍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食品药品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关系到千千万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上海福喜集团食品安全事件则进一步说明了政府管控食品安全过程中存在的制度疏漏。另外,对制假售假类犯罪惩罚力度小,这些制假售假者在高回报率的利益驱动下,倾向于选择犯罪以获取高额理论。完善对制假售假者尤其是食品安全领域的制假售假者的惩罚体系将是必然趋势。企业严格依法生产、经营,并逐步从粗放型、扩张型向集约型、创新型企业转变,是规制制假售假类犯罪的必由之路。

9、伪造证件、印章类犯罪7例。其中伪造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3例、伪造公司印章 2例、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各1例。近年来,伪造证件、印章类犯罪逐年上升。在利益的驱使下,行为人伪造证件、印章类犯罪通常是为了实施其他经济犯罪,以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因此,伪造证件、印章类犯罪容易引发其他犯罪,并严重危害经济秩序,这也是诈骗类犯罪高发的同时,伪造证件、印章类犯罪案发量也会随之上升的原因。虽然伪造证件、印章类犯罪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但因其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和隐蔽性,给案件的查处带来困难。

10、事故类犯罪4例。其中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2例,重大责任事故罪2例。在企业家犯罪中,事故类犯罪主要发生在生产环节,凸显安全生产的重要性。2013年最高检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和促进安全生产的通知》,严惩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然而,在实践中,仍然有些企业非法、违法生产,在发现安全隐患后不排除,而是让工作人员在无基本劳动安全保障下工作,从而酿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惩安全事故类犯罪,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样需要严惩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及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

二、企业家犯罪五大风险点 1、企业融资

企业融资是企业家犯罪的一大风险环节。民营企业存在较大的融资困难,统计数据显示,围绕该环节产生的犯罪主要表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以及骗取贷款犯罪等罪名以及民营企业家为获取贷款等资金支持、扩宽融资渠道而对银行管理者、资本控制着进行的行贿罪、受贿罪等“寻租”类犯罪行为。作为企业家犯罪的一大风险点,企业融资问题同时折射出两个隐患因素:第一,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抵御风险能力较差,并普遍存在融资困难。国家金融政策的变化,对企业生产经营、市场环境和融资形势会产生较大影响,中小企业如果不能根据国家经济金融政策的变化做出敏锐的反应和及时调整,将会带来较大的融资风险;而国家经济制度的安排、宏微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行业竞争态势的加剧,也将影响企业经营并作用到资金链上,而中小企业又天然的在获取资金等方面存在劣势,这些都加剧企业经营风险和企业家犯罪风险。另一点:目前我国经济领域,股市长期持续低迷、房地产市场受到国家调控制约,而银行存款负利率以及隐性的通货膨胀因素等的存在,导致社会闲散资本缺少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大量的闲置资本的升值需求与中小企业的融资行为相互吸引、相互共生,企业融资行为在缺少有效的监督管理下是产生犯罪的重大隐患。 2、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环节的企业家犯罪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较多发生。该环节的犯罪活动因涉及主体的不同表现为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等,此外还有关涉企业财务

管理凭据的各类票据相关犯罪。财务管理环节作为企业家犯罪的主要风险点,表现出问题在于:第一、民营企业等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内部财务关系混乱,作为财务管理中的重要防范环节的会计制度缺失或者工作薄弱,日常财务管理中以白条抵现金、提前确认企业收入、粉饰报表等现象较多存在,出现虚列成本,扩大费用开支,出现“账外账”;固定资产出售、清理收入以及租赁收入没有按规定纳入账内核算,形成“小金库”引发贪污犯罪以及未按规定比例进行分红或擅自提高职工股金分红比例等犯罪隐患的存在。第二、企业财务管理部门与企业决策领导层缺少有效沟通,财务管理制度作为对财务监督的机制作用无法体现。企业中由于财务管理人员作为受决策层管理的员工,在缺少民主沟通机制的前提下,财务环节实际意义的“管理”是不存在的,企业领导人员一人独断的局面是犯罪发生的重大隐患。此外,各类票据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与凭证,能够反映企业财务收支情况,是会计核算、审计检查等原始依据,影响企业财务管理有效开展。统计显示,假票据或者票据管理的混乱加剧了贪污侵占等犯罪的风险。 3、安全生产 统计显示,安全生产领域的企业家犯罪所占绝对数目并不大,但是由于安全生产事故一旦发生,将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危害,因此该领域的企业家犯罪风险也不容忽视。目前,我国仍然处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高峰期,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企业的监督查处力度,要严格执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发挥政府各有关部门、公检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和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将各个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纳入反腐败工作范围。由于自身经营实力的因素,安全生产肇事企业多为民营企业,而任何不具备安全生产肇事企业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并非法生产、超能力、超定额生产与暗藏在企业背后的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犯罪密不可分。另外,为维护其违法经营局面,安全生产肇事企业的背后也往往伴生有黑社会犯罪隐患的存在。 4、工程发包承揽

工程发包承揽环节的犯罪中“寻租、出租”型犯罪占据多数。统计发现,该环节中民营企业多为发包方,由于市场经济力较弱,为获得市场竞争优势地位、获取经营机会,无序竞争,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包方行贿犯罪。该环节中常见的违法犯罪形式表现为明显的行贿受贿的对合犯罪:发包单位利用项目发包的职务之便,索取和收受意欲承包的施工单位给予的回扣、贿赂;承包单位负责项目管理人员为承揽工程项目,获取自身利益,以各种名义向发包单位管理人员提供回扣,贿赂及其他各种好处。此外,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项目再次转包给他人,或将工程项目肢解后分包若干个“关系”单位,从中收受次级贿赂;发包方指定施工单位,令承包方将工程再次转包给被指定方,从而收受被指定方的贿赂;负责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故意提高工程项目造价发包分包,然后从承包方套取提价部分的差额,进行贪污;承包方经为负责发包人员提供免费装潢住宅、入股分红等其他形式的贿赂等等。而由于行贿、受贿因素的存在,工程发包环节也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环节埋下危害风险。 5、产品质量

涉及产品质量领域的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犯罪上。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党和国家对此高度重视。统计显示,食品、药品领域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不仅案发率高,社会影响面也越来越广,甚至一些跨国企业也参与其中。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的多发固然与近年来国家加大对该领域打击力度有关,但该领域企业家犯罪的内在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犯罪企业一味追逐企业利润,无视行业规定、法律规范,无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丧失企业伦理;另一方面,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企业犯罪的背后往往伴随着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

渎职犯罪的存在或者相关管理人员的“寻租”。

第四部分 2014年度十大经典案例

一、十大国企企业家犯罪案例 1、华润集团宋林等涉嫌贪腐案

案情摘要:2014年4月17日晚,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公布,华润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宋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自宋林于4月被中央纪委调查后,这家在港央企的管理层处于持续动荡中。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帅廷涉嫌在华润集团工作期间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华润集团原审计总监黄道国(集团副总级别)因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2014年9月21日华润电力公告,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王玉军因涉嫌受贿及贪污,被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王玉军已是华润集团今年以来第七位被调查的高管。华润集团副总经理、华润金融董事长蒋伟遭检方协查,另有华润金融多人亦被要求协助调查。至此,已有至少八名华润集团级高管卷入窝案。

华润集团窝案,与2010年同山西金业集团的收购案中的渎职行为有关。 2010年,陷入困境的金业集团与华润电力商洽出售资产。同年2月9日,华润电力携旗下山西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金业集团签订《企业重组合作主协议》,约定华润联盛、中信信托、金业集团以49%、31%、20%的比例出资,成立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并以太原华润为重组平台,收购金业集团的资产包。2010年5月31日,太原华润与金业集团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这一资产收购被多方质疑。该资产包由金业集团旗下10个实体组成,包括三个可采储量达2.55亿吨的煤矿、两家焦化厂、一家洗煤厂、一家煤矸石发电厂、一家运输公司、一个铁路发运站和一家化工厂。事件曝光后,统计以上各笔资产账务,金业集团资产包权益整体作价约103亿元。此前,2009年9月,前买主同煤集团与金业集团达成的这部分资产股价约为52亿元。华润电力收购的金业集团资产大多处于“撂荒”状态,有的煤矿竟然沦为放羊场;焦化厂也一直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更令人质疑的是,金业集团诸多煤矿证件已过期,却在收购时顺利过关。

入选理由:华润集团是国资委监管的53家副部级央企之一,该集团横跨七大业务板块,掌控11家上市公司,总市值近5000亿。集团在快消领域扎根颇深,可以算得上是普通百姓日常生活中最为熟悉的企业。华润电力在香港上市公司中最具实力,业务涉及火电、煤炭、风电、水电、分布式能源、核电、光伏发电等领域。该企业掌控的资源多,企业经济效益好。领导层权力独大,监管监督不到位,易于产生腐败犯罪。华润集团在与山西金业签订资产收购协议时存在严重渎职行为,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的后果只是冰山一角。而华润窝案也进一步折射了国企的社会定位亟待明确,需进一步强化对国企的社会监督,破除国企领导层之间的利益链条,建立领导层责任机制等深层次的问题。 2、中石油李华林、冉新权等腐败案

案情摘要:2014年,随着中石油不少高官的纷纷落马,中石油腐败窝案一直在持续发酵,已有多名石油系统高官及关联人员相继被调查。2013年3月20日,中石油旗下运营商昆仑利用总经理陶玉春,因公司财务等多方面原因,被有关部门控制调查,拉开中石油腐败案序幕。随之而来,中石油高管层持续动荡,包括中石油副总经理兼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永春、中石油副总经理李华林、中石油副总裁兼长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冉新权、中石油总地质师兼勘探开发研究院院长王道富等多人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2013年9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主任、中石油原董事长蒋洁敏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1月13日晚间,中石油腐败总会计师温青山及其妻子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2014年10月,中石油集

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立新于十一假期前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2014年12月3日,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薛万东接受组织调查。

入选理由:2013年度中石油反腐案正式进入公众视野,纵观2014年的众多反腐案件,耗时最长、牵涉人数最多的中石油系列腐败案依然最为瞩目,企业领导骨干被“连锅端”。涉案高级别官员众多,包括四川省副省长郭永祥、海南省副省长冀文林等在内的一众官员;另外,该案涉案关联企业众多,包括四川明星电缆、惠生工程等在内的多家企业,成为输送利益的工具。“中石油腐败系列案”作为十八大以来 “打虎拍蝇”的成果之一,显示出国家对国企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即对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无论涉及谁,坚决查处,绝不手软。

3、21世纪报系总裁沈颢等人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案

案情摘要:11月20日,21世纪报系总裁沈颢等几名犯罪嫌疑人被上海检方批捕,罪名涉及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犯罪及多宗个人犯罪。警方指沈颢要求下属媒体利用负面报道和\有偿不闻\,迫使近百家公司\合作\,收取\保护费\,涉嫌勒索资金2亿余元。沈颢等人利用职务牟利,涉案金额200余万元。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网、理财周报利用其在财经界的广泛影响力,与上海润言、深圳鑫麒麟等公关公司相勾结,指使下属媒体记者通过各种途径主动挖掘、采编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负面信息,并利用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对股价下跌、上市受阻以及相关产业公司商誉受损的恐惧心理,以发布负面报道为要挟,迫使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与其签订合作协议,收取“保护费”。

入选理由:“无论是利用负面新闻还是利用有偿沉默谋取经济利益,都是对媒体社会公器的玷污,是一种犯罪行为。”在沈灏执掌21世纪报系期间,通过犯罪行为牟利成为最重要的盈利模式。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合作”公司利益,沈颢主动协调下属3家媒体对“合作”公司的报道事宜,并对相关负面报道最终决定进行删稿或报道。媒体对市场经济发展的监督作用巨大,然而沈灏等人利用其优势地位非法牟利,不仅违背媒体人的职业道德,而且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原则,极大地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4、内蒙古金融行业高管杨成林、武文元、王振坤等因涉嫌犯罪接连案发 案情摘要:比较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经济上属于西部的内蒙古自治区金融行业无论规模与体量都不算大。作为内蒙古银行界的“元老级”人物,内蒙古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成林(正厅级)胆识与魄力被业界称赞,将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成功升级为内蒙古银行,他功不可没,2014年7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其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9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联合社主任、党委副书记武文元(正厅级)和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振坤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10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内蒙古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姚永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决定逮捕。 入选理由:几起金融行业高管贪腐案件,因集中爆发于金融行业本不发达的西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让本案更加令人深思。较之中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西部地区的市场经济体系发育更趋滞后、法制不健全问题也更加严重,相关监督机制的缺失更加凸显管理人员权力的膨胀,接连的案发印证了中国金融一大的风险是来自于金融业内部的贪腐这一说法。 5、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邵禹斌等涉嫌受贿案

案情摘要:2014年4月14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财富管理中心经理陈德萍、北京财富管理中心经理周刚、上海财富管理中心经理杨栓军、兰州财富管理中心经理吴穷等17人立案侦查。2014年4月30日,甘肃信托副董事长邵禹斌因涉嫌受贿罪已于近日被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入选理由:对甘肃信托而言,这将是成立34年以来最大的一次危机。随着信托行业进入拐点,信托行业诸多潜规则也将随着频发的兑付危机逐渐浮出水面。收取回扣在信托业几成行